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10032630336/202306-00037 | 组配分类: | 职称评聘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开展2023年绩溪县骨干教师评选暨宣城市第七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6-08 | 发布日期: | 2023-06-08 |
索引号: | 113417310032630336/202306-00037 |
组配分类: | 职称评聘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开展2023年绩溪县骨干教师评选暨宣城市第七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6-08 |
发布日期: | 2023-06-08 |
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属学校,各校外教育机构,安徽省徽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宣城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根据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开展宣城市第七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教人[2023]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绩溪县骨干教师评选暨宣城市第七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属学校,各校外教育机构(含民办学校),安徽省徽州学校的专任教师以及教研、电教人员。已获得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市“学科带头人”称号,且任期考核为称职的人员不再参加同层次的评选。
二、指标名额
(一)县骨干教师评选
分别设置中职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5个教育学段下发学校推荐指标60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本次计划评选“绩溪县骨干教师”30名左右。其中教师(含近5年授课时数达到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数量的副校园长)不低于70%,校园长(含近5年授课时数不满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副校园长)、教研员(电教员)不超过30%;农村(不含县城所在地)教师原则上不少于15%,50岁以下教师原则上不低于70%。
(二)市骨干教师遴选
获得“绩溪县骨干教师”称号的人员(含此次评选获得“绩溪县骨干教师”称号的人员);已获得“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宣城市骨干教师”称号,且任期考核为称职的人员不再参加同层次的评选。
遴选推荐市骨干教师工作与评选县骨干教师的考评课同步进行(教研、电教人员参加同学科、学段层次的教师考评课),县级遴选根据学校推荐人员申报的任教学科等情况,再次设置分学段、分学科推荐指标(具体推荐名额根据实际申报学科和学段情况确定,另行发文)组织开展县级评选。
(三)市学科带头人申报
第七届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100名左右。只要符合市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者均可推荐,不限定推荐名额。
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享受国家、省政府特殊津贴者,经县市区教体局推荐,市教体局直接认定为“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占上述评选指标。
三、评选条件
1.年龄要求。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2年(含2年)的教师申报从严控制,原则上不再申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均不能申报。
2.其他条件见《骨干教师评选标准》(附件2)和《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附件4)。
四、实施办法
(一)推荐评选县级骨干教师
1.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根据“绩溪县骨干教师及遴选推荐宣城市骨干教师参评内容及权重赋分”(附件5-1、附件5-2),向编制所在学校(下同,统称学校)申报并提供经验证的纸质材料(其中:教育教学实绩和教研科研成绩,均为5年内所申报学科的材料);学校组织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初审,按照《骨干教师评选标准》、“绩溪县骨干教师及遴选推荐宣城市骨干教师参评内容及权重赋分”、县级骨干教师学校推荐指标和学校实际,择优等额推荐。
2.农村初中、小学、公办中心园以及县教体局机关事业股室、校外教育机构(含民办园)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经学校初审后推荐,并向教体局提交申报材料。
3.采取学校初评推荐、县级审核和组织考评课,按照“绩溪县骨干教师及遴选推荐宣城市骨干教师参评内容及权重赋分”(附件5-1、附件5-2),分学段、分学科(具体设置名额根据学校推荐人员学科情况确定,另行发文)评选“绩溪县骨干教师”。
(二)遴选推荐市级骨干教师
1.2023年之前已获得县级“骨干教师”称号,且达到《骨干教师评选标准》(附件2)的人员直接向学校申报参加市级骨干教师遴选推荐;学校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县教体局组织对所有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复审;组织县级考评课。按照“绩溪县骨干教师及遴选推荐宣城市骨干教师参评内容及权重赋分”(附件5-1、附件5-2),按照市级分配指标,分学段、分学科等额推荐。
(三)申报市级学科带头人
1.达到《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附件4)的教师直接向学校申报并提供纸质材料;学校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县教体局组织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复审。
五、有关要求
1.县级骨干教师评选、遴选推荐市级骨干教师和申报学科带头人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规范程序,审慎操作,严格按评选要求和条件组织推荐。学校要把好第一道关,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把关不严,不按要求和条件推荐的,在下一届评选中扣除相应名额。要坚持立德树人,把师德作为第一标准,综合考核教师的师德、能力、业绩和贡献。
2.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报名,参与公平竞争。推荐人选应向一线教师和中青年教师倾斜。学校对确定的推荐人选所有材料上报前要在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填写在《绩溪县骨干教师评选审批表》(附件7)和《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宣城市骨干教师)评选审批表》(附件8)“基层公示情况”一栏
3.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将优秀教师评选推荐上报。要成立评选推荐委员会,校级评选推荐委员会应不少于7人,由校长任组长,学校班子成员不超过3人;县级评选推荐委员会应不少于11人,由县教体局主要负责人、分管人事、教研工作领导及中小学教育教学的专家组成,其中教体局领导不超过3人。经评审通过的推荐人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分别由学校、县教体局审核盖章后上报。上报具体材料目录见附件3和附件6。
4.各学校、局属有关事业单位于2023年6月13日前将推荐函、公示情况、《绩溪县骨干教师评选审批表》(附件7)、《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宣城市骨干教师)评选审批表》(附件8)、教师个人“绩溪县骨干教师及遴选推荐宣城市骨干教师参评内容及权重赋分”(附件5-1、附件5-2)、《绩溪县骨干教师及遴选推荐宣城市骨干教师人选简明登记表》(附件10)、《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简明登记表》(附件11)以及教师个人申报学科的近5年的佐证材料,报送县教体局人秘股,逾期不予受理。其中,涉及中层干部课时量计算,严格按照县教体局《绩溪县中小学校内设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人[2023]4号)规定的学校内设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配备要求。
六、奖励办法
经县教体局批准的骨干教师、市教体局批准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分别由县教体局、市教体局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优先推荐参加特级教师、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更高层次的评选。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各类骨干教师的管理、服务、培训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所在单位要为他们的学习、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按规定兑现相应的奖励。
附件:
1. 2023年绩溪县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 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3. 骨干教师申报材料目录
4. 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5. 绩溪县骨干教师及遴选推荐宣城市骨干教师参评内容及权重赋分
6. 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目录
7. 绩溪县骨干教师评选审批表
8. 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宣城市骨干教师)评选审批表
9. 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内容及权重
10. 绩溪县骨干教师及遴选推荐宣城市骨干教师人选简明登记表
11. 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简明登记表
特此通知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日
附件1:
2023年绩溪县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段 |
单位 |
县级推荐名额 |
中职 |
安徽省徽州学校 |
4 |
县教师进修学校 |
1 |
|
中学 |
安徽省绩溪中学 |
7 |
适之中学 |
8 |
|
睿阳学校 |
1 |
|
农村初中 |
2 |
|
小学 |
实验小学 |
7 |
桂枝小学 |
9 |
|
扬之小学 |
6 |
|
农村小学 |
5 |
|
睿阳学校 |
1 |
|
幼儿园 |
县幼儿园 |
5 |
农村公办中心园 |
2 |
|
局机关事业 |
|
1 |
校外教育机构 |
|
1 |
合计 |
|
60 |
注:农村初中,农村小学,农村公办中心园,校外教育机构根据教师自愿报名情况组织参加县级评选(其中:农村初中、小学原则上每校报名2人;各农村公办中心园及校外教育机构原则上报1人)。
附件2 :
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各级各类学校骨干教师应是师德高尚、业务能力突出、教育教学成果显著,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为做好评选工作,确保评审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参评资格
1.学历合格,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还应取得初级“双师型”教师证书。
2.近5年在教育教学(含教研、电教工作)岗位,工作
量饱满。教师工作量达到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校长、专职督学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三分之一,副校长以及兼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和兼职督学的专任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二分之一;教研、电教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教研员年均听课60节以上(职教教研员年均听课20节以上并完成1篇调研报告)、电教员年均听课40节以上。
3.从事所申报学科(专业)教龄5年以上。
4.有3年以上班主任(或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经历(教研、电教人员可不作要求)。
5.近5年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
其中担任校长(园长)的还应完成校长(园长)任职资格培训。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敬业意识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乐于担当、善于合作、勇于创新,在教师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4.近5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因违法违纪或犯其他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党纪、政纪以上处分的;
(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的;
(3)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补课,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违规征订教辅用书,或乱收费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的;
(5)有其他不宜申报行为的。
三、教育教学实绩
1.熟悉所教学科课程标准,能够熟练驾驭教材,了解教育对象,在教学中注重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须提交上一学年经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参与电子备课的教师提供经学校验证的电子备课教案,教研、电教人员提供听课记录),并选出3课时能够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案或听课记录。
2.课堂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内容合理,教学方法恰当,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教学过程清晰,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教学效益显著。参评者须参加申报当年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评课(教研、电教人员可作教学法演讲),并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3.教育教学能力较强、实绩突出。
[教师]
近5年以来,教育教学实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成绩均需提供):
(1)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组织的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创新创业大赛、专业技能竞赛,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活动中,获市级团体前三名或市级一等奖1人次、或获市级二等奖2人次(农村教师获市级二等奖1人次、或市级三等奖2人次)。须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
(2)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等活动(含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赛)中,获市级二等奖(农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以上。艺术体育教师本人参加市级以上汇演、汇展和比赛中获市级二等奖(农村教师县级二等奖)2次。须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
(3)获得县级以上“教坛新星”、县级“骨干教师”或市级“教坛新星”荣誉称号(获得时间不作要求)。须提供证书或文件。
(4)在建设班集体、培养良好班风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本人获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称号;或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部门授予的先进集体(文明班级、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级、优秀团支部)称号。须提供证书或文件。
(5)因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其教育、人社部门的综合表彰。须提供证书或文件。
[教研、电教人员]
教研、电教人员每年按计划开展教研、电教工作,每年至少作一次专题讲座,有教育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推广。教研员要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电教人员在对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维护、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教师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应用推广方面成绩显著。提供近五年开展教学研究(电化教育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1篇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教研科研成绩
近5年以来,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教研员、电教员同时具备两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材料均需提供):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农村教师1篇)。须提供刊物原件。
2.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学科论文、课件、课例、教学叙事、教学反思、教学案例、读书征文、作业设计、微课等)评选中获市一等奖(农村教师获市二等奖)1次或二等奖(农村教师获县级二等奖)2次。须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
3.在市级以上(农村教师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承担公开课(研讨课)1次,或进行专题讲座1次,或参加市级以上考试命题工作2次。其中公开课、专题讲座须提供活动文件、教学设计(讲稿)以及课后评价等材料;参加考试命题工作须提供聘书或文件。
4.参与并完成市级以上(农村教师县级以上)教育科学(含规划课题)、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1项,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或课题组排名前5名的主要成员,须经市、县级教育科研规划部门认定,且有自己独立的研究成果。须提供课题申请书、立项文件、研究报告、结题证明(成果鉴定书)及本人成果材料等。
5.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用书的编写工作;或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新课程实验等活动,成果在市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须提供出版物(成果)及推广文件或证明材料。
6.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县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农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须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
五、其他
1.在同等条件下,援疆援藏教师优先推荐。
2.学历、数量、等级等所指“以上”均含本数。
3.农村学校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学校。
附件3:
骨干教师申报材料目录
一、学校报送材料
1.推荐函1份;
2.推荐人选简明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推荐人员需报送的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培训合格证),证书均为原件复印件(需所在学校、县市区教体局验印并签名);
2.申报绩溪县骨干教师的人员报送《绩溪县骨干教师评选审批表》一式二份;直接申报市级骨干教师的人员报送《宣城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审批表》一式二份。
3.2021-2022学年原始备课笔记,3课时特色教案;
4.经学校验印的班主任(或党组织书记、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原始任职材料;
5.教研(电教)人员2021-2022学年的原始听课记录(电教教案)等材料;
6.教育教学实绩方面原始材料;
7.教研科研成绩方面原始材料。
附件4:
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标准
宣城市学科带头人应是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能够带领、指导和组织教师开展学科教学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的专家。为做好评选工作,确保评审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参评资格
1.学历合格,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还应取得中级以上“双师型”教师证书。
2.市级骨干教师,或省级“教坛新星”,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优质课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且具备相应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本条件与以下申报条件不可重复使用)。
3.近5年在教育教学(含教研、电教工作)岗位,工作量饱满。教师工作量达到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校长、专职督学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三分之一,副校长以及兼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和兼职督学的专任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二分之一;教研、电教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教研员年均听课60节以上(职教教研员年均听课20节以上并完成1篇调研报告)、电教员年均听课40节以上。
4.有3年以上班主任(或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经历(教研、电教人员可不作要求)。
5.近5年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长(园长)的还应完成校长(园长)任职资格培训。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立德树人、为人师表。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敬业意识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乐于担当、善于合作、勇于创新,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4.近5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因违法违纪或犯其他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党纪、政纪以上处分的;
(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的;
(3)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补课,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违规征订教辅用书,或乱收费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的;
(5)有其他不宜申报行为的。
三、教育教学实绩
1.有系统深厚的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根据新课程理念对本学科教学中的问题提出独到见解,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特色。须现场撰写1篇结合本学科贯彻新课程理念的专题文章。
2.熟悉并掌握学科课程标准,能创造性地使用教科书,了解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及特点,坚持立德树人,教学设计水平高。须提交上一学年经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参与电子备课的教师提供经学校验印的电子备课网页打印教案,教研、电教人员提供听课记录),并选出3课时能够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案或听课记录。
3.课堂教学以发展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为目标,有效选择和整合教学内容,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优化教学流程,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运用得当,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学生自主探究学习,教学效益突出。须参加申报当年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评课(教研、电教人员也可作教学法演讲),并达到优秀等次。
4.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显著。
[教师]
近5年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成绩均需提供):
(1)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组织的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创新创业大赛、专业技能竞赛,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活动中,获市级团体前二名或省级一等奖1人次或省级二等奖2人次或市级一等奖2人次(农村教师获省级二等奖1人次,或市一等奖1人次,或市二等奖2人次)。须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
(2)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等活动(含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赛)中,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农村教师为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艺术体育教师本人参加市级以上汇演、汇展和比赛并获省级二等奖1次或市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各1次(农村教师为县级一等奖、县二等奖各1次)。须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
(3)在建设班集体、培养良好班风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称号。或所带班级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部门授予的先进集体(文明班级、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级、优秀团支部)称号。须提供证书或文件。
(4)因教育教学实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其教育、人社部门的综合表彰。须提供证书或文件。
[教研、电教人员]
具有较深厚的教育理论功底,掌握本学科现代科学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每年按计划开展教研、电教工作,每年至少作一次专题讲座。
教研员要熟悉本地区课程改革的情况,对解决本学科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教学研究成绩卓著;有自己的试验点、实验校、学科教研基地,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对课程改革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经常深入学校听课评课、指导教师等。
电教人员在对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维护、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教师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应用推广方面成绩显著。
须提交本学科教学质量评估材料、反映本学科(电化教学)前沿动态的综述报告1篇、近五年开展教学研究(电化教育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主要工作情况总结1篇(包括工作任务、起止时间、目标与成果、担任角色等)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教研科研成绩
近5年以来,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教研员、电教员同时具备两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材料均需提供):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3篇(农村教师2篇)。须提供刊物原件。
2.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不少于3万字)1部。须提供专著原件。
3.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学科论文、课件、课例、教学叙事、教学反思、教学案例、读书征文、作业设计大赛、微课等)评选中获省二等奖1次或市级一等奖、二等奖各1次(农村教师获省三等奖1次或市级二等奖2次)。须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
4.市级以上(农村教师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承担公开课(研讨课)2次,或进行专题讲座2次,或参加市级以上考试命题工作3次。其中公开课、专题讲座须提供活动文件、教学设计(讲稿)以及课后评价等材料;参加考试命题工作须提供聘书或文件。
5.参与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学(含规划课题)、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1项(农村教师为市级以上),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或课题组排名前5名的主要成员,须经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规划部门认定,且有自己独立的研究成果。须提供课题申请书、立项文件、研究报告、结题证明(成果鉴定书)及本人成果材料等。
6.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地方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用书的编写工作;或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新课程实验等活动,成果在省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须提供出版物(成果)及推广文件或证明材料。
7.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或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农村教师获市级教学成果奖)以上。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
[教师]
在校本教研中起专业引领作用,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改教研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需提供原始证明材料)。近5年来,所辅导的教师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农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以上)。须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
[教研、电教人员]
在教学研究(电化教育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中起专业引领作用,结合本地区学科教师、教研和电教人员的实际,采取个别辅导、上示范课、与教师全流程作课、开设专题讲座和组织教研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教师、教研、电教人员进行指导与培训。近5年来,所辅导的教师、教研、电教人员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学大赛中获市级一等奖以上。须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
六、其他
1.在同等条件下,援疆援藏教师优先推荐。
2.学历、数量、等级等所指“以上”均含本数。
3.农村学校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学校。
附件6:
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目录
一、县市区教体局报送材料
1.推荐函1份;
2.推荐人选简明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推荐人员需报送的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培训合格证)、市骨干教师证书或省教坛新星证书(均为原件复印件,需所在学校、县市区教体局验印并签名);
2.《宣城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审批表》一式二份;
3.2021-2022学年原始备课笔记,3课时特色教案;
4.经学校验印的班主任(或党组织书记、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原始任职材料;
5.教研(电教)人员提供2021-2022学年的原始听课记录(电教教案)等材料;
6.教育教学实绩方面原始材料;
7.教研科研成绩方面原始材料;
8.培养青年教师材料。
附件7:
绩溪县骨干教师
评选审批表
县(市、区)
单位 名 称
教师姓名
申报学科
申报类型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制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一寸近期 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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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教龄 |
|
||||||||||||||
现任职称 及任职时间 |
|
任教学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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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行政职务 及任职时间 |
|
政治面貌 |
|
||||||||||||||||
社会兼职和 学术团体任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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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年 月毕(结)业于 (院)校 系 专业,修业 年,获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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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 继 续 教 育 情 况 |
起止时间 |
培训形式、内容 |
主办单位 |
培训结果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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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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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何地何校 |
任教学科 |
是否担任 班主任 |
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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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近五年表彰奖励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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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时间 |
表彰名称 |
表彰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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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近五年师德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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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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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教育教学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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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五年教研科研成果 |
|||||||||||||||||||
|
近五年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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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 时间 |
讲授课程 |
年
级 |
班级数 |
学生数 |
周课时 |
教学效果 |
||||||||
|
|
|
|
|
|
|
||||||||
近五年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情况(申报学科带头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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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层 公示 情况 |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学校 推荐 意见 |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县教体局专家评委会评审意见 |
||||||||||||||
学科组意见 |
||||||||||||||
学科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
专家评审委员会投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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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数 |
投票人数 |
表 决 结 果 |
||||||||||||
|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
评审委员会主任: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教体局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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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本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附件8:
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
(宣城市骨干教师)
评选审批表
县(市、区)
单位 名 称
教师姓名
申报学科
申报类型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制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一寸近期 免冠照片 |
|||||||||||||
民族 |
|
参加工作 时 间 |
|
教龄 |
|
||||||||||||||
现任职称 及任职时间 |
|
任教学科 |
|
||||||||||||||||
现任行政职务 及任职时间 |
|
政治面貌 |
|
||||||||||||||||
社会兼职和 学术团体任职 |
|
||||||||||||||||||
最高学历 |
年 月毕(结)业于 (院)校 系 专业,修业 年,获 学位。 |
||||||||||||||||||
近五年 继 续 教 育 情 况 |
起止时间 |
培训形式、内容 |
主办单位 |
培训结果 |
|||||||||||||||
|
|
|
|
||||||||||||||||
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
|||||||||||||||||||
起止时间 |
何地何校 |
任教学科 |
是否担任 班主任 |
行政职务 |
|||||||||||||||
|
|
|
|
|
|||||||||||||||
近五年表彰奖励情况 |
|||||||||||||||||||
表彰时间 |
表彰名称 |
表彰部门(单位) |
|||||||||||||||||
|
|
|
|||||||||||||||||
近五年师德考核情况 |
|||||||||||||||||||
|
|||||||||||||||||||
近五年教育教学成绩 |
|||||||||||||||||||
|
|||||||||||||||||||
近五年教研科研成果 |
|||||||||||||||||||
|
近五年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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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 时间 |
讲授课程 |
年
级 |
班级数 |
学生数 |
周课时 |
教学效果 |
||||||||
|
|
|
|
|
|
|
||||||||
近五年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情况(申报学科带头人填写) |
||||||||||||||
|
||||||||||||||
基层 公示 情况
|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学校 推荐 意见 |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县级 教体 部门 意见 |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市教体局专家评委会评审意见 |
||||||||||||||
学科组意见 |
||||||||||||||
学科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
专家评审委员会投票情况 |
||||||||||||||
评委数 |
投票人数 |
表 决 结 果 |
||||||||||||
|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
评审委员会主任: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教体局审核意见 |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本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附件9:
宣城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评选内容及权重
一、普通中小学教师(教研、电教人员)
序号 |
评选内容 |
权重 |
1 |
备课笔记、特色教案 (听课记录或电教教案) |
10% |
2 |
学科专题文章 |
5% |
3 |
考评课 |
25% |
4 |
教育教学实绩(教研、电教工作及成效) |
30% |
5 |
教研科研成果 |
25% |
6 |
培养指导教师 |
5% |
二、幼儿教师
序号 |
评选内容 |
权重 |
1 |
备课笔记、特色教案 |
10% |
2 |
学科专题文章 |
5% |
3 |
考评课(含游戏活动) |
35% |
4 |
教育教学实绩 |
15% |
5 |
教研科研成果 |
30% |
6 |
培养指导教师 |
5% |
三、职教、特教、教师进修学校教师
序号 |
评选内容 |
权重 |
1 |
备课笔记、特色教案 |
10% |
2 |
学科专题文章 |
5% |
3 |
考评课 |
35% |
4 |
教育教学实绩 |
15% |
5 |
教研科研成果 |
30% |
6 |
培养指导教师 |
5% |
四、校外教育机构教师
序号 |
评选内容 |
权重 |
1 |
备课笔记、特色教案 |
10% |
2 |
学科专题文章 |
5% |
3 |
考评课 |
35% |
4 |
教育教学实绩 |
20% |
5 |
教研科研成果 |
25% |
6 |
培养指导教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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