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负责人解读】县农水局党组成员、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叶新民解读《宣城市绩溪县“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发布时间:2023-01-19 10:58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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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绩溪县农水局党组成员、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叶新民同志对《宣城市绩溪县“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文件进行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产业兴旺的关键。根据近年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绩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部署要求,结合绩溪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突出特色和全产业链开发,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服务业,加快产业链现代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将产业扶贫帮扶资源有序转到乡村产业振兴。推动现有扶贫专项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主要支持产业发展,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为脱贫地区产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2021年10月,县农水局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牵头起草《发展规划》。
(二)2021年10月,县农水局委托安徽中舟振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编撰《发展规划》,先后召集局各股站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收集相关材料。同时,书面征求全县各乡镇,林业、财政等相关部门意见。
(三)2021年11月,县农水局根据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发展规划》。
四、工作目标
展望到2035年,特色农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农业特色产业链全面构建,特色农产品品牌享誉全国,“企业强农、科技兴农、园区助农”的发展格局全面形成,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25年,“集群化发展、组织化经营、绿色化生产、品牌化提升”取得显著成效,形成“经济效益高、产业融合深、经营主体强、品牌名气旺”的农业特色产业体系,打造成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和立足皖南、面向长三角的“美食天堂、养生福地”。
五、主要任务
深入实施百亿现代农业产业培育工程、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绩溪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55”行动计划,突出融合化、集群化、品牌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构建以徽菜为主导产业,山核桃和茶叶为主要产业,竹笋、油茶、中药材、特色养殖、蔬菜和休闲农旅等为优势产业的“1+2+N”农业特色产业体系。
重点实施产业融合深入促进、双招双引着力推进、园区载体提效升级、经营服务主体壮大、绿色发展水平提升、基础设施支撑强化六大工程。展望到2035年,特色农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增强,农业特色产业链全面构建,特色农产品品牌享誉全国,“企业强农科技兴农、园区助农”的发展格局全面形成,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25年,形成“经济效益高、产业融合深经营主体强、品牌名气旺”的农业特色产业体系,打造成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和立足皖南、面向长三角的“美食天堂、养生福地”。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总产值达180亿元以上,面向长三角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销售额达50亿元。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溪县“百亿现代农业产业培育工程”,推进产业振兴专项行动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决策参谋、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作用,由县农水局牵头负责日常统筹协调推进工作,明确县直有关单位责任和进度要求,指导和帮助乡镇共同推进落实特色产业发展工作,措施确保如期按质完成。
(二)强化要素保障。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确保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强化资金要素保障,设立特色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建立农业支持与补偿制度,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特色农业发展。
(三)加大设施建设。加快绿色食品产业园设施建设,为引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创造条件。结合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提质改造工程,提升农业田农地综合生产能力。实施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智慧农业推进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两区”建设。
(四)动员社会参与。建立健全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界支持参与绩溪特色农业发展的积极性。搭建全过程、全方位的公众参与平台,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有志青年和成功人士、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绩溪特色农业发展工作,充分利用省市主要报刊、电视台、广播、互联网、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推介,通过举办乡村节庆活动,讲好绩溪特色农业发展故事,提高社会各界对绩溪特色农业发展的关注度,营造支持特色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机关:绩溪县农水局
解读人:叶新民
咨询渠道:0563-815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