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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309-00141 组配分类: 招生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上庄毓英学校2023—2024学年招生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1 发布日期: 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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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招生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上庄毓英学校2023—2024学年招生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9-01
发布日期: 2023-09-01
上庄毓英学校2023—2024学年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01 09:15 来源: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继续实行公办学校“零择校”政策,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严格按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招生。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包括面试)选拔学生,不招收特长生。
继续实行“零择校”政策。经教育局和学校审核户籍、房产在学校服务区内的儿童、少年均可来校报到、注册。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和服务。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严禁违规招生行为。(三)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四)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享有城区学生同等待遇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    “三个一样”( 一样就读,一样入学,一样免费)的要求,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

三、招生办法(一)小学新生招生。小学适龄儿童招生工作由各小学直接组织实施。学校保证每学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小学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每年8月30日至31日到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报名时须出具以下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二)初中新生招生,参照以上小学办法执行。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在每年月1日前将录取通知书送至新生手中或新生监护人手中。

(三)特殊群体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学校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收。
    2、留守儿童入学。要实行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把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的全程管理。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确保“三残”适龄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不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四、招生计划

根据教体局核定的计划,一年级招生1个班、七年级招收1个班。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报名秩序,加强业务培训,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报名流程,组织新生报名登记。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做好答疑工作并及时向县教体局教育股反馈信息,切实为新生报名提供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校要围绕招生政策制订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多种渠道对招生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获取社会支持和家长理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招生原则,严格按区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大班额”。班额原则上小学一年级不超过46人,初中七年级不超过50人。
   (四)加强学籍管理。学校要及时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要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按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做好学籍信息登记、学生转学、休学工作。
   (五)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咨询电话:8565047,接受家长和社会咨询;举报电话:8162445,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