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政权力> “放管服”改革> 改革任务落实
索引号: 11341731095524957N/202210-00023 组配分类: 改革任务落实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县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0-14 发布日期: 2022-10-14
索引号: 11341731095524957N/202210-00023
组配分类: 改革任务落实
发布机构: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县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0-14
发布日期: 2022-10-14
县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
发布时间:2022-10-14 09:25 来源: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严格落实省市场监管局、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城乡自建房屋涉及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巩固提升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成效,绩溪县市场监管局深入部署、扎实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切实做好“一提高,两确保,三落实”。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全面开展自建房屋涉及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

二是进一步确保复查数据准确性。以住建部门共享数据为基础,深入梳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情况和许可办理情况,建立复查台账和档案,确保做到底数清、台账明。

三是进一步确保分类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各项措施,确保安全隐患自建房屋不漏一栋、不漏一户,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

四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共享机制。对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情况共享至同级住建部门,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五是进一步落实常态化、动态监管机制。在全面复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建立健全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常态化机制,落实“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的动态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是进一步落实告知义务。在市场主体登记环节,实行“申报承诺+清单管理制”,提醒申请人不得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作为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并告知申请人依据法律法规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自主申报、自行承诺、自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