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教人(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本单位人员基本情况
本单位参与考核教职工218人,本单位实际考核218人。
二、拟定优秀比例和优秀人数
优秀比例:20%;
优秀人数:44人,其中东山校区10人,西校区34人。
三、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推行遵循原则:
1.择优原则。综合师德考核、绩效考核及工作表现、工作实绩择优推选。
2.倾斜原则。(1)向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倾斜;(2)原则上照顾任课教师数量比较小的学科,条件相近情况下考核时要向政史地、音体美信等联合教研组任课教师倾斜;(3)向语数外跨年级任课的老师倾斜。
3.优先原则。一般情况下,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等次的班主任教师,且当年师德考核得分位居前列的优先考虑评优。
4.均衡原则。(1)年度师德考核得分位居前的不任课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原则上东西校区可各考虑一个优秀;兼课管理干部评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优秀人数的30%;管理干部再次评优原则上必须间隔一年以上。(2)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的任课教师(含班主任)再次评优原则上必须间隔两年以上。
四、关于考核档次的说明:
1.年度考核的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2.有以下情况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1)年度内受纪律处分的;(2)不文明交通行为被通报批评的;(3)业务学习任务未完成的;(4)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罚的。
3.本单位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考核时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结果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五、考核工作领导组名单
组 长:章文丰(东山校区)、许长富(西校区)
副组长:汪伟华、纪全飞、胡宏忠、张裕国
东山校区成员:汪云峰、胡佳、唐峰、凌丽华、方洁、胡洪庆、洪屏
西校区成员:胡世东、唐卫华、胡来鱼、舒成平、胡建、李东奇、胡晓红、王伟华、王晓亚、汪大兴、胡雪春
六、考核程序和办法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述职测评。根据本单位考核工作实际,组织被考核人在一定范围内总结述职。述职可以通过口头述职形式,也可以通过书面述职形式。
3.主管领导评鉴。主管领导根据个人总结、平时考核记录和群众测评等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评鉴意见。
4.单位考核领导组审核。主要根据被考核人考核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5.公示优秀等次人选,接受群众监督。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视为无效。
6.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被考核人拒不签字的,由单位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工作小组)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注明。
七、时间安排
1.2023年3月20日前制订出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报县教体局备案。
2.3月21日前被考核人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3.3月23日由主管领导评鉴,并提出评鉴意见,建议考核等次。
4.3月24日由考核小组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5.3月27日—31日公示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同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在填写考核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6.3月31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同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被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绩溪县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绩溪县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工作人员花名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人员相关信息一览表》一式二份和电子稿上报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