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种植业服务中心采购有机肥料等物质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8 09:02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绩溪县种植业服务中心根据《安徽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文件精神及工作开展需要,以询价方式采购一批有机肥与水溶性肥料,现将本次询价公告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方提出的采购需求,高于本询价预算报价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物价款、税金、运费、装卸费、货物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等总费用。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按项目报账程序转帐支付。付款人:绩溪县种植业服务中心。
6、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二、采购需求
1、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
2、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吨)
|
采购资金(元)
|
1
|
有机肥
|
1 、有机质≥30%;
2、 N+P205+K20总养分≥4%
3、水分≤30%;
4、酸碱度为5.5--8.5之间;
5、规格:袋装,40Kg/袋。
|
xx
|
160000.00
|
2
|
大量元素水溶性肥料
|
1、N+P205+K20总养分≥55%(15-5-35);
2、不溶物≤0.5%;
3、规格:袋装
|
1
|
|
合计
|
|
|
160000.00
|
3、成交原则。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第一预成交供应商,次低者为第二预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若响应时限内、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少于3家,则以实际收到有效响应文件且符合采购需求,同时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4、货物质量: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保质期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
5、供货期限:供应方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本项目,采购方于 5 日内验收。
6、供货地点:绩溪县区域内。
三、响应文件提交要求、开标地点及时间
1、供应商请于 2023年7月11日15时前(北京时间)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提供一份询价响应文件,将报价表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复印件、信用证明、服务承诺书等材料装订成册,放在一个包装袋内以密封信件送达,可以现场提交也可以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以送达时间为准)。密封信件封口处加盖询价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必须对其询价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其询价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4、开标地点:绩溪县种植业服务中心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绩溪县种植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冯飞翀 联系方式:0563-8162451
附件:分项报价表
绩溪县种植业服务中心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