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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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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666201562Q/202204-00008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宣城市区围挡设置导则》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12 发布日期: 2022-04-12
索引号: 11341731666201562Q/202204-00008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名称: 《宣城市区围挡设置导则》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4-12
发布日期: 2022-04-12
《宣城市区围挡设置导则》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12 10:20 来源: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依据

《导则》主要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93号令)《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20版)、《宣城市城市容貌标准》(2012版)、《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借鉴了合肥市、福州市、杭州市等地最新的经验做法,另外查阅了市文明办、市住建局、市房管局联合印发的《宣城市区建筑工地“六到位”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二、编制目的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讲话精神,践行城市是人民的城市重要理念,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建设工程围挡设计、施工、使用、维护等环节的管理,提升围挡的适用性、安全性、美观性,助力城市形象和品质提升,实现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安全,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的更舒心、更美好。

三、起草过程

《关于交办市领导督查文明创建工作明确需要整改的事项清单》(宣文明办〔2021〕56号)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针对《清单》第10项交办的事项,牵头草拟了《宣城市区围挡设置导则(征求意见稿)》。2月23日向市文明办、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14条,采纳10条(市文明办意见建议3条,采纳2条;市住建局意见建议11条、采纳8条;市自规局意见建议0条),出现的不同意见经沟通协商,已经达成一致。3月1日将修改完善后的《导则》送市城管局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3月8日,市城管局政策法规科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后报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市住建局分管领导签发,于3月14日正式印发《宣城市区围挡设置导则》,同时抄送市委宣传部,宣州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

四、主要内容

《导则》图文并茂,正文共21页,主要包括“引言”、“分类控制图则”和“使用、维护与拆除”三部分内容。

(一)《导则》的适用对象。适用于市区房屋建筑工程围挡,市政工程围挡,交通、水利、电力工程围挡,装饰装修工程围挡,拆迁区域和土地储备区域等围挡,包括围挡的设置、使用、维护与拆除。

(二)《导则》的适用范围。适用宣城市区范围内围挡的设置与管理。

(三)围挡的形式和材质。围挡形式分为相对固定式和临时移动式。围挡材质可以是砖砌体实墙、钢架绿植、彩钢板、镀锌钢板、PVC、铝单板、防火板等。

(四)围挡设置地段。围挡设置的地段分为重点地段和一般地段。重点地段主要指主要道路、风景区、公园广场、车站、政府机关、军事机关、校园周边等;重点地段以外的区域为一般地段。

(五)《导则》的重点。《导则》中的“分类控制图则”详细具体的介绍了房屋建筑工程围挡、市政工程围挡设置的一般规定、围挡形式、围挡设施标准、广告设置标准四个方面的内容;介绍了装饰装修围挡设置的一般规定和围挡形式两方面内容。“使用、维护与拆除”主要从围挡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施工结束后对围挡建设单位提出的规定性要求。

 

解读机关: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解读人:陈光凤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2716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