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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308-00027 组配分类: 评优绩效考核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伏岭中心小学2022年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30 发布日期: 2023-08-3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308-00027
组配分类: 评优绩效考核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伏岭中心小学2022年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30
发布日期: 2023-08-30
伏岭中心小学2022年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发布时间:2023-08-30 09:05 来源: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1、多劳多得,优质优酬,注重工作量和工作实绩,向班主任、一线教师倾斜。

2、中小学绩效工资实行统一考核,统一发放。

二、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范围

参与学校绩效积分制考核且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属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范围;不参加绩效积分制考核的工作人员,或绩效积分制考核不合格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县下拨学校奖励绩效工资总量。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及奖励标准

(一)、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及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津贴。(依据考核分析算)

(二)、学校自立项目

1、教育教学质量和教研成果奖励津贴。

(1)学年内在县统测统阅检测中,学科平均成绩名次位居全县同类型学校一、二、三、四、五名分别奖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未获得名次奖的,不再参照乡级奖励标准进行奖励。未参加县统测统阅读的语、数、英、科学学科,两学期期末统考学科平均合格率三至六年级达85%以上的,学科合格率每超过1%奖5元。一年内若两次县统测统阅检测,则按最好一次或最高奖次奖励。连续两年参加县统测统阅学科,另设进步奖,每进步一名奖100元,和名次奖不冲突。

(2)辅导学生参加县级集体、团体比赛(如经典诵读、幼儿艺术展演、乒乓球赛、足球赛、运动会等)获县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700元、550元、400元奖励;获一、二、三、四、五、六名,按700元、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奖励。(注:训练学生参加运动会未获得名次,保底1分)(改为14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奖励)

(4)学校工作受市、县级表彰(有文件通知结果),对分管相关部门给予400元、300元的奖励。

2、教育宣传报道奖励津贴。

(1)教育宣传奖:省、市、县级报刊发表分别为100元/篇、60元/篇、30元/篇,政府及教体局信息网按市级8元/篇、县级6元/篇设奖。(同一信息在多个报刊、多个网站刊发、,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各级报刊不含部门简报、会刊)。学校选送工作视频在电视台宣传播放,奖励和市级报刊发表等同。

3、其他奖励性津贴:

(1)班主任津贴:按全乡学生数(含幼儿数)每生每年X元提取,按照基本津贴、学生数津贴、管理津贴三方面进行发放。如:每位班主任基本津贴200元,共计13*200=2600。(5280-2600)/176=15.2。以该数据乘以学生数所得,即为该教师年度班主任工作津贴。

(2)在绩效考核中,工作量超过30分,每分按50元奖励;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征赛超过3分的每分按10元奖励;教研、教育成绩超过3分的每分按30元奖励。

   (3)全年出满勤的得满勤奖100元。

四、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总额—教学质量和教科研成果奖励津贴等3项学校自立项目津贴)÷教职工绩效考核总分×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学校自立奖励项目个人所得津贴

五、工作要求    

     1.考核时限,发放依据。2022年绩效考核依据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底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在学年末(7-8月份)进行。考核结果作为2021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在每年度末(一般在12月份至次年的1月份)进行。

2.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学校严格按照规定的绩效考核程序和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教师监督。

3.深入细致的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教职工有不同意见应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

4.本办法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