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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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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203-00086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文号: 绩应急〔2022〕26号
生成日期: 2022-03-29 发布日期: 2022-03-29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203-00086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印发《绩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文号: 绩应急〔2022〕26号
生成日期: 2022-03-29
发布日期: 2022-03-29
关于印发《绩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9 15:04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局各(股)室,执法队,应急指挥中心:

   我局编制的《绩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县政府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29日

 

 

 

 

 

抄送:市应急局,县纪委监委、县司法局、县营商环境局。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切实履行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规定,对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的意见》等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及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推进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压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现代化美丽幸福绩溪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编制实施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计划落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基本盘、基本面,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突出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两会”、春节、国庆节、二十大等重点时段,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专项检查等,结合全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及时发现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持续提升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

  三、编制依据及考量因素

  (一)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的意见》《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政策。

  (二)考量因素。

  1.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

  2.本部门监管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3.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状况。

  4.道路交通状况以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

  5.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四、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五、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根据《关于印发〈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14个部门“三定”规定的通知》(绩办〔2019〕18号)、《关于设立县安全监督执法队的批复》(绩编〔2010〕23号)、《关于同意组建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绩编〔2019〕22号)规定,全局共有行政编制10个,事业编制16个,实有在册人员23人,实际纳入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为17人,占在册人数的74%。其中:

  从事工矿商贸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应急管理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政策法规、综合协调、执法监督、调查统计、办公室、行政审批、纪检监察等工作人员11名。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4233个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执法人员数量=(365-105-11)×17=4233个工作日。其中,2022年全年365日,共52周,双休日10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11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上级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测算2022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209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2年度非执法工作日为1717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4233)-其他执法工作日(2209)-非执法工作日(1717)=307个工作日。

其中,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212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82个工作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单位13个工作日。

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督检查计划详情见附件1、2、3、4。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措施,全局执法人员要深刻认识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在履职尽责中的导向作用,务必将思想统一到全局的决策部署上来,抓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并做好实施过程中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

  (二)细化分解任务,规范执法程序。科学统筹人员力量和时间,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监督检查任务。重点检查要强化对安全管理条件差、问题隐患突出、严重违法违规、存在重大危险源及上一年度发生事故的企业的监管力度。全体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规定开展执法活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做到精准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执法效能。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推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工作模式,积极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广“互联网+执法”方式,探索远程执法新模式,利用科技信息化助力监管执法工作,实现精准执法和智慧监管。坚持规范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专家参与监管执法活动,充分发挥专家专长,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给予指导服务。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严格落实执法,强化执法震慑。强化执法作风建设,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失信主体,及时纳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认真对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等规定,及时纠正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五)坚持普治结合,做到服务并重。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化以案释法,不断增强公众法治意识。要踩稳“执法刚性”与“执法温度”的平衡点,注重适用法律答疑解惑,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激发企业守法自觉,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规定》及《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尤其是企业内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活动,营造安全生产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2年度工矿商贸监督检查计划

          2.2022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计划

          3.2022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2年度工矿商贸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底,我县在册非煤矿山及尾矿库15座(地下矿山10座,露天矿山3座,尾矿库2座);其中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3座,新改扩建非煤矿山2座,停产停建矿山9座,停用尾矿库1座。全县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内注册在营工贸企业70家,其中涉金属冶炼作业2家,粉尘涉爆1家,涉有限空间作业25家。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企业16家。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综合监管股现有工作人员2人,实际从事工矿商贸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人员2人,均持有有效执法证件。

   (二)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498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工矿商贸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65-105-11)×2=498个工作日。其中,2022年全年365日,共52周,双休日10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11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212个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98-70-216=212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70个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检查监督、参加工矿商贸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工矿商贸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非煤矿山企业申报办证现场复核检查、审查和网上报送、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登记、备案、现场监督非煤矿山评审组织单位对申报安全标准化企业评审和审查以及对工贸企业申报标准化材料进行核查、积极推进工矿商贸企业职业能力提升行动,对工矿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考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召开(参加)全县工矿商贸监管工作有关会议等。

  (1)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检查监督(10个工作日)。预计企业5家,每家企业每次安排2名工作人员,每家企业1个工作日,合计5×2×1=10个工作日。

  (2)参加工矿商贸事故调查和处理(10个工作日)。每人5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5×2=10个工作日。

  (3)调查核实工矿商贸投诉举报(12个工作日)。按照4起测算,每起1.5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4×1.5×2=12个工作日。

  (4)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4个工作日)。按照每半年1次,每次2个工作日,安排1名工作人员,合计2×2×1=4个工作日。

  (5)非煤矿山企业申报安证现场复核检查、审查和网上报送(4个工作日)。按照1家测算,每家2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1×2×2=4个工作日。

  (6)现场监督非煤矿山评审组织单位对申报安全标准化企业评审和审查以及对工贸企业申报标准化材料进行核查(9个工作日)。按照非煤矿山现场评审2家,每次1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工贸企业申报材料核查10家,每次0.5个工作日,安排1名工作人员测算,合计2×1×2+10×0.5×1=9个工作日。

  (7)积极推进工矿商贸企业职业能力提升行动,对工矿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考试(9个工作日)。综合往年情况,按照3次测算,每次1.5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测算,合计3×1.5×2=9个工作日。

  (8)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6个工作日)。按照每年2次,每次1.5个工作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合计2×1.5×2=6个工作日。

  (9)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6个工作日)。陪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等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现场督查、检查、调研每年平均3次,每次2个工作日,安排1名工作人员,合计3×2×1=6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216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应急值班、学习、培训、会议、考核、检查指导乡镇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

  (1)学习、培训、会议、考核(172个工作日)。

  ①每周每人学习、参加局会议半天,合计0.5×2×52=52个工作日。

  ②培训每年1次每人3个工作日,合计1×3×2=6个工作日。

  ③考核每年1次每人5个工作日,合计5×2=10个工作日。

  ④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转发文件等,每周每人需1天,合计:2×1×52=104个工作日。

 (2)参加党群活动(8个工作日)。每季度每人1个工作日,2人,合计1×2×4=8个工作日。

 (3)病假、事假(16个工作日)。每人每季度2个工作日,2人,合计2×2×4=16个工作日。

 (4)法定年休假(20个工作日)。综合监管股2人工龄超过10年,每人休假10天,合计2×10=20个工作日。

  三、检查安排

  执法检查212个工作日,主要包括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一般检查采取“双随机”检查。其中:重点检查安排140个工作日,一般检查安排72个工作日,重点检查占比66%,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重点检查工作安排

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表)的企业进行检查,全年共16家企业。其中,非煤矿山企业6家,每年检查4次复查4次;粉尘涉爆企业1家,每年检查2次复查2次;有限空间及涉事故企业共9家,每年检查1次复查1次每次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每次用时1个工作日,合计6×(4+4)×2+1×(2+2)×2+9×(1+1)×2=140个工作日。

  (二)一般检查工作安排

在全县工贸八大行业企业中随机抽查18家企业,根据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可以在三年时间内完成对全部工贸企业的全覆盖,每家企业检查1次复查1次,每次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合计18×(1+1)×2=72个工作日。


附表

2022年绩溪县工矿商贸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企业名称

行业领域

备注

1

安徽省绩溪钨业有限公司金竹坑尾矿库

尾矿库

头顶库

2

绩溪县坤斌矿业有限公司胡家萤石矿

非煤矿山

地下矿山

3

绩溪县塘塍石英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露天矿山

4

绩溪县安江莹石精粉有限公司尾矿库

尾矿库

 

5

绩溪县家朋乡莲坑砩石矿

非煤矿山

地下矿山

6

绩溪县荆金矿业有限公司

非煤矿山

地下矿山

7

绩溪县鑫扬纺织有限公司

纺织

有限空间

8

安徽绩溪盛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轻工

粉尘涉爆

9

安徽泰利钢业有限公司

不锈钢

有限空间

10

安徽应升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不锈钢

有限空间

11

安徽省信瑞鑫钢管有限公司

不锈钢

有限空间

12

安徽百泰钢业有限公司

不锈钢

有限空间

13

安徽巨星钢业有限公司

不锈钢

有限空间

14

安徽省绩溪县向阳纸业有限公司

轻工

有限空间

二、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

 

 

三、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

安徽黄山恒久链传动有限公司

机械

有限空间

四、近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1

塘滕黄沙洗制厂

建材

2021年发生事故

 

 

 

 









附件2


2022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基本情况

我县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5家,不取证化工企业2家;成品油加油站23家,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5家(工业气体经营1家、无储存危险化学品贸易经营4家,内含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1家,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1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1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108家(内含20家烟花爆竹安全仓零售经营单位)。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危化股现有工作人员2人,实际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执法人员为2人。

(二)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共498个工作日)

2022年全年365天,共52周,公休日为10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直接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为2人。则总法定工作日为498个工作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共82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共52个工作日)

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件)的8家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工作日需要52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共30个工作日)

对全县23家成品油加油站、5家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108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进行部分经营单位全覆盖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需要30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共176个工作日)

危化股的其他执法工作包括: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相关工作、实施行政许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核查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完成县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执法工作任务等事项。经测算,全年共需176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共240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包括业务学习培训考核及工作会议、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和法定年休假等事项。经测算,全年共需240个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

危化股2022年重点检查单位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见附件),其中,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企业4家(内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家)。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重点检查的单位共8家,重点检查工作日共52个工作日,占计划检查的比例为63.41%。

(三)对有关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

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件)的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并结合重点节假日、气候特点,开展不定期检查。

(四)时间安排

按每个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次安排2人,每个企业安排0.5天,计8×0.5×4×2=32个工作日;结合重点节假日、气候特点,拟开展不定期检查1次,8×0.5×1×2=8个工作日;按年均要对10家次生产经营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计,需复查(拟计算市局委托我局复查2次)10+2=12,安排2人,每个单位复查0.5天,计12×0.5×2=12个工作日,重点检查工作日共需要32+8+12=52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检查内容主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11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安办〔2017〕19号)、《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聚焦“一防三提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1〕74号)、《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2〕3号),结合被检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现场执法检查方案,进行执法检查。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

一般检查单位是全县23家成品油加油站、5家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108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一般检查30个工作日,占计划检查的比例为36.59%。

(三)时间安排

一般检查单位是23家成品油加油站、5家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08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其中,对23家成品油加油站和5家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对108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随机抽查60家,并开展有关经营单位的复查。拟需要30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检查,随机抽取被监督检查单位、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并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五、工作日测算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测算(共498个工作日)

2022年全年365天,共52周,公休日为10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直接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总数为2人,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减全年公休减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政执法人员总数=(365-105-11)天×2人=498个工作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共82个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共52个工作日)

对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录库》(见附件)的8家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工作日共需要52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共30个工作日)

对全县23家成品油加油站、5家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108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进行部分经营单位全覆盖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需要30个工作日。

  1. 其他执法工作日测算(共176个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申报、现场(初审)核查等审查工作、(共9个工作日)

       拟有4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申报、现场(初审)核查工作,每次2名工作人员,每家0.5个工作日,计4×2×0.5=4个工作日;拟有1家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的申报、现场(初审)核查工作,每次2名工作人员,每家0.5个工作日,计1×2×0.5=1个工作日,拟有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换证的材料、现场(初审)核查工作、每次2名工作人员,每家1个工作日,计2×2×1=4个工作日,以上共计9个工作日。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4个工作日)

    拟对2个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试生产(经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进行监督,安排2名工作人员,每次1个工作日,计2×2×1=4个工作日。

        3.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20个工作日)


拟全年10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共同负责,计10×2=20个工作日。

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的核查(12个工作日)

全年按3起计算,每次安排2名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工作2天,计3×2×2=12个工作日。

5.参与县直其它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及县局组织重点节假日、“两会”期间等安全检查(16个工作日)

(1)联合执法检查全年4次,每次1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参与。

(2)参与县局组织安全检查全年4次,每次1个工作日,2名工作人员参与。

共需合计4×1×2+4×1×2=16个工作日。

  1. 参与全县两家重大危险源化工企业安全检查(共4个工作日)

    2名工作人员共同负责,每个企业0.5工作日,共检查

    2轮,合计0.5×2×2×2=4个工作日。

  2. 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0个工作日)

    全年预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起,每起5个工作日,2

    名工作人员参与,共计5×2×2=20个工作日


8.行政执法统计、“打非治违”、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季报及其他各类信息、统计报表(12个工作日)

每月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次0.5工作日,计2×12×0.5=12个工作日。

9.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2个工作日)

全年1次,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次1工作日,计1×2×1=2个工作日。

10.打非治违专项检查(44个工作日)

联合公安、市监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打击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违法违章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拟对全县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户以乡镇为单位开展摸查,现全县有11个乡镇,每个乡镇摸查2天,安排2人,计11×2×2=44个工作日。

11.协调、组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3个工作日)

每年按3个工作日计,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计3×1=3个工作日。

12.召开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相关会议(4个工作日)

召开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视频等工作和三年行动专项整治会议,拟全年召开4次,每次0.5天,2人参加,计4×0.5×2=4个工作日。

12.机动监管工作日(26个工作日)

因助力疫情防控,开展企业安全监管员活动,以及防汛抗旱、应急及其他工作需要,全年机动监管工作日约需26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的测算(共240个工作日)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172个工作日)

(1)每周每人学习、参加局机关会议半天,计:0.5×2×52=52个工作日;

(2)培训每人每年3天,合计3×2=6个工作日;

(3)迎接各种考核,全年每人5天,计5×2=10个工作日;

(4)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拟文、文件转发,每周每人需1天,计:1×2×52=104个工作日。

2.法定年休假(20个工作日)

股室2人工龄均超过10年,每年休假10天,共计10+10=20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12个工作日)

每人每月0.5个工作日,合计2×0.5×12=12个工作日。

4.参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帮扶走访和文明创建等工作(24个工作日)

按每月每人1天,计1×2×12=24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6个工作日)

每人每年3个工作日,合计2×3=6个工作日。

6.其他工作日(6个工作日)

1人兼职党建工作,每月需要0.5个工作日,共计12×1×0.5=6个工作日。


附表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重点检查企业名录

序号

企业名称

住所或地址

监管类型

备注

安徽立兴化工有限

公司

华阳镇中王路10号

许可主管: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绩溪县博达化工

科技有限公司

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祥云路

许可主管: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徽绩溪县徽煌

化工有限公司

绩溪县华阳镇徽源路16号综合楼

许可主管: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绩溪县现代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

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化工园区

许可主管: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绩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绩溪县红星工业园区

危许可主管:1.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徽省绩溪县天池

化工有限公司

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中王路16-1号

许可主管:1: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 

 

绩溪县庆丰天鹰生化有限公司

绩溪县华红路1号

行业主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农药复配企业

 

绩溪县祥和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临溪镇孔灵村杉茂冲

许可主管: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附件3


2022年度应急管理监督检查计划


  一、执法检查对象

辖区内29家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重点工商贸行业企业的应急预案。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确定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应急和物资保障股现有执法人员2人。

(二)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498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直接从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数量=(365-105-11)×2=498个工作日。其中,2022年全年365日,共52周,双休日10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11日。

2.监督检查工作日(13个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应急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498-245-240=13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245个工作日)。包括承担应急值守、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管理、事故灾难现场协调保障和应急救援和召开全县应急救援工作相关会议等事项。

(1)承担应急值守工作(共24个工作日)。全年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由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人每月需要1个工作日,合计2×1×12=24个工作日。

(2)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共144个工作日)。全年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作,由2名工作人员负责,每人每月需要6个工作日,合计6×2×12=144个工作日。

(3)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管理(共52个工作日)。安徽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各级各类预案、队伍、物资等填报情况检查通报,每周1次,每次1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1×1×1×52=52 个工作日。

(4)指导县直部门和有关企业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共9个工作日)。指导县直部门全年应急预案演练共计4次,每次安排一人参加,每次1个工作日,共计4个工作日;指导有关企业应急预案演练共计5次,每次1个工作日,每次安排一人参加,共计5个工作日,合计1×1×4+1×1×5=9个工作日。

(5)事故灾难现场协调保障和应急救援工作(共10个工作日)。预计全年协调保障和应急救援各类事故灾难5次,每次1天、2名工作人员,合计5×1×2=10个工作日。

(6)召开全县应急救援工作相关会议(共6个工作日)。计划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县应急救援相关工作会议,每次3天、1名工作人员,合计2×1×3=6个工作日。

4.非执法工作日(240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学习、培训、会议、考核、参加党群活动、法定年休假等。 

(1)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等(共172个工作日)

①每周每人学习、参加局会议半天,合计0.5×2×52=52个工作日;

②培训全年每人3天,合计3×2=6个工作日;

③迎接考核,全年每人5天,合计5×2=10个工作日;

④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转发文件等,每周每人需1天,合计: 2×1×52=104个工作日。

(2)法定年休假(共20个工作日)

应急科2人中,2人工作已满10年,每人年休假10天,合计10×2=20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共24个工作日)

每人每月1个工作日,合计1×2×12=24个工作日。

  1. 其他工作日(共24个工作日)

    参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帮扶走访和文明创建等工作,每人每月1天,合计1×2×12=24个工作日。

    三、检查安排

    对辖区内29家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重点工商贸行业企业的应急预案进行执法检查,全年共检查13家企业,每年检查1次,每次2名执法人员,每家企业每次用时0.5个工作日,共需要13×1×2×0.5=13个工作日。

     






应急管理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名录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

1.安徽立兴化工有限公司

2.绩溪县博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3.安徽绩溪县徽煌化工有限公司

4.绩溪县现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绩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安徽省绩溪县天池化工有限公司

7.绩溪县庆丰天鹰生化有限公司

8.绩溪县祥和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二、非煤矿山

1.安徽省绩溪钨业有限公司金竹坑尾矿库

2.绩溪县坤斌矿业有限公司胡家萤石矿

3.绩溪县塘塍石英矿业有限公司

4.绩溪县安江莹石精粉有限公司尾矿库

5.绩溪县家朋乡莲坑砩石矿

6.绩溪县荆金矿业有限公司

三、工贸行业企业

1.安徽黄山中友链条制造有限公司

2.安徽明雁齿轮有限公司

3.安徽绩溪徽山链传动有限公司

4.绩溪县鑫扬纺织有限公司

5.绩溪东丘针纺有限公司

6.安徽绩溪盛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7.安徽泰利钢业有限公司

8.安徽应升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9.安徽省信瑞鑫钢管有限公司

10.安徽百泰钢业有限公司

11.安徽巨星钢业有限公司

12.安徽赛灵特材科技有限公司

13.绩溪融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4.安徽省绩溪县向阳纸业有限公司

15.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