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民政局“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29 17:05
来源:安徽省绩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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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县民政局“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
1.救助标准稳步提高。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调整我县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等保障标准的通知》(绩政秘[2022]65号),截至2023年7月底,在册农村低保对象2583户3380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保障资金1188.70万元;在册城市低保对象242户308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保障资金136.41万元;在册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642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及敬老院运行维护资金457.7121万元。
2.专项救助全面发展。一是医疗救助托底有力。实现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截至目前,资助困难群众参保4694人,资助参保金额146.51万元。二是教育救助扎实开展。2023年全县累计资助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1439人次,资助资金127.295万元。三是住房救助深入推进。建立了及时受理、审核公示、预分配摇号分配机制,全县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已分配1136套,分配率约达100%。四是就业救助力度加大。开发村级公益岗位241个,2023年1月至7月累计发放补贴87.15万元。五是受灾人员救助精准高效。截至目前,受灾群众保险理赔31起,赔付金额8.9032万元。六是持续开展常态化困难帮扶工作。截至目前,开展医疗救助11户,发放救助资金12.54万元;生活救助8户累计发放资金3.04万元;发放2022年在档困难职工疫情生活补贴33人次8万元;深度困难职工年终送温暖4户0.4万元;3名非建档困难职工常态化送温暖0.6万元。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智慧养老机构建设、智慧养老模式应用情况。截至目前,新建的智慧养老机构绩溪县社会福利中心三期项目完成墙面施工和室内管道安装,室内装修完成30%,正在进行户外道路和绿地建设。将按时序进度推进绩溪县福利中心三期项目建设,确保9月底智慧养老机构建设完成,新建养老服务用房交付使用。引进江苏禾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全县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政府服务,通过专业服务团队运营管理,通过智慧化养老服务平台,点单式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三)保障儿童优先发展:优化儿童发展环境、缩小儿童发展城乡区域群体差距、完善学校家庭协同育人机制、完善儿童监护制度、健全未成年网络保护综合治理机制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与相关社会福利标准相衔接。印发《绩溪县2022年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2023年我县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由1100元/月提高至1290元/月、集中供养儿童保障标准由1510元/月提高至1680元/月。2023年7月我县保障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3人,累计发放资金25.63万元。二是继续实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2023年按每学年10000元标准资助我县1名就读大学的孤儿、按每人每学年6000元的标准,资助我县5名年满18 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四)支持家庭发展:“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特殊家庭政策支持、完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促进家庭服务、倡导夫妻共担家务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婚姻登记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完善婚姻家庭纠纷化解机制,截至8月17日,2023年开展婚前辅导410对,开展离婚调解248对,调解成功82对,调解成果率33%,有效化解家庭矛盾,促进家庭和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民政服务领域覆盖面越来越广,服务对象越来越多,救助政策不断更新,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乡镇民政工作普遍存在人手不足、人员调整频繁等问题;村级虽成立社会救助协理员但都未专职从事社会救助工作,且大多身兼多职,难以满足各类民政对象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2.救助服务发展慢,服务类救助形式单一。救助形式基本上是以单一的物质帮扶、资金救助为主,往往不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主要集中在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居家养老服务等,服务的广度和深度都无法满足困难群体需求。
3.老年助餐点负担能力有限。个别乡镇助餐点选址不理想,老人就餐人次少,一些助餐点服务质量不高,影响老年就餐体验。
实际业务能力很难满足工作专业性的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的措施
(一)不断完善救助保障体系。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大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切实发挥联村(居)干部,社会救助协理员及社会工作者作用,持续开展低收入群体常态化帮扶解困工作,实现对困难群众的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按月足额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实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力度,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
(二)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好助餐各环节质量保障、安全管控措施。建立定期老年助餐服务培训制度,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质量提升。持续做好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探索特困人员供养设施县级统一管理。推进绩溪县福利中心三期项目建设,预计11月竣工。
(三)持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县未保委工作职能,推动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能力建设。推进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聘请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才队伍,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关口前移,及时受理、妥善处置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求助线索。加大政府购买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力度,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