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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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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23593J/202202-00019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主动回应】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申请材料中要特别注意哪些?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28 发布日期: 2022-02-28
索引号: 11341700MB1723593J/202202-00019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主动回应】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申请材料中要特别注意哪些?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2-28
发布日期: 2022-02-28
【主动回应】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申请材料中要特别注意哪些?
发布时间:2022-02-28 16:47 来源: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申请表封面应加印章;
2、申请表第1页下方应有法人签字或加盖私章;
3、申请表内容依据单位实际情况填写,涉及射线装置的需填写装置名称、型号、种类、射线类型、来源等信息;
4、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必须和单位从事核技术应用工作的实际相符合,至少包括:预案的制定依据,承担辐射事故处理的机构、人员、职责,可能发生辐射事故的种类、每种事故采取的应急措施、发生事故报告相关政府部门的联系方式、事故总结等相关内容。避免提交的应急预案材料过于复杂或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单位法人证明材料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编号;亦可根据单位类型提交相应的证明,工矿企业提交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院、科研院所提交编办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营医院等机构提交民政局核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
6、防护用品、监测仪器原则上应购置到位,提交购置发票或仪器照片(电子件或打印件)。如尚未购置到位的,提供采购合同。
7、申请单位的辐射安全负责人与操作人员均应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