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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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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5403/202209-00021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绩溪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关于做好2021年度生态护林员考核及2022年选聘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征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12 发布日期: 2022-09-1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5403/202209-00021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绩溪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关于做好2021年度生态护林员考核及2022年选聘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征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12
发布日期: 2022-09-12
【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关于做好2021年度生态护林员考核及2022年选聘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征集
发布时间:2022-09-12 09:19 来源:绩溪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自然条件,我局特起草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生态护林员考核及2022年选聘工作的通知》,现向你们征求意见,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与绩溪县林业局联系。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登源路97号林业局

     编码:245300
     电话:0563-8167466

关于做好2021年度生态护林员考核及

2022年选聘工作的通知
(意见征集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生态护林员项目将于今年11月底结束,根据《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需要重新选聘,各乡镇到村的生态护林员名额见附表。为做好生态护林员的衔接工作,现将2021年度生态护林员考核及2022年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林业,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二)在全县脱贫人口范围内;

(三)原则上年龄在18岁至65岁之间,且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四)能够在当地长期稳定从事管护工作。

二、选聘程序

(一)公告。行政村(社区)“两委”发布选聘公告,公开选聘资格条件和名额,明确选聘程序和方式、聘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和报酬、报名方式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内容。

(二)申报。符合选聘条件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向行政村(社区)书面申请,并提交《村级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行政村(社区)会议研究通过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

(三)审核。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个人素质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申请人所在行政村(社区)。

(四)公示。行政村(社区)对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征求村民意见。

(五)聘用。经县林业局、乡村振兴局共同审定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委托行政村(社区)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严格考核,按程序精准选聘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2021年度生态护林员的考核工作,对中途辞退的不参与考核,按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考核资金,绩效考核结果合格以上的人员各乡镇按人均每月150元分一、二、三档次(一档200元/月、二档150元/月、三档100元/月),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绩效考核资金。对履职到位、表现突出的各乡镇根据分配名额选出乡镇优秀护林员。

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按程序精准选聘生态护林员,原则上对年度考核合格的优先给予聘用,不合格的原则上在本村另选他人,在选聘过程中不得与现有公益性岗位等重复,确保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

、生态护林职责

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对管护区内森林资源进行巡护,发现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及违规野外用火、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破坏林业宣传牌、标识牌设施等行为,依法制止并及时上报。

五、管护时间及报酬

生态护林员管护时间从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从安徽省财政厅下达的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出,由每人每月基础补助资金500元和绩效考核资金100—200元组成,基础补助资金按月、绩效考核资金年终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