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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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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56B/202212-00021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财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19 发布日期: 2022-12-19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356B/202212-00021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财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19
发布日期: 2022-12-19
绩溪县财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12-19 16:30 来源:绩溪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坚持不懈做好聚财、用财、管财,切实发挥好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加快建设全域美、产业强、百姓富现代化美丽幸福绩溪提供坚实保障。

一、财政运行质量稳健提升

一是稳住收入组织“基本盘”。牢牢盯住主责主业,加强收入征管和组织调度,依法挖掘增收潜力,努力做大收入“蛋糕”,确保财政收入稳预期、有质量、可持续。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2300万元,同比增长6.1%。二是打好资源统筹“组合拳”。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管理,强化“四本预算”全口径管理,积极盘活各类存量资金,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力度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有效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三是用好直达资金“助推器”。全面落实财政资金常态化直达机制,强化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支付,确保直达资金使用及时、规范安全,直接惠企利民。四是筑牢三保底线“压舱石”。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对综合定额按省级三保要求进行提标,对部门一般性支出压缩5%,优先足额安排三保预算,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严格执行新一轮(2021-2023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县乡财力分配关系,调动乡镇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二、服务经济发展积极有为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财政、税务、人社、人行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减税降费工作合力,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二是兑现惠企纾困政策。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政策举措,积极服务壮大实体经济,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严格执行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并全部兑现到最终承租人。三是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持续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重点项目和企业。充分发挥再贷款工具的撬动作用和担保促融资作用,在贷余额创历史新高。引导金融机构稳企业保就业,有效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四是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县担保公司降低担保费率,目前平均担保费率为0.88%,低于1%水平线0.12个百分点。执行国家纾困惠企政策,引导担保公司为符合单户融资担保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业务按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50%予以减免。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2022年我县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为100%。

三、债券资金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精心谋划申报项目,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支持徽州学校迁建、宣绩高铁、历史文化名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入库。2022年,共申报入库专项债项目6个,分别为县社会福利中心三期、县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县产业园人才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县城市更新综合提升项目、县公共卫生体系能力提升项目和数字绩溪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9.33亿元。三是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印发《完善绩溪县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三项制度》,建立完善债券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实现政府性债务全口径闭环管理。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强

一是优先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资金统筹,加大民生投入,支持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2022年,全县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85%。二是扎实推进民生实事和暖民心行动。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筹集资金1.78亿元,为推动民生实事和暖民心行动有序实施做好资金保障。先后多次组织县直单位、乡镇召开民生工程专题会议,主动上门与项目实施单位会商,并赴现场实地查看项目进展情况,加大工作调度,加快资金支出,切实将各项民生实事和暖民心行动落实到位。

五、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一是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预算优先保障领域,2022年安排农林水预算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2034万元。强化财政金融协同,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证抵押贷款,落实农业信贷担保县级风险补偿金,进一步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二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安排衔接资金6593万元(其中县级配套185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资金占比达59.89%,切实提升脱贫地区产业“造血”能力。继续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为脱贫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发展产业提供有力支撑。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持续筑牢返贫防线。三是认真落实“两强一增”行动计划。积极争取到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和稻谷补贴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新建9000亩高标准农田,进一步支持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继续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政策要求,完成2022年占比达9.4%的目标任务。发挥数字金融服务平台作用,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乡村振兴金融产品,着力满足新型农业主体融资需求。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覆盖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和地方特色四大类15个品种,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