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农业农村局(绩溪县乡村振兴局、绩溪县水利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209-00030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2022年9月第五周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28 发布日期: 2022-09-28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209-00030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2022年9月第五周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9-28
发布日期: 2022-09-28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2022年9月第五周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28 15:45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绩农水(渔)罚〔202214

非法捕捞案

胡某、张某某

当事人在绩溪县练江河临溪镇江村环河段进行非法捕捞。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渔业行政处罚规定》农业农村部令第36号第三条之规定。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2022831

已结案(2022926 )

2

绩农水(渔)罚〔202216

非法捕捞案

乔某某

当事人在去往伏岭镇桐坑河横行头河道内电鱼的路上,在西村与胡家岔路口被伏岭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并承认之前两次电鱼事实。

1.没收电鱼工具1套(一体机1只、电捕竿1副);

2.没收渔获物5公斤;

3.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绩溪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缴纳罚(没)款。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291

已结案(2022928 )

3

绩农水(渔)罚〔202217

非法捕捞案

胡某某、韩某某

当事人在绩溪县临溪镇上游村下备村河道内使用一指刺网(丝网)进行捕捞。

1.没收渔获物约4.5公斤;

2.对韩社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3.对胡家和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依据《渔业行政处罚规定》农业农村部令第36号第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绩溪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缴纳罚(没)款。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2829

已结案(20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