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和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绩市监处罚〔2023〕89号
|
绩溪县沂辉组合剪烫工作室经营无标签的化妆品案
|
绩溪县沂辉组合剪烫工作室
|
方*辉
|
经营无标签的化妆品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1瓶奈丫朵多功能造型胶;1瓶软糖胶(白色);1瓶软糖胶(透明);1瓶铂金胶(金色);1瓶免洗拉丝胶(白色);1瓶微雕胶(黑色);1瓶微雕胶(白色);1盒魔镜粉;罚款人民币叁仟圆(¥:3000.00)整。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将罚没款缴至绩溪县建设银行非税账户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6.25
|
|
2
|
绩市监处罚〔2023〕100号
|
绩溪县甲妆美容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
绩溪县甲妆美容店
|
周*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一瓶依珂娜高透加固胶(15ml/瓶);一瓶恩妮诗红玛瑙猫眼胶;一瓶BNC营养油(15ml/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00)整。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将罚没款缴至绩溪县建设银行非税账户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6.28
|
|
3
|
绩市监处罚〔2023〕7号
|
绩溪县长安镇浩寨卫生室在治疗室存放过期医疗器械案
|
绩溪县长安镇浩寨卫生室
|
程*华
|
在治疗室存放过期医疗器械
|
依据《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4盒华佗牌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罚款人民币肆仟元(¥4000.00)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将罚没款缴至绩溪县建设银行非税账户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5.9
|
|
4
|
绩市监处罚〔2023〕8号
|
长安镇下五都村卫生室在治疗室存放过期医疗器械案
|
长安镇下五都村卫生室
|
冯*有
|
在治疗室存放过期医疗器械
|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罚款、没收非法财物,1.没收400g唐荣牌脱脂棉球及1袋一次性使用吸氧管;2.处人民币4000元罚款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将罚没款缴至绩溪县建设银行非税账户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5.9
|
|
5
|
绩市监处罚〔2023〕12号
|
绩溪县临溪镇孔灵村卫生室在治疗室及观察室内存放超过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案
|
绩溪县临溪镇孔灵村卫生室
|
程*
|
在治疗室及观察室内存放超过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
|
依据《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已超过使用期限的10片无菌手术刀片及1盒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罚款人民币肆仟元(¥4000.00)整。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将罚没款缴至绩溪县建设银行非税账户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5.8
|
|
6
|
绩市监处罚〔2023〕13号
|
瀛洲镇燎原村卫生室在治疗室及内存放超过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案
|
瀛洲镇燎原村卫生室
|
胡*新
|
在治疗室内存放超过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
|
依据《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已超过使用期限的3盒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及4只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2罚款人民币肆仟元(¥4000.00)整。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将罚没款缴至绩溪县建设银行非税账户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