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
根据县《关于印发<绩溪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绩目标办〔2022〕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认真开展自评,现将扬溪镇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评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保障运维方面。
1.工作保障。扬溪镇严格落实《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工作责任分解》。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
2.制度保障。扬溪镇完善并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公众参与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执行,有力地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实施,基本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日常监管方面
1.工作表现。扬溪镇积极落实县政务公开股每月工作提示单内容、政务公开监测整改工作、绩溪县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及其他交办工作事项,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突出了工作重点,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完成时限,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7条。
2.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高度重视第三方评估测评工作,全面开展自查分析,补齐短板弱项,在整改落实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三)法定主动公开
1.规划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扬溪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扬溪镇2023年工作计划》,最大程度的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做到全面公开,准时公开。
2.财政信息公开。推进乡镇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规范公开财政专项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
3.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做好医疗卫生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4.权责职能公开。准确公开乡镇简介、内设机构及其他办公信息,及时发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廉政风险点动态调整情况,主动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和行政权力流程图。
5.政策解读。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
6.回应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7.基层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基层26个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通过村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
8.其他领域信息公开。
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应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方面
1.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镇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以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标准化答复文书,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我镇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2.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照上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准确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救济五大内容。
3.年报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署要求,对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组织编制了《扬溪镇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于2023年1月16日在县政府网站公布。
二、2022年度热线留言办理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热线留言办理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务公开重点内容,制定完善了热线留言办理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抓、指定专人具体抓的工作体系,确保热线留言办理工作反应迅速、程序规范、推进有力、群众满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部分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完善,与公众的要求和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
2.信息公开形式缺乏创新,多样化不足。
(二)改进措施
1.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当年度信息公开要点中明确的各重点领域的公开任务要求,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内容为重点,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与要公开信息部门沟通,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完整、正确、容易理解。
3、进一步探索政务公开新渠道。将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与微信公众号、小微权力一点通等新媒体渠道相结合,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进一步拓展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
扬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