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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208-00040 组配分类: 应对情况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县防指1号令 文号: 绩防指〔2022〕5号
生成日期: 2022-08-15 发布日期: 2022-08-15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208-00040
组配分类: 应对情况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县防指1号令
文号: 绩防指〔2022〕5号
生成日期: 2022-08-15
发布日期: 2022-08-15
县防指1号令
发布时间:2022-08-15 09:18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由于近期我县持续晴热少雨天气,各乡镇已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县防指已于8月11日11时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抗旱工作,14日下午县防指紧急召开抗旱工作会商会。结合会商情况及当前严峻的抗旱形势,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树立“抗大旱、抗久旱、防大灾”的思想,全面落实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严肃抗旱工作纪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各项抗旱措施,主动应对旱情,组织抗旱工作。按照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的工作要求,联系乡镇县领导、县直联系单位领导于8月15日起到达所联系乡镇指导抗旱工作,镇、村干部自即日起立即下沉至联系村组。

二、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县农水局要组织技术力量成立专项工作组深入各乡镇和受灾一线,了解掌握旱情灾情,指导基层开展农作物浇灌、水源调度、找水打井等工作,帮助受旱群众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及农业抗旱保苗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好节约用水、积极开展抗旱供水和人工增雨作业等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乡镇、县林业局要做好高温天气森林火灾的防范宣传工作,加强巡查,严防高温天气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科学调度用水,保证有序供水。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特别要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科学用水。要采取各类水资源调度措施,解决抗旱水源问题,优先保证人畜饮水安全,县住建局要随时做好启用城区备用水源的准备。各类水库、水电站首先满足抗旱需求,确保抗旱水源充足。要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分时或限时供水,提高用水保证率。

五、做好抗旱应急保障工作。气象部门瞅准一切有利时机实施人工增雨,供电部门加强调度以保障抗旱用电,财政部门落实抗旱资金保障,应急部门备足备齐抗旱物资,消防部门做好输运水应急准备。

六、加强信息和灾情报送工作。各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要动态了解旱情发生、发展情况,精准掌握辖区和主管行业领域受灾情况,及时准确上报旱情信息、抗旱行动和灾情实际。各乡镇于8月16日上午下班前,报送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解决的实际问题(相关问题需经联系县领导审核,且符合我县实际)。联系人:冯秋丽,电话:8162663,邮箱:fb8162663@163.com

特此命令。






                                             绩溪县防汛防旱指挥部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