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住建局> 政策解读> 负责人解读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66Q/201912-0005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负责人解读】解读《关于规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27 发布日期: 2019-12-27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66Q/201912-00055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负责人解读】解读《关于规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27
发布日期: 2019-12-27
【负责人解读】解读《关于规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12-27 15:5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规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四章二十一条,主要适用于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广大居民生活品位的提高,物业管理问题越来越成为居民关注点。物业管理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多,矛盾纠纷不断出现。如:业主自治制度不能有效执行、物业企业服务行为不规范、物业设施维修养护责任不明确、监督管理体制未能理顺、监督管理方法单一等原因,使得物业管理市场出现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同时物业管理包含着方方面面,还需各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和齐抓共管的态势,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

二、制定依据

《实施意见》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依据及中共宣城市委组织部和中共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印发《关于“六级联动抓到底、党建引领强治理”,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指导意见》的通知(组通2020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关于规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制定意义

规范我县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切实提升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改善小区人居环境,着力解决当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职责不清、部门履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四、起草过程

2020年4月份开始,我局草拟了《意见》的初稿,先在本住建系统进行征求意见和组织召开讨论会进行了修改。8月7日至9月8日,书面征求了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城管执法局等20个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华阳镇(社区)等6个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县生态环境分局等14个单位对初稿无异议)并进行了修改。8月21日住建局工作人员与华阳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社区工作人员对经征求各职能部门的修改意见逐条进行讨论,再次进行了修改。9月8日,住建局法律顾问对意见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了建议上报的意见。2020年11月底,经县领导同意,该文件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五、主要内容

(一)“理顺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从县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镇政府及社区三级管理网络,充实人员,明确职责,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保障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运转。

(二)“厘清工作责任,推进履职尽责”,细化了县政府十二个与物业活动关联较大的职能部门和镇政府的主要职责,解决当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职责不清、部门履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多措并举,推动齐抓共管”。

六、创新举措

一是从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升小区综合治理(建立网格党支部、深化小区联点共建、业主大会成立和换届选举和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托底管理);二是从依法规范治理、落实执法进小区(车辆乱停放整治、违建违占查处、物业费集中清缴和物业费起诉案件快审快结机制);三是从分步改造建设、完善物业基础设施方面(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消防设施完善、车位配置);四是从强化考核,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方面(开展物业服务项目评定、提升服务质量和培优育强方面);五是加强小区规范管理经费保障。

七、下一步工作
    做好《关于规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绩政办[2020]60号)的贯彻落实。

八、政策咨询渠道

绩溪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63-816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