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科〔2021〕154号)、《关于开展全省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的通知》(皖农科环函〔2022〕773号)和《关于印发宣城市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农能源〔2022〕8号)要求,决定开展我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现将《绩溪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邵绩飞;联系电话:18056361766.
2022年10月8日
绩溪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
为全面掌握我县农田生态系统等区域外来物种入侵状况和发生趋势,科学开展入侵物种防控,做好全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贯彻落实“摸清底数”“一种一策”的防控管理的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普查目标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提出“要摸清底数”“一种一策”的防控管理要求,按照遏增量、清存量的总体思路,构建农业外来入侵物种信息数据库,分析全市外来物种入侵农业生态系统的趋势,研判外来入侵物种对农业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为科学防控农业外来物种入侵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普查对象范围
对全县农田生态系统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普查对象包括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和农业外来入侵水生动物3类(其中农业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普查因专业性较强、涉及水域面积跨度大、捕捞需申请捕捞证等因素,由省级组织实施)。
二、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时间为2022-2023年,标准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24时。时间安排如下:
1.准备阶段:2022年10月。编制发布普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发布普查物种参考清单,争取经费支撑,
2.普查阶段:2022年11月-2023年9月。开展普查宣传培训,提升基层普查人员物种识别、信息采集等专业技术能力。部署开展全面普查工作。各乡镇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内农田生态系统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普查,普查采取面上调查和重点监测相结合方式实施。通过名录清查、实地踏查、专家咨询等方法,开展面上调查,掌握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等基本信息;选取部分重大危害入侵物种,在其暴发区、新发区及高危风险等重点区域进行监测;普查信息采用手机APP在线填报与纸质填报;开展数据审核、质量核查等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3.普查成果核查与总结阶段:2023年9月-2023年底。完成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对审核结果存疑的开展补充调查。形成统一的物种名录清单、数据库﹑标本库等普查成果,研判外来物种入侵扩散趋势,分析外来入侵物种对经济、生态和社会的影响,形成全县外来入侵物种状况及危害趋势报告。
三、县级普查机构
(一)成立绩溪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农业农村水利局种植业服务中心、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和农村生态能源与社会事业促进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村生态能源与社会事业促进中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接宣城市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防控过程中的问题,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发布普查实施方案、技术规程、物种清单等。
(二)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成立绩溪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与防控专家指导组,专家指导组主要依托省内高校院所从事农业外来入侵植物和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防控研究的牵头专家组成。专家指导组主要为我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防控提供技术支撑,制定全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总体技术方案、技术规程、普查清单,开展普查数据核查汇总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好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是实现科学精准防控的重要基础,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分工,从严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将普查工作列入乡镇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事项之中,依据市、县两级普查技术方案、技术规程、物种清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普查工作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培训、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外来入侵植物与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普查工作,印制并发放普查报表,做好普查数据录入、核查等工作。
(三)落实普查经费。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面上调查、治理修复等工作已明确主要由地方负责。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将加大与财政等部门协调,争取普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强资金的监管,规范使用经费,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合理、有效。
(四)注重质量控制。建立普查质量控制体系的工作制度,明确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实行信息平台数据采集和审核实名制,确保全程规范化管理。做到不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五)加强部门协作。各乡镇农业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对接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厘清普查范围和普查内容。强化担当意识,压实工作责任,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合力推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六)开展学习宣传。管理员、普查员要开展物种识别、野外调查、质量控制等技术学习,提升自身专业技术能力。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发放挂图、明白纸等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等,开展系列科普活动,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普及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知识,提升公众防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