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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309-00236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绩溪县幼儿园2023年春季园内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1 发布日期: 2023-09-01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309-00236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绩溪县幼儿园2023年春季园内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1
发布日期: 2023-09-01
绩溪县幼儿园2023年春季园内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01 16:09 来源: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绩溪县教体局学前教育园内资助管理办法通知》精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资助工作,切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好,进一步加强对园内资助资金的提取使用与管理。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幼儿园资助贫困学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评审小组,园长为领导负责人,程晓芬主任具体负责人,各分园负责人及班主任及家长代表为宣传、监督人员,各成员积极配合,协调组织实施全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组 长:王亚云

副组长:耿晶许秋菊洪叶程晓芬

组 员:周唐菊洪静郑亚峰汪凯萍、汪洁、章益华、章程艳、高俊逸、朱晓燕、汪冬香、程慧萍每个分园一个班主任代表和家长代表

二、资助项目和标准

资助项目:1、困难补助;  2、助学金;  3、奖励(不能超过园内资助金额的20%)

资助标准:

1、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常年患重大疾病以及遇上天灾人祸造成损失的,按照困难程度,给予每生每学期500——1000不等的困难补助。

2、对现役军人子女给予每生每学期600元助学金;双胞胎幼儿给予每对每学期500助学金。

三、办理程序

1、资助申请

每学年开学,符合条件的幼儿提出申请,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认定表》,对于家长残疾、长期患病的需要提交相应证明。

2、资格认定、审核

幼儿园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儿童家庭情况进行评审。

3、公示

幼儿园对通过评审的幼儿在园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评审组将在3个工作日给与答复。

四、资金提取及发放

园内资助金按照本园事业性收费的3%提取,开学后3个月内发放完毕。建立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若幼儿发生离园、休学等情况及时处理并停发资助金。

五、档案管理

由专人整理相关资料,总结园内资助工作经验,建立专门的档案,将监护人申请、公示、受理结果、自己发放等相关凭证和工作情况按年度建档备查。园内资助档案应与财务报表账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