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应急局> 重大决策预公开> 意见征集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212-00052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9 发布日期: 2022-12-09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212-00052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9
发布日期: 2022-12-09
《绩溪县“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2-12-09 17:01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依据和背景

根据《安徽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宣城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以及《绩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县实际,县应急局草拟了《绩溪县“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

二、起草过程

一是认真研究起草。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的决策部署,县应急局牵头启动编制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形成初稿。

二是征求部门意见。县应急局于12月9日起,向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

三是严格完善定稿。认真研究并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到2025年,努力构建与绩溪县安全发展相适应的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基本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得到明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力量参与水平显著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立,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安全生产状况趋稳向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和指挥体系。优化应急指挥机制,深化议事协调机构运行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应急协同工作机制,推进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二是筑牢相互衔接的风险防控体系。注重风险源头预防管控,强化风险监测预警预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三是完善严格规范的法治体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加强监管执法保障。四是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五是健全配套完备的应急保障体系。六是夯实共建共享的社会共治体系。

(三)重点工程。一是安全生产领域重点工程。风险防控基础提升工程,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根据执法需求,补充更新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消防机构执法个体防护装备、执法制式服装和调查取证装备,建设完善执法装备库,重点增补执法过程管理、数据分析、5G多功能综合执法等智能化专业装备,在特殊领城优先配备无人机、机器人等高科技执法装备;“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融合应用工程,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培育“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协同创新模式,扩大工业互联网应用;专业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平台应用。二是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工程。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程,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编制综合风险和单灾种风险区划以及综合防治区划,形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 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自然灾害保险建设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救援能力提升工程。三是“智慧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升项目,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网络建设 ;智慧监测预警建设,安全生产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二是完善政策支持 ,研究制定规划实施在投资、产业、金融、人才等领域的配套政策,加强政策间的统筹协调。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开辟筹资渠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应急能力建设。完善政府投入、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规划实施经费保障机制,持续加大保障投入力度。四是严格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考核评估机制,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和部门年度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督导检查和评估结果运用,切实推进规划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