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荆州乡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荆州乡> 基层政务公开> 社会救助> 综合业务> 政策性法规文件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15G/202112-00157 组配分类: 政策性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荆州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救助标准】宣城市城乡医疗救助标准(2021年)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2 发布日期: 2021-12-0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15G/202112-00157
组配分类: 政策性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荆州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救助标准】宣城市城乡医疗救助标准(2021年)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02
发布日期: 2021-12-02
【救助标准】宣城市城乡医疗救助标准(2021年)
发布时间:2021-12-02 19:10 来源:荆州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救助标准】宣城市城乡医疗救助标准(2021年)

【救助标准】宣城市城乡医疗救助标准(2021年)

县别

      

宣州区

特困供养人员政策范围内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按75%救助,封顶线8000元;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按70%救助,封顶线6000元;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困家庭重病患者合规自付医疗费去除起付线后的部分按35%救助,起付线1万元,封顶线5000元;未参保对象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去除起付线后的部分20%救助,起付线2000元,封顶线2000元。

郎溪县

特困供养人员合规自付医疗费按80%救助,单次封顶线1.5万元,年度封顶线3万元;低保对象和3级以上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合规自付医疗费按70%救助,单次封顶线6000元,年度封顶线1.5万元;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合规自付医疗费去除起付线后的部分符合病种按50%救助,起付线1万元,单次封顶线6000元,年度封顶线1.2万元;未参保参合对象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按总医疗费用的40%计算,起付线1万元,年度封顶线1.2万元。脱贫人口和符合救助条件的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患儿的医疗救助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救助。

广德市

特困供养人员合规自付医疗费按75%救助,封顶线8000元;低保对象合规自付医疗费按70%救助,封顶线6000元;已参保参合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合规自付医疗费去除起付线后的部分按30%救助,起付线8000元,封顶线5000元;未参保参合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救助对象,合规自付医疗费去除起付线后的部分按30%救助,起付线8000元,封顶线5000元。

宁国市

个人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10000元,特困供养人员合规自付医疗费按80%救助;低保对象合规自付医疗费符合病种按70%救助;符合病种的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合规自付医疗费去除起付线后的部分按60%救助,起付线5000元;不符合病种的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合规自付医疗费去除起付线后的部分按20%救助,起付线20000元;医前、医中救助1000元。

  

低保对象住院及门诊合规自费按70%比例救助,年救助封顶线1.5万元;特困供养人员及孤儿住院及门诊合规自费全额救助,年救助封顶线1.5万元(重特大疾病救助年封顶线为2万元);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合规自费减起付线5000元后一般病种按10%比例救助,年救助封顶线1.5万元,符合重特大疾病费用按30%比例救助,年救助封顶线2万元。

绩溪县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合规自负医疗费按80%救助,封顶线2万元;特困人员门诊小额救助集中供养600元,分散供养400元。低保对象合规自负医疗费按70%救助,符合病种的封顶线10000元,不符合病种的封顶线5000元。脱贫人口按医疗总费用的10%救助,无封顶线。已参保参合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困家庭重病患者符合病种合规自负医疗费去除起付线后的部分按70%救助,起付线4000元,封顶线10000元;患救助规定病种以外的病种合规自负医疗费去除起付线后的部分按30%救助,起付线10000元,封顶线5000元(合规自负费用达三万以上)。未参保参合低收入对象符合病种合规医疗费去除起付线后的部分按30%救助,起付线医疗总费用的25%,封顶3000元;医前、医中救助1000元。

旌德县

特困供养人员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按80%救助,封顶线8000元;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按70%救助,封顶线6000元;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去除起付线后的部分按60%救助,其中符合病种起付线5000元,封顶线4000元,其他大病起付线1万元,封顶线3000元;未参保参合低收入对象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按总费用75%计算)按30%救助,封顶线3000元;门诊小额救助封顶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