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立定期调查登记机制。每年开学前,由各中心小学负责对辖区内适龄少年儿童进行逐户排查,全面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所有本地户籍和常住未取得户籍)底数和入学情况。重点调查外出适龄儿童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孤儿、重病重残儿童、特困供养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未取得户籍儿童少年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建立健全县、乡、村和学校四级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对已举家外出打工或搬迁,但户籍仍保留在原乡镇的家庭,要主动与流入地县级政府沟通衔接,积极争取流入地县级政府的配合,准确摸排出外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
2. 建立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县公安局、县文旅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综治办等部门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学生。县司法局要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牵头做好面向农村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县民政局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县人社局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团县委、县妇联、残联、社区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作用。
3. 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力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对未报到的学生登记造册并逐一核实原因,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加强家校联系,对控辍保学重点对象开展经常性家访,做好思想工作,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帮助;经劝返仍不到校或无法联系上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县教体局,并配合乡镇政府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政府或县教体局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由县司法局依法发放相关司去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统筹城乡学校布局,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
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保障学校布局与村镇建设、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着力办好乡村学校(教学点), 满足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避免学生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加快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扩大城镇学位供给,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充分利用第二轮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加大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支持力度,积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配套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和设备设施等,满足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需要。继续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强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与应用,促进农村学校共亨优质教育资源。
2.提升农村学校质量,健全学困生帮扶制度。
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开展阳光体育和大课间活动,建设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加强对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鼓励教研员采取蹲点等形式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发挥乡村小规模学校小班化教学优势,积极开展启发式、参与式教学。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充分运用在线课堂等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立城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加快特色而有质量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全面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特别是残疾孤儿的受教育权利,提高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完善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制度。学校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引导教师做好转化“学困生”工 作,因材施教,培养兴趣、改进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培育新型的师生关系,不断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亲和力和凝聚力,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要强化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发展性评价作为考核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因地制宜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加强对初中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为中职招生打下基础,为学生提供多种成才渠道。
3.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针对农村等失学辍学率可能较高的地方,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硬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聚焦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效,到2020年全面完成“发展教育脱贫一批”任务,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县教体局要会同县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等部门,加强排查,摸清情况,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严格按照“一生一案,一生一策” 落实“一生一导师,一月一走访”等帮扶措施。统筹各项帮扶政策,避免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助学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惠民政策。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等补助政策。完善高中阶段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继续实施高校面向农村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畅通绿色升学通道,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长学信心。
五、 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面临的问题。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2. 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 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调动社会和家长的积极性,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把控辍保学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各个乡镇、学校要公布控辍保学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监护人不送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和教师歧视学生的行为。 县教体局和学校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