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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308-00084 组配分类: 招生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绩溪县长安学校2023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25 发布日期: 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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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招生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绩溪县长安学校2023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25
发布日期: 2023-08-25
绩溪县长安学校2023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告
发布时间:2023-08-25 10:21 来源: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及《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秘基〔2023〕5号)要求,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现就2023年秋季我校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小学一年级2个教学班(含坦头),每班预计15人左右。七年级招收1个班,预计15人左右,不落下一个学生。

二、小学一年级入学须知

(一)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招生对象:

1、长安镇辖区及周边村适龄儿童:凭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到学校登记入学。

2、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可就近入学。

(三)报名时间8月30日

(四)现场审核需提供材料有:

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引导

(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

2、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教体局批准。

3、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4、认真贯彻落实《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绩政办〔2018〕100号)精神,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5、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学籍管理

各小学要对学籍开展全面核查,做到“人籍一致”,禁止空挂学籍或接受借读。要向家长宣传好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严禁私自外出借读。开学后教体局将进班点名核查。

(四)严肃招生纪律

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五、转学须知

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者,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转学流程

(1)由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转学有效证明材料向原就读学校提交转学申请,转出学校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2)申请人于2023年8月28-31日将转学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交教体局教育股。

(3)教体局审核后符合转学条件的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未尽事宜请咨询县教体局教育股。电话:0563-8169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