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推进我镇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创建工作的常态化、系统化、精细化、长效化,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力争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功,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版)》要求,结合伏岭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于城市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按照镇党委、镇政府关于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全域创建、全时创建、全员创建,以文明城市高质量创建,推动人民生活水平高质量提升,促进伏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建设文明和谐美丽幸福的新普连,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二、任务目标
紧扣《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版)》目标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抓紧、抓牢、抓细,聚焦短板弱项,奋力攻坚克难,推动市民文明素养不断提高,社会文明风尚不断弘扬、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改善,社会公共秩序不断优化,确保我镇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民创建,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城市建设,围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让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成为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真正实现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二)坚持全域创建,城乡统筹。坚持“以城为主、城乡共建”的创建理念,突出镇区创建,指导、推进镇、村(社区)文明创建,形成全域创建格局。将文明城市创建贯穿于创建的全过程,每时每刻、随时随地保持创建的意识,把创建任务、责任细化落实到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镇村每个角落,确保创建全覆盖。
(三)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运用系统化思维和方法,实行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着力解决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走偏。
(四)坚持联动创建,高位推动。站在“全镇一盘棋”的高度,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本职工作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行业创建与社区创建有机结合起来,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协调配合,加强统筹推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工作体系。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实行工作力量聚焦、人财物配置倾斜。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让每个人在创建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形成全员创建、合力创建的生动局面。
四、主要任务
在全面落实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版)》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21版)》各项指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伏岭实际,重点实施文明城市创建五大提升工程。
(一)实施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工程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工作作为党委和政府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主线,引导干部群众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引导人们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组织办)
2.培育社会文明素养。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厅字〔2016〕50号)等相关文件,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评选推荐活动。推进文明旅游制度建设,强化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和规范群众文明旅游、文明出游。开展“光盘行动”和“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等文明行动,形成制止餐饮浪费长效机制。(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单位)
3.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广泛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褒扬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贯彻《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7号),建立健全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落实好《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群众对本地诚信建设的满意度≥90%。(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构建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四位一体”育人体系,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常态化工作品牌。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广泛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雷锋志愿服务、“劳动美”社会实践、“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等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社区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措施,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教育投入,确保生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不低于1000元。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确保群众对本镇义务教育的满意度不低于75%。(责任单位:镇宣传办、镇政法、镇团委、镇派出所、镇司法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5.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安徽志愿服务条例》,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建立健全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褒奖激励等机制,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医院、交通场站、政务大厅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重点,建立有人员、有项目、有管理的志愿服务站点。开展为老、为小、为困难群体、为需要心理疏导和情感慰藉群体、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五为”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服务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单位)
(二)实施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1.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采取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解决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对城区公共场所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公共卫生间环境卫生等开展集中整治,对城区重点区域的“三乱”(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牛皮癣开展集中整治,对“制癣者”予以严厉处罚。加大对《安徽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落实垃圾分类机制,加大分类设施在机关、学校、小区、商超等公共区域的投放,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派出所、伏岭镇各村)
2.提升城市美化程度。整治线杆线缆,推进具备条件的架空线缆入地,逐步消除城市架空线缆“蜘蛛网”,保障设施安全。对公交站亭、公交车体、邮箱、座椅、垃圾桶等城市家具进行保护与改造,提升小城镇雕塑、建筑立面、广告牌匾、喷泉等艺术美感。将我镇相关文化元素融入镇街亮化,打造镇街夜景特色,展现伏岭镇风采和魅力。(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规划办、镇供电所、镇移动公司)
3.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加强河湖生态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河(湖)长巡河(湖)履职制度,开展辖区内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措施,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督导,加强水质监测。2022年底,确保我镇全面彻底消除城市黑臭水体。(责任单位:镇城乡规划建设办、镇环保)
4.巩固美丽城市建设成果。结合国家园林城市申报工作,实施“城市绿肺”提升行动。治理裸露土地,改造现有绿化,推进城市绿道、立体绿化建设,规划建设贴近群众的街头游园、主题公园、口袋公园、湿地公园等专类公园,确保建城区绿地率不低于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大于12平方米。贯彻落实好《菏泽市养犬管理办法》《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建设设施更加完善、市容更加整洁、环境更加舒适、秩序更加井然、空气更加清新的美丽城市。(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派出所)
(三)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科学制定我镇总体规划。突出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理念,加强对普连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的规划和管控,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引导和刚性控制作用,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减少镇村硬覆盖地面,推进海绵镇村建设,打通“断头路”。加强智慧社区建设,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镇规划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2.建立完善无障碍设施。主次干道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设有缘石坡道。政务大厅、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公共文化设施、新建社区(小区)、医院、交通场站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无障碍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标识明显,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镇村公共卫生间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车站、政务大厅、医院、景区景点、大型商场设有无障碍卫生间,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责任单位:镇规划建设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卫生院、镇文化站、镇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3.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坚持全域共建,推动厕所数量革命,重点加强公共区、景区、棚户区、住宅小区、农村地区的厕所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全域共管,推动厕所质量革命,加大已有厕所改建力度,不断提档升级,提升管护能力。坚持全域参与,推动厕所共享革命,动员沿街具备条件的机关、宾馆、饭店、商场、营业厅等公共单位向市民免费开放厕所。(责任单位:镇城乡规划建设办、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妇联)
4.开展道路街巷修复整治行动。完善镇村的“里子”,开展镇村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专项摸排清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死角,及时修复整治,确保路面无破损、无坑洼积水;对街巷内、道路边乱堆乱放、车辆乱停等问题进行整治,全面净化城区范围内的背街小巷空间,切实规范背街小巷容貌秩序。开展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工程,进一步提高主次干道深度保洁标准,推广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和深度保洁,提高洒水频次,实行吸、扫、冲、收一体化作业。城市主干道实现“路见本色”,对重点部位和示范街区路面定期进行高压冲洗或预设防污设施。重点加强对集贸市场、学校、车站等点位及周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保洁。(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城乡规划建设办、伏岭镇各村居)
5.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图书馆、文化馆、乡村民俗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继续免费开放,并长期向群众开放,正常开展活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支持实体书店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达到人均室外体育用地0.3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0.1平方米以上,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大于1.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责任单位:镇文化站、伏岭镇各村居)
(四)实施网格创建提升工程
1.开展“包联共建”。各有关镇直部门单位到包联网格开展创建工作,推进“包联共建”,积极动员干部进网格、包楼栋,查找发现不足,督促整改提高。上门入户宣传文明创建知识,做到应知应会,确保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知晓率、满意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各网格责任单位、普连集镇各村)
2.履行网格责任。进一步细化创建网格,镇级网格长每月到包联网格不少于1次,由网格责任单位组建“包联共建”小分队,每周巡查不少于1天,帮助整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涂乱画等问题,协助清理“牛皮癣”,确保责任区域全天候符合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责任单位:各网格责任单位)
3.支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各联系单位每年至少为包建单位办一件实事,重点是帮助修补、硬化、绿化、美化小街小巷,协助开展整治和背街小巷改造,完善公用设施,解决居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各单位每年帮扶共建包建单位资金实现逐年增长。(责任单位:各网格责任单位)
4.推动全民参与。各有关村居、社区要充分配合辖区内联系单位参与创建,安排更多力量,充实创建一线,努力发挥作用。各包联单位要深入村居展开调研,及时汇总梳理上门入户征求的意见和建议,整合各种资源,协助村居解决矛盾,指导村居开展创建工作,切实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指导帮助社区健全志愿服务组织,促进自我管理、邻里互助。协调村级专业志愿服务队进村居开展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活动台账,帮助村居开展党员教育、村居服务、文体活动等。建立群众参与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反映、监督不文明现象。健全小组长、小胡同队伍,切实壮大一线创建队伍,确保创建活动群众参与率不低于95%。(责任单位:各网格责任单位、伏岭各村居)
(五)实施公益宣传提升工程
1.规范整治现有广告设置。开展沿街自设性违规广告整治,对重点区域沿街玻璃门窗张贴、杂乱多层店招、乱设撑牌广告现象实施全面整治。推进大型经营性违规广告整治,按照“零新增、清存量”的要求,有计划有目标地整治大型违规经营性户外广告,消除遮挡式大型广告牌。全面排查市场化运作的全彩电子显示屏设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不低于30%的要求落实公益广告内容。(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服务中心、镇行政审批办、伏岭镇各村居)
2.广泛增设公益广告。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耐久性相结合,以政府购买、互助共建等方式,与社会单位加强合作,重点打造出楼栋文化、墙体文化和户外文化。充分利用建筑围挡、宣传栏、LED屏等载体,在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学校、医院、社区(小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文化设施、商场超市、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宾馆饭店、政务大厅、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公交车站、交通场站(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广泛刊载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耐久性强的公益广告。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50%。各类媒体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和显著位置,保障公益广告发布的数量、频次、时长。(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单位,伏岭镇各村居)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重大意义和新动态、新举措、新典型、新经验和新成效,营造积极向上的城市人文环境,提高广大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建立群众参与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反映、监督不文明现象。运用“12345”热线、网站、微信、信箱等平台,广泛收集民意,及时反馈信息。(责任单位:镇直各部门、单位,伏岭各村居)
五、工作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组织指挥体系,按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21版)》标准和要求,成立伏岭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确保创城办工作常态化运转。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创建行动计划和工作分工,逐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量化分解创建任务,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各村居、各责任部门要压实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抓好本单位日常创建工作,施行任务清单化、措施化,实行问题销号管理。
(二)提供经费保障。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运转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完善财政投入逐年增长机制;设立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激励专项资金,用于对基层创建工作的激励补助;将各责任部门完成创建文明城市各项指标任务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给予经费保障。同时,各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多方筹措资金用于文明城市创建。
(三)完善督导考核。创城办抽调人员组成实地督导组,负责发现、收集、整理问题,建设一个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问题库,每周一汇总,将发现问题反馈给包联网格责任单位,并指导、监督问题整改。各网格每月召开一次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相关镇领导和网格内责任部门、村居负责同志参与,调度解决督导反馈问题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每两个月召集镇各网格召开一次推进会,通报各网格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模拟测评,日常工作进展情况及模拟测评情况作为年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依据,把考核结果作为各村居各部门及其领导班子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镇宣传办对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测评内容,将测评结果作为文明村和文明单位考评的重要依据和前置条件。
(四)强化监督问责。建立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组织各类媒体开设专栏、曝光台,对认识不足、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单位或部门,予以曝光。由镇创城办督导组定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通过领导点评、专项督办、媒体监督等形式,促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对工作不负责任、未按时限完成任务、完不成任务和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