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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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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203-00044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自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15 发布日期: 2022-03-15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203-00044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自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15
发布日期: 2022-03-15
绩溪县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5 11:40 来源:绩溪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绩溪县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绩目标办【2022】26号)文件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障运维情况

(一)编制印发《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工作责任分解》。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二)制定并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公众参与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日常监管情况

(一)积极落实县政务公开股每月工作提示单内容、政务公开监测整改工作、绩溪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及其他交办工作事项。

(二)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主动并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三、法定主动公开情况

(一)在重大决策预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了《绩溪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打算》和《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二)2021年度的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相关报表均已公开。财政专项资金按要求及时规范公开,2021年度无部门项目,已在政务网作详尽说明。

(三)在政务网公开了《绩溪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发布了《绩溪县司法局关于公布权责清单(2021年本)的通告》、《绩溪县司法局关于公布公共服务清单(2021年本)的通告》廉政风险点动态调整信息,主动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和权力流程图。

(四)在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栏目,公开了关于征求《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意见的通知以及关于征求《绩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函并与意见反馈相关联。

(五)对发布的政策文件开展深入解读,严格落实解读八要素。推进便民政策解读,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

(六)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以及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规范回应政务新媒体、网站信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的咨询建议投诉,并进行公开汇总。

(七)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26个领域两化建设,按照股室职能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任务分工,规范公开基层各领域信息。

(八)按照要求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应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规范发布工作动态及各类相关政策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情况

(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联系方式明晰畅通,固化流程,确保处理过程规范化标准化,按时对申请人进行答复反馈,2021年未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

(二)按照要求公开《绩溪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准确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救济五大内容。

(三)编制发布了《绩溪县司法局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