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政〔2023〕193 号
关于印发《扬溪镇防御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镇直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扬溪镇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扬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8日
扬溪镇防御台风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防御热带气旋(统称台风)工作,促进防御台风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和社会公共应急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我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影响扬溪镇的台风的防御和减灾救灾工作。
1.4工作原则
防御台风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坚持“防避抢”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我镇实际,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遵循热带气旋自然规律,依靠科学技术,制定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全民参与的预案,做好防台风工作
2.镇情概况
2.1 自然地理
扬溪镇位于绩溪县中部,东濒伏岭镇,南邻华阳镇,西通板桥头乡,北界金沙镇,是绩溪城区的北大门,南距绩溪县城仅12公里。境内合福高铁、皖赣铁路、杭黄铁路、宣绩高铁、绩宁高速、国道233线和县道扬板线、扬北线构成立体交通网络,村级公路全面畅通。扬溪镇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受地形影响,与同纬度平原地区相比,气温较低,降水较多,日照较少,风力较弱,且表现出垂直分异。春季气温回升快,雨日多;秋季气温下降快,雨日少。春、秋两季短,实为冬、夏之过渡性季节。
2.2社会经济
扬溪镇辖6个行政村,36个村民组,72个自然村,总户数4279户,总人口13152人。全镇面积97平方公里,耕地7800亩,林地89726亩,森林覆盖率达76.8%,竹笋产量占到全县的1/6,是城区饮用水的源头地,安徽省森林城镇、市文明乡镇。目前全镇形成了印刷业、酒业、种养植业、竹木加工业、石英加工业5大主导产业。
2.3防御现状及重点
扬溪镇位于绩溪县的中部,每年直接从浙江沿海登陆的热带气旋相对较多,登录后可能停滞少动或回旋,影响我镇时间较长,每年5~10月为南海热带气旋活动盛期,热带气旋往往带来狂风、暴雨,引发洪涝灾害和山洪灾害,有时还伴随强对流天气,从而导致一系列次生灾害,往往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相对于沿海地区,我镇人民群众的防台风意识还比较薄弱。台风还造成电力、通讯、交通等公共设施中断,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同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建立完善的防御系统,提高防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人民群众的防御台风意识,重点转移地质灾害点、低洼区域以及危房的群众,提高快速反应抢险台风破坏工程的能力,是目前防御台风的重点。
3.组织机构体系及职责
成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镇的防御台风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3.1机构组成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是全镇防汛抢险工作的指挥调度机构,负责全镇防风防汛的有关工作。机构组成:
指挥长:包文琪(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汪齐家(党委副书记)
副指挥长:程宗清(党委副书记)
朱星俊(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朱国峰(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唯琛(副镇长)
杨 磊(副镇长)
成 员:汪满鹏、石炜峰、周道中、汪健、章跃龙、
章 薇、许可正、潘涛、倪向辉、赵博文、马超、钱成勇、洪 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综合办公室,由朱星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博文、马超、洪嘉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3.2 机构职责
3.2.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镇防台风工作;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对防风防汛工作的指示;负责发布因台风引发的洪涝灾害的汛情公告;根据风情汛情变化研究防风防汛及救灾对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评估、上报灾情;指导各行政村开展组织转移安置、灾民救助和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
3.2.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防风防汛的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掌握、上报风情、汛情、灾情信息;提出组织召开防台风防汛会商建议,制定防风防汛应急对策方案,传达指挥部指令并监督实施;与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指挥和协调各类应急工作组的工作;处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镇财政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审查落实防风防汛抢险经费分配方案,及时下达防汛抢险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灾区域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抢险救灾重要物质设备的防范保护;负责对重要路段的道路交通管制,确保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台风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信息;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灾民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组织、调拨和供应。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对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以及抢险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解决因采取防风防汛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
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受灾信息,指导农业种植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灾后农业种植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种植业防风防汛安全工作。
镇水利站: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等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受风灾洪灾地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加强灾区饮用水卫生监督,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供电所:做好辖区受灾地区供电工作,优先安排防汛抢险紧急用电,负责本系统水电工程防风防洪安全工作。
4.应急响应
4.1台风应急响应
4.1.1台风消息阶段
根据县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消息和县防汛指挥部的部署,对已正式编号并可能影响我县的台风,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⑴根据镇政府值班计划,当日值班领导到位指挥,及时将台风消息通报本镇,各镇直单位和各村,做好启动本应急预案的有关准备。
⑵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值班计划,安排值班人员值班,加强与县气象部门、县防指办公室的联系,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及时上传下达,收发和报送信息。
4.1.2台风警报阶段
当县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后,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⑴指挥部指挥长进岗到位,及时召开防台抗灾工作会议,研究分析情况,部署抗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启动本预案开展应对工作,同时加强面上指挥协调。
⑵督促镇直单位、各村按照本镇的通报要求,在镇政府和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开展防台风的应对工作。
4.1.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当台风正面袭击或经过绩溪县境内,外围风力已经影响我县,按照县防汛指挥部统一部署,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⑴加强指挥领导。指挥部成员全时值班,全方位指挥部署和督促检查防台抗灾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指挥部和有关领导要求,深入村组一线、靠前指挥,督促检查、狠抓落实,确保上级的决策部署和防范工作落实到位。
⑵加强通讯联络。增加镇防台风的值班力量,加强通讯联络,及时准确掌握各种信息动态,继续了解收集相关村组人员撤离等信息;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台抗灾和险情救助措施等落实情况,及时请示报告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指导全镇防台抗灾工作。
4.2应急结束
根据县气象部门和县防汛指挥部解除台风警报的信息和指示,由镇防台办宣布终止防台风紧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1根据受灾情况,指挥部及时召开成员会议,研究抗灾救灾善后具体事宜。
5.2指挥部成员会议决定向受灾区域派遣救灾指导工作组,各部门人员应及时赶赴灾区调查灾情,指导帮助有关受灾群众做好恢复生产生活工作。
5.3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县直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及时统计并上报农林牧渔、基础设施、居民财产等受灾情况。
6.应急保障
6.1物资保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平时要安排必须的物资储备,用于台风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抢险救灾工作。
6.2通讯与信息保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要加强对讲机等通讯设备保养与维护,保障台风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实现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
6.3宣传与培训保障
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宣传方式,加强台风等自然灾害和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知识宣传,增强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必要时,应结合本应急预案开展演练。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扬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