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提高突发性灾害的应对能力,使我乡防汛抗旱工作快捷、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水旱等相关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本预案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水旱等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况、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水旱等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直各单位积极参与、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水旱等灾情的发展和防洪防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
乡人民政府设立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全乡的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
(2)负责对全乡防汛抗旱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部署;
(3)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4)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5)负责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6)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2、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
由乡党委书记任政委,乡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班子成员、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财政管理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中心、为民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自规所、卫生院、学校、供电所等部门为成员。
3、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正确把握全乡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相关部门和村委会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工作。
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财政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全乡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提出的申请,会同乡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农业农村发展中心:水利部门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乡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乡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的监测预报及全乡防汛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农业部门指导农业防汛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林业部门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清理和修复,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为民服务中心:负责集中和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孤寡人员等弱势群体的走访;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自规所:指导并监督全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卫生院:负责洪涝灾害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乡防指提供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学校: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供电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应急办: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乡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
4、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防办)为乡防指办事机构,承担乡防指日常工作,设在乡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应急办公室主任担任。主要职责:
(1)及时将上级要求和灾情信息向乡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收集各种资料,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3)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各单位的防汛工作;
(4)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5、抢险应急小组
当各村、防洪工程、设施等出现险情时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现场指挥的,组建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由乡长任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防汛抗旱工作。
(1)抢险救灾组:负责灾情发生后的基础设施的应急抢险工作,第一时间调集人员、机械、设备等参与抢险,确保道路、饮用水、供电、通信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运行。(党政办牵头)
(2)物资保障组:负责做好防洪抗旱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供应,组织救灾捐赠等工作,确保抢险物资充分供应、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应急办牵头)
(3)医疗救助组:负责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协调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卫计办牵头)
(4)安全保卫组:负责维护防洪抢险公共秩序,交通、道路管制和灾区社会治安;出现紧急情况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国家、居民财产和防汛抗旱物资,破坏防洪工程、防汛通信设施等违法行为。(综治办牵头)
6、各村委会防汛抗旱机构
各村委会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汛抗旱组织,将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分解到组、到人,必须在乡党委政府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本辖区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及核灾报灾工作。
四、检查内容
联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组织村两委干部、村民组长、党员、群众等人员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对辖区内水库、重点大塘、主要河道、地质灾害点、切坡建房、易滑坡和泥石流、临水临崖等区域开展汛前、汛期、汛后检查,做到受影响群众应转尽转;要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紧急情况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五、救灾应急
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作出如下反应:
(一)乡党委、政府召开乡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乡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情况,部署全乡救灾工作。
(二)乡党委、政府立即组织相关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其他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相关工作。
(四)按要求及时开展灾情信息核实报送工作。
六、灾后救济
灾害影响结束后,立即开展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劳务输出。
(二)进一步开展核灾报灾工作,乡各涉灾部门、各村及时收集、核实相关灾情信息,并按要求的时限、程序、质量进行上报。
(三)根据核灾后的灾情,重点关注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布实施。
七、工作要求
乡直各部门、各村委会在防汛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及时了解气象预报,密切关注雨情、水情、险情、灾情,以及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情况,及时指挥调度和准确传达执行上级指令,确保值班系统运行畅通、高效。
八、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由家朋乡人民政府负责修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