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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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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58X/202109-0010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通告
名称: 【分管负责人解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柯深海解读《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2 发布日期: 2021-09-0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58X/202109-00104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通告
名称: 【分管负责人解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柯深海解读《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2
发布日期: 2021-09-02
【分管负责人解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柯深海解读《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02 09:42 来源: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福建省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对敦煌阳关林场防护林被毁问题的重要指示要求,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自2021年7月起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国选取16个市作为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试点市,开展试点工作,宣城市是16个试点市之一。

二、制定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法和解决路径,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20211221号)及《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宣城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宣城市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自然资规〔202126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由我局牵头拟定了《绩溪县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实施方案》。

三、制定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林权确权登记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并妥善解决,切实保护各类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法探索林权登记新途径,推动林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为宣城市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提供坚实支撑。

四、起草过程

我县在起草《方案》过程中,由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带领至福建省三明市参观学习,充分参照了宣城市、韶关市和兄弟县相关经验,多次与林业局开展会议研讨方案。

五、主要内容

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对林权确权登记发证情况深入摸底调查,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全面履行好林权登记职责。

(一)全面完成数据整合。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和数据资料,采用内外业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快推进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将原林权登记数据逐宗落图,做到图、属、档信息一致。20222月底前基本完成原林权登记数据清理和整合,做好数据交接和建库。

(二)建立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根据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和管理要求,统一林权数据整合标准、统一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权籍数据库标准和信息管理平台;统一地籍调查标准、登记流程和收件清单,规范开展林权登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不动产登记云平台与林权综合监管平台对接,通过数据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实现登记信息与林地审批、交易监管实时互通共享。

(三)探索创新林权权籍调查方法。林权权籍调查以便民服务、规范高效为目标,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发移动端林权信息采集软件,集成林权信息表,以内业影像判读和外业实地勘验相结合的方式,提升调查成果质量,减轻外业工作量,降低调查成本。对原林权登记成果无法满足不动产登记条件,需要开展补充调查的,按照不动产登记的标准规范,充分利用已有登记成果开展调查,提高调查效率,降低调查成本。

(四)清理规范历史遗留问题。要在全面完成数据整合、排查梳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林权登记不同类型,区分精度误差、登记错误、政策执行、程序瑕疵等不同情形,积极稳妥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五)持续规范林权登记办理。加强林权登记与林权改革、林权流转、森林资源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衔接,围绕数据整合、权籍调查、登记审核、数据共享、业务衔接等完善制度措施,着力解决林权登记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坚持不变不换和依申请办理。

(六)优化林权不动产登记流程。加强对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的登记要件、权利类型、数据整合、地籍调查、单元编码等问题研究,确保林权不动产登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推进林权登记标准化、信息化。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纳入“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便民利民。

六、创新举措

一是以数据整合为主线和抓手,重点围绕登记信息问题、权属重叠问题、地类冲突问题、确权程序问题、已登未发证问题五个方面开展历史遗留问题清理;二是推动林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三是建立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进一步优化林权不动产登记流程

 七、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协作”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二是明确职责分工。三是落实资金保障。四是强化统筹配合。五是做好宣传培训。 

下一步工作:一是全面开展林权数据整合工作;二是及时梳理总结试点工作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推介和推广,充分发挥引导辐射作用,为形成试点成果奠定基础。

八、政策咨询渠道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电话:0563-815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