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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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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5403/202211-00018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绩溪县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30 发布日期: 2022-11-30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5403/202211-00018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绩溪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绩溪县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30
发布日期: 2022-11-30
绩溪县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时间:2022-11-30 11:31 来源:绩溪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  “十三五”林业发展回顾

“十三五”以来,绩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把发展林业作为建设优良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把好山好水保护好,建设绿色江淮美丽家园”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为契机,全面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四旁四边四创活动”和“林长制改革五绿工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生态惠民,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与发展

全县现有林业用地面积133.11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80.41%。其中:“十三五”末森林面积达84356.36公顷,林木总蓄积量686.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8.35%,林业总产值31.45 亿元,比“十二五”末分别净增425.76公顷、118.4万立方米、12.35 亿元、0.38%。

 

1、森林资源保护效果显著。加快推进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以最新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为基础,更新完善林地“一张图”,形成了“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逐步完善了森林资源数据库建设。严格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十三五”期间,稳步推进了政策性森林保险,建立和完善财政支持下的森林保险机制。仅2019年,全县完成39.9万亩生态公益林投保,完成58.04万亩商品林投保。公益林保险费用1.575元/亩,全部由中央、省、县三级政府出资投保;商品林保险费用2.2元/亩,个人承担20%的投保费用即0.44元/亩,其余80%由中央、省、县三级政府出资投保。加大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提升野生动物救护繁育能力,加快实施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拯救工程;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监管体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工程建设,妥善应对野生动植物突发和敏感事件;积极发展自然保护小区,建立华阳镇溪马寿带鸟保护小区、上庄镇金坑南方红豆杉等保护小区;加强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救护繁育。

2、加大自然保护地管理。2018年,绩溪县政府研究出台《安徽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绩溪)暂行管理办法》、《安徽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绩溪)联席会议制度》,编制《安徽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绩溪)生态旅游规划》。清凉峰自然保护区新增城区业务办公大楼1处;在保护区依据国家标准安装区碑1块、界碑4块、界桩200根、大中小型警示牌120块。新建管理站2处,保护点4个;建设前端火灾监控点6处,地理信息系统软件1套;配备防火指挥车、运输车各1辆,巡护电动摩托车8辆。在清凉峰地区珍稀植物重点分布区域分别设置了20个固定监测样地,调查珍稀植物的分布生长情况,配备了20台远红外相机,对珍稀动物的活动区域进行长期监测,掌握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动物的动态变化。与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同签订了浙皖清凉峰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协议,共筑皖南浙西绿色生态屏障。2019年争取到省林业局集体林租赁试点资金280.3万元,完成自然保护区集体林地政府租赁试点任务。

2020年4月,我县已完成各自然保护地勘界工作,年底前将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整合优化后形成三个自然保护地:安徽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绩溪)、龙川国家级风景自然公园、翚溪省级森林自然公园,自然保护地共有面积9613.3公顷。

3、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防治工作。“十三五”期间,继续加强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灾减灾、灾害应急、防治法规和科技支撑等六大体系建设,建设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项目、国家有关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工程治理项目、国家松材线虫病工程治理项目、安徽省黄山松材线虫病三道防线建设项目等。继续开展松材线虫病、马尾松毛虫等重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治理,防止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和蔓延。县财政先后投入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经费近150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9%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主要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4、公益林保护日益加强。根据公益林林分生长状况和自然分化情况,科学实施抚育经营,调整林分密度和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和稳定性,共实施公益林森林抚育11万亩。科学开展培育经营,保育结合,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和森林演替,调整林分层次结构,优化树种组成,通过实施封育和补植补造,培育天然复层异龄林3万亩。对生长衰退公益林、低效林进行更新和改造,更新改造面积0.6万亩。全县38万余亩重点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阔叶林、混交林的比重达到75%,生态功能持续增强。

5、森林防火体系日趋完善。“十三五”期间,我县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完善森林防火工作预案,实行县领导挂点联系乡镇、乡镇领导包片等层层责任包干机制,组建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13支,各行政村组建义务扑火队。防火期内,各单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火情及时发现、及时处置。5年来,我县未发生大面积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发生率均低于0.4‰的市控指标,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

(二)林业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十三五”期间,林业总产值从2015年底的19.1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29.7亿元,年增幅达11%。

1、大力发展南桃中竹北油产业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和市级三大特色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十三五期间,创建国家级核桃示范基地1个,建成长安油茶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1个,市级三大特色林业产业示范基地2个,市级森林旅游观光点2个。

2、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完成中央财政林下经济中药材示范补助项目5000亩,林下香菇项目55万棒。

3、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2019年底,培育省级林业龙头企业达22家,市级林业龙头企业14家,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家,省级林业合作社示范社3家,省级家庭林场2家,省级森林旅游人家22家。

(三)继续全面深化林业改革

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17年,成立绩溪县林权收储中心,制定《绩溪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先后在6个行政村开展集体林地股份制经营试点。出台《绩溪县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多元化林业金融发展道路,与中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农银村镇银行等签订合作协议,积极做好林权抵押贷款服务;积极推行“皖林邮贷通”、“五绿兴林劝耕贷”等贷款品种。抵押林地面积3.7万亩,抵押贷款额10903万元,累积贷款余额21255万元。出台《绩溪县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积极推广《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推动林地经营权流转,促进规模经营。成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公司1家,将林权交易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江南林业产等网络平台;共办理经营权流转证16本,流转林地面积0.7万亩。

2、圆满完成国有林场改革。2016年:落实三定方案和财政预算。县编委出台了《关于印发绩溪县国有林场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绩溪县国有扬溪林场、镇头林场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改革后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编制共计71人。2017年:一是两个国有林场纳入财政预算。二是已经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已经县编委会(绩编【2017】16号)批准,成立绩溪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隶属绩溪县林业局统一管理,配备专职森林消防队员50名,人员从国有林场富余人员调配,同时确定了提前退休人员、分流人员待遇问题。三是按核定的编制数完成了岗位设置。四是开展了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2018年:1月,通过竞争上岗考试考核测评确定69人进入改革后的两个国有林场编制。4月份,县政府先后出台《绩溪县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1号、2号),按照会议纪要精神,5月份,两个国有林场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已经县人社局审批纳入财政发放,完成在职及退休人员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工作。至此,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全部完成。

3、积极推进林长制改革。2017年我县启动“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目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真抓实干,林长制改革成效显著。一是着力构建林长制工作框架,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建立县、乡、村、组全覆盖的林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评价体系与工作机制。全面建成以各级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保护发展机制;设立林长责任体系,全县共设立各级林长892名,明确林长职责及目标任务,划分各级林长责任区81个,责任区域做到全域覆盖,配备生态护林员236名,构建完善“四级林长+生态护林员”组织架构,形成了林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完善工作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了林长联席会议、督查、考核、巡查等6项林长制配套制度,实行林长巡查督查、问题交办、整改销号一整套管理及关键节点或重要事项提示报告制度,推动林长履职和问题整改。二是强化服务保障水平,全面建立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完善“一林一档”林长信息档案245份、制定“一林一策”目标规划方案118份、落实“一林一技”科技服务人员71名及“一林一警”执法保障人员27名、配备“一林一员”安全巡护人员236名,成立护林中队2个,护林小队14个。开展林业技术服务630余次,开展执法巡逻170余次、法制宣传100余次,开展护林员法规政策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270人次,护林员巡护林业资源覆盖面达到100%。三是启动建设林长制信息管理智慧平台,以林地一张图及森林资源数据为本底,组织进行前期考察和规划设计,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内基本数据、管护数据、物种数据、视频监控数据采集、整理,平台建成后,将拓展信息管理平台巡护管理、应急指挥、生态旅游、森林防火等功能,对全县15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实现动态化管理。

(四)林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不断推进

2016-2020,共查破林业行政案件470起,处罚968人次,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87万余元;刑事案件立案35起。

1、积极开展普法教育。积极强化本部门在普法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结合“3.8”妇女节、“植树节”、“爱鸟周”、“3.26”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江淮普法行”、森林防火期、“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各项以林业法律法规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有效提升林区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责任意识。

2、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陆续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2017利剑行动”、“集中清网行动”、“春雷2018”专项行动、2018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2019守护餐桌行动”、“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林区矛盾纠纷重大风险大排查大化解工作、“积案清理大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极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3、率先推行“林区警长制”。2018年4月,我县以森林公安为主体率先推行“林区警长制”,配合各级林长强化依法护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为林长制全面落实保驾护航。成立以森林公安局局长为林区总警长,并按照地域划分15个重点生态功能区设立15名“一级警长”,11个乡镇林区设立11名“二级警长”。

4、加大执法力度维护生态安全。全面完成1712个森林督查疑似图斑的案件线索核查工作,接收违法案件线索65条,办结65个,其中,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64起。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9年,刑事案件立案4起,移送起诉3起。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与周边省、市、县联合开展资源管护、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治等巡护执法活动。

(五)加强林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积极引领现代林业发展

组织省、市、县专家举行各类林业技术培训班112期次;发放培训资料手册5400余份。实施林业科技推广与创新项目4个,获中央、省财政投资151万元,其中完成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林下富硒黄精种植技术推广项目1个,中央投资90万元。完成省级林业科技推广-油茶丰产栽培技术推广1个,山核桃良种苗木培育技术项目1个,省财政投资54万元;完成省级林业科技创新研究项目-青钱柳良种选育技术研究项目1个,省级财政投资7万元,培育的“皖青1号”、“皖青2号”、“皖青3号”三个林木品种通过安徽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青钱柳优良叶用品种选育及高效栽培技术”通过省科技厅成果鉴定登记,2020年3月,该4项成果入选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

(六)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着力推进国土绿化。五年来共完成人工造林10054亩;封山育林44500亩,其中长防林封山育林31000亩;森林抚育36.5万亩(其中中央财政森林抚育9万亩;退化林修复3.8万亩),义务植树285万株。

2、全面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出台《绩溪县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方案》,对不方便个人经营管理的天然商品林,按照村民意愿,采取村集体统一管护、乡镇政府统一向社会购买服务、聘用专职生态护林员实施管护及通过招投标方式整体或分片实施管护等形式。对可以集体登记的山场明确“分利不分山”,以村组为单位成立股权合作社(或股权林场),所得收益按户人口股或面积分利分红,减少林权纠纷。超额完成17.7万亩天然商品林区划落界工作,签订停伐管护协议5777户,发放2017-2019年度停伐补助资金740.92万元。

3、生态文明建设迅速推进。通过实施城市增绿森林工程、城郊休闲森林工程、河道绿化森林工程、公路通道森林工程、乡村产业森林工程、生态文化森林工程等“六大”森林工程,形成融“山、水、林、城”为一体的城市森林生态文化体系,现绩溪县建成区绿地率达39.2%,城市绿化覆盖率42.5%,城市道路绿化率达96%,人均公共绿地15.03m2,道路河流绿化率达99%。新创省级森林城镇3个、省级森林村庄12个,成功申报国家森林乡村5个,新创市级生态文化科普教育基地2个。

“十三五”期间,我县先后获评中国寿带(鸟)之乡(2017年)、中国天然氧吧(2017年)和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18年),入选中国2019年“美丽山水城市”榜单(2019年);金沙镇黄土坎村荣获“中国最美银杏村落”称号(2017年),华阳镇荣获“2018森林 中国·发现森林文化小镇”(2018年)称号,家朋乡尚村成功申报“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2018年),障山省级森林公园荣获“中国森林氧吧”国字号招牌(2019年)。

(七)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1、生态保护脱贫方面。2019年全县生态工程造林及抚育任务完成4500亩,任务完成率100%。涉及2个贫困村,共400亩,占比8.9%,预期落实项目资金4万元。

2、生态补偿脱贫方面。公益林补偿涉及16个贫困村,国家级公益林18863.88亩,省级公益林13752.03亩,2016-2018年共发放生态补偿补助资金145万余元。天然林停伐补助涉及18个贫困村集体及417户贫困户,面积8346.29亩,2017-2019年共发放补助资金1537657.49元。

3.生态岗位就业方面。选聘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50名、生态信息员86名,2020年7月开始人均月补助为650元。

4、生态扶贫其他工作。推荐绩溪县长安万罗山种植专业合作社组织申报创建绩溪县长安油茶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带动周边贫困人口20余人共同兴林致富。指导长安镇浩寨村、家朋乡党坑村、荆州乡上胡家村等三个贫困村创建2019年省级森林村庄,为贫困村(户)参与森林旅游产业创造条件。举办生态扶贫培训班50次,培训人员1700余人次,发放培训资料2500余份。将长安镇浩寨村、梧川村,家朋乡党坑村和金沙镇兵坑村四个贫困村列为林地股份制经营试点村,编制《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按照方案实施。

5、积极开展“双包”工作。选派驻村帮扶干部6人。局机关结对帮扶人员每月开展入户走访,及时为贫困户解决困难。拨付专项扶贫资金40余万元,支持包保帮扶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八)“十三五”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森林资源保护方面:1、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面积扩大,管理范围变广,给日常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2、目前财政资金对古树名木投入不多,致使许多三级古树出现濒危、衰弱状时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修复手段,长此以往,古树名木的保护愈发无力。当前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造成防治工作困难多、难度大。3、林检队伍不健全,县级防治检疫专业人员严重不足,人员老化,只有忙于应付日常工作,难以做好防治检疫工作。防治资金短缺,防治经费不能及时解决,造成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不能及时治理,制约防治检疫工作的开展。

2、深化林业改革方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林地资产价值较低,入股规模较小,股份制经营试点成效不明显。林业经营周期长,前期效益不明显,资产变现困难,林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林业生产投入大、时间长,短期收益不高,造成投资林业积极性很低,林地流转面积较少,造成经营权流转证办证数量少。

3、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方面。新《森林法》的出台,木竹检查站的改革势在必行,加之森林公安转隶,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已经迫在眉睫。需加快木竹检查站体制改革,理顺体制关系,经优化整合,把木竹检查站纳入到林业执法队伍改革中,选调和招录一批精干执法人员组建林业综合执法队,负责林业行政案件查处。

4、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基层实用人才是林业建设最基本、最直接的参与者,进入新时代,对林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目标,但目前林业基层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素质不高、流失严重、年龄老化等现实状况,已严重制约了基层林业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出台相关政策,通过学习培训、人才派遣、干部挂职、人才交流、定期服务等多种形式,提高林业队伍业务水平,指导基层工作开展,并通过建立和完善林业人才市场、完善林业奖励制度、大力引进和吸引各类人才。

5、林业中介服务机构方面。目前,因县、乡两级机构改革,基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急剧减少,加之现有人员年龄老化、人才流失严重等因素已严重制约新时代林业的发展。所以,建议大力发展林业中介服务业,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运作,将适合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公共服务交由中介机构来承担,积极扶持造林验收、采伐、规划设计等林业专业队的发展。

二、“十四五”林业发展思路

(一)“十四五”林业面临的新形势

1、国家林草局主要职责有所调整变化

机构改革之前,国务院赋予国家林业局主要职责有13项,之后为15项。主要职责由“生态环境建设”调整为“生态保护修复”。

     2、林业管理的空间更大,责任更重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林业部门增加了草原、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风景名胜区等监管职责。原先条块化、碎片化的生态空间,从体制机制上缝合在一起,实现一体化治理。由过去的林业行业管理,向生态空间治理飞跃。

     3、林业经营成本在不断增大

国土空间适宜栽树的地方越来越少,造林难度越来越大。农村劳动力短缺,林业用地成本和劳动用工成本逐年增加,林业生产的机械化程度低。

     4、技术新手段日新月异 

  传统的林业管理手段几乎要被淘汰。以GIS为基础的数据库,几乎可以包揽林业行业管理所有信息,综合性强、信息量大、精准科学、即时应景、管理效率极高;高分辨率遥感影像、APP终端操作等为林业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打开了新的视野。新手段、新技术的普遍使用,为林业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5、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走上舞台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中国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家公园是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区域;自然保护区是保护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的区域;自然公园是保护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可持续利用的区域。自然保护地按照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强弱顺序,依次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

     6、资源管理要求更高更严

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林业的要求会更高、更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政治、经济和文化全面发展”,“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环境五位一体”;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列入13个“坚持和完善”之一。推动生态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成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一路走来,可以看出我党治国理政的发展历程是递进的、阶梯式的。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的治国方略,社会管理向着更高、更严的方向发展。

     7、环境保护理念更新更强

新时代的发展理念更新、更符合国情民情。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在生态空间,我县国土空间大部分是生态空间。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爱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把生态保护好,把生态优势发挥出来”的要求,紧紧围绕“美丽中国先行区、绿色发展样板区和文旅康养目的地”两区一地发展定位,弘扬践行“生态争样板、发展争上游、工作争一流”三争精神,大力实施“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工程,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惠民、生态安全、生态服务”五大体系,着力提升“科技支撑、人文教育、资金支持、法治保障、人才队伍”五项能力,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打造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全省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努力实现全域美、产业强、机制优、百姓富,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幸福绩溪。

    (三)规划原则

    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改革创新生态富民,分类指导科学布局,科技兴林依法治林,政府引导全民参与。

    (四)总体布局

以森林生态功能区区划为基础,突出分类施策,结合地理区域,打破传统理念和行政区划,落实县级林长设立方案,确定15个县级林长重点生态功能区、66个乡镇级林长生态功能区。全县县级林长制体系涵盖到一城(县城及周边的城市森林屏障)、一廊(全县国道省道县道森林长廊景观带)、两区(安徽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龙川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两园(翚溪省级森林公园和鄣山省级森林公园)、两场(扬溪和镇头两个国营林场)、三水(扬之河、登源河、大源河三大主要河流的两侧沿河森林景观带)、四山(以主要山脉山脊走向,兼顾产业发展进行区划为四大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是大会山、万箩山、山云岭、石京山),按此划分将责任进行整合,实行跨行政区域管理,明确由县级林长统筹调度,使山、水、林、园、路有机统一,形成合力。

坚持党政同责,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总林长的组织机构,设立专门办公室,明确19名县处级干部担任县级林长,县级林长成员单位19个,设立乡镇(场)级林长104人,村级林长122人,组级林长647人,实现县、乡、村、组四级林长全覆盖。各级林长层层压实责任,县、乡级林长分区、分村落实责任,村级、组级林长责任细化到山场地块,同时聘请林长制“四大员”(生态护林员、防火信息员、杰出人士宣传员、社会监督员)。构建完善林长制“四级林长+四大员”组织架构,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一树一木”都有专人专管,形成了林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

    (五)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末,完成人工造林 0.4 万亩,退化林修复5万亩,森林抚育25万亩,封山育林 3 万亩;分类推进山核桃林地生态化经营、规模化经营、退果还林。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8.35%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680万立方米以上,林业总产值达 40亿元以上。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然生态系统更加完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 

(六)工作任务

     1、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体系建设,固本强基抓护绿

充分施展市级、县级林长的统筹能力、发挥牵头单位的组织协调能力、调动协同单位的参与积极性,制定“一地一策”和年度工作清单,实现系统保护、完整保护、严格保护。

1)安徽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启动三区变两区调整和总规修编工作,根据规划调整实时启动重新进行勘界立标,并在重要区域设立电子围栏;继续推进浙皖清凉峰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完成皖浙清凉峰毗连地区护林联防值班交接班工作。改造提升自然保护区智慧管理平台,加强与省林科院科研合作;与黄山学院合作开展野生动物监测工作;探索民间公益组织参与自然保护工作;完成野猪塘监测站建设工作;启动申报国家级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

2)龙川风景名胜区。完善《龙川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矢量图,完成勘界立标工作。争取总体规划通过省人民政府审查,上报国务院审批。配合上级完成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启动相关详规编制工作并组织开展实施,利用高科技手段和现代化设备促进巡查和检测的信息化、智能化,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自然保护地监测网络体系,对自然保护地内基础设施建设等人类活动实施全面监控。

3)鄣山省级森林公园。完善《障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完成勘界立标工作。高标准建设园区生态停车场,让人与自然融为一体;对园区内的珍贵树种进行分类识别挂牌,使园区内的每一类树种都有二维码;提高园区森林种类数量和种群质量,进而提高森林景观的品位。

4)翚溪省级森林公园。做好公园勘界立标工作。按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要求,加强森林公园管理队伍的培训,逐步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

5)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实行并轨管理,分类经营、分级管理;完善公益林、天然林管护举措,提高补偿标准,探索建立生产经营退出机制,促使其生态功能充分发挥。

6)古树名木保护。加强全县194株古树名木保护与宣传,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确保古树名木保护率始终维持在100%。继续完善普查建档,落实管护措施,建立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资金。

2、加快推进生态修复体系建设,扩面提质抓增绿

    绕打造沪苏浙生态屏障保护基地,实施“绿色崛起、生态振兴”战略,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机遇,深化和拓展“林业增绿增效”和“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提供生态支撑。

1)人工造林。通过实施多途径的造林方式,扩大绿化面积。统筹多途径、多方式造林,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造林,“十四五”期间完成人工造林0.4万亩。

2)退化林修复。通过退化林修复工程,改善森林生态系统脆弱现状,提升森林健康水平,丰富森林生态景观,为城乡居民创造更好的宜居环境,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空间。“十四五”期间完成退化林修复5万亩。

3)森林抚育。通过森林抚育工程等森林健康经营活动,优化林分结构,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等级,提高单位面积林地产出率,培育健康稳定、丰富多样的森林群落结构,促进林业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十四五”期间完成森林抚育25万亩。

4)封山育林。通过实施封山育林工程,提高森林质量,进一步提升森林涵养水源、水土保持功能,有效提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十四五”期间完成封山育林3万亩。

5)山核桃林地生态治理。分类推进山核桃林地生态化经营、规模化经营、退果还林试点工作,建立生态化经营示范片3个,适度规模经营示范片2个, 到2024年完成生态化经营10000亩,适度规模经营15000亩以上,“八个一律”山核桃林地生态治理措施全面实施,形成较为完善的山核桃林地生态治理模式,水土流失基本得到遏制,促进山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

6)义务植树。认真贯彻落实《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结合“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活动,创新拓宽公众尽责的有效途径,履行公民植树义务,逐步实现网络植树实体化、实体植树基地化,全面形成实体参与和网络参与一体两翼共同发展新格局。全县每年义务植树57万株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保持在90%以上。 

7)城区绿化。巩固省级森林城市,提升城区绿化质量,实施一批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绿化小品等惠民享绿的精品工程,提倡见缝插绿、拆墙透绿,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提升东山公园、西区公园、灵山公园、、来苏公园、上三里生态公园、扬之河带状游园等。

8)森林城镇(村庄)创建巩固8个省级森林城镇、32个省级森林村庄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实施生态宜居、增绿添彩、绿色家园工程。“十四五”期间新争创1个省级森林城镇、16个省级森林村庄。

9)国有林场建设。巩固国有有林场改革成果,编制完善“经营方案”,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培育大径材,着力提高森林质量,推动国有林场打造全省林业现代化建设先行示范区。

     3、加快推进生态安全体系建设,规范高效抓管绿

1)森林防火。加大重点区域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提高林火监测覆盖率,使重点区域林火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善森林火灾责任体系,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内。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森林防火队伍专业水平,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宣传体系,强化林业灾害防控,重点抓好松材线虫病除治,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100%,测报准确率达90.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

3)森林资源管理。加大森林督察力度,完善林木采伐、林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行为。强化森林资源监测评价与动态管理,建立县级森林资源调查数据库。在森林公安划入公安系统管理以后,执法队伍和执法水平将减弱,解决林业行政执法模式,将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与林木种苗、森林检疫等林业行政案件的行政处罚权整合,组建林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

4、加快推进生态富民体系建设,多措并举抓用绿

1)优化产业布局。按“南桃中竹北油”产业布局,积极创建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和市级三大特色林业产业示范基地。目前全县现有山核桃12.8万亩,油茶4.8万亩,竹林15.6万亩。十四五期间,将以提质增效兼顾生态效益为目标,创建国家级核桃示范基地达2个以上,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2个以上,市级示范基地达到5个以上。

2)培育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培育林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林场等各种新型经营主体,着力培育市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形成引领行业发展的排头兵。推动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促进我县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综合实力和带动力进一步增强。到2025年,培育林业企业达240家以上,涉林林业合作社达130家以上,家庭农场达80家以上,其中培育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1家以上,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25家以上,市级林业龙头企业达25家以上,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家,省级林业合作社示范社达5家以上,省级示范家庭林场达5家以上。

3)建立健全林产品质量体系。加强品牌建设和品牌宣传。积极发展电商产业,协助企业创建省级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2025年,我县省级著名商标达3家以上,市级知名商标达3家以上。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种林产品展,通过各种方式的宣传,进一步提高我县的林特产品知名度。

4)林下经济产业建设。大力推广林药、林禽、林菌等种养殖模式,整合资源优势,打造具有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片区,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组织模式,林下经济种植面积达2万亩以上,促进林下经济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5)绿化苗木产业建设。以扬溪、镇头国有林场为重点,建设绿化苗木基地,在现有花卉苗木基地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苗木花卉产业结构,建设以乡土树种和园林景观树种为主的苗木花卉基地。

6)生态旅游产业建设。充分利用绩溪的“好山好水”、“古道古树”、“名人名居”等生态人文优势,构建以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为主体,以森林旅游人家、生态山庄、旅游度假区等为补充的生态旅游网络体系。进一步引导森林观光、森林体验、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森林旅游新业态发展。推进“旅游+”发展模式,推动旅游与康养、文化等融合发展。争取创建绩溪县为国家森林旅游康养基地。

      5、加快推进生态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改革抓活绿

1)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规范集体林权流转,推进“三权分置”改革,积极推广《绩溪县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证》办理;持续开展集体林权股份制经营试点改革,以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为契机,在全县遴选6个行政村进行改革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改革经验,争创2个宣城市林地股份制经营示范村;规范林权收储中心运行,优化林业发展环境,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推进“五绿兴林.劝耕贷”、“皖林邮贷通”等林权抵押融资担保业务,探索农村农户互助合作担保、生态公益林未来补偿金质押担保等多种担保方式,降低林权融资借贷风险。

2)创新融资服务机制。建立有效的信用机制,构建林权抵押贷款“活树变活钱、资源变资本”的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以中低收入的林农抵押贷款为主,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撑和有力保障。完善基层森林保险服务体系,优化森林保险条款,简化理赔程序,缩短理赔时间,全面完善和推进森林保险工作,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林业。

3)创新林农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深化林地股份制经营,推动林业“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林农变股东”的“三变”改革,推动小农户与现代林业有机衔接,拓展集体林经营权权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释放林业创新发展活力。建立林农利益联结机制,促进适度规模经营,使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七)保障措施

1、提升林业科技支撑能力

持续加快推进林业科技创新,健全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林业科技示范、科技下乡、科技特派员、乡土专家等行动计划,组织广大林业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创办科技示范基地,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发放技术资料,把林业技术送到基层林业单位和林农手中,促进林业科技普及和实用技术推广。

建立林长制智慧信息管理体系:大力推广智慧林业,实现森林资源和林长履责动态管理,为实现“林长治”提供信息化智能化支撑。到2025年,全县林业信息化率达到90%,全面建成智慧林业,最终全面实现以信息化为保障的林业现代化。围绕全面构建“五个一”服务平台,以互联网+林业为框架,以林地小班数据为资源底图,建设全县“一张图”。在重点林区运用无人机,形成林业资源监管的“天网”;整合全县林区视频监控点,实现全县林业视频监测监控大集中的“地网”;完善落实护林员巡护系统,搭建林业管护的“人网”;整合天网、地网、人网,形成林长制智慧信息管理体系。

     2、提升人文教育能力

广泛组织植树节、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举办生态文化公益宣传展示和专题讲座,普及生态文化知识,提高生态保护意识。积极开展生态文化理论、应用研究和文艺创作。大力探索森林教育途径,积极引进国内外森林教育思想理念和管理方式,探索将森林教育引入学校课堂,从青少年抓起、从学校教育抓起,开设生态文化课程。完善义务植树参与方式,开展生态保护志愿者行动和森林教育实践体验活动,提升青少年生态文化意识。

      3、提升资金支撑能力

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力量为主体、金融部门积极支持、全民广泛参与的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在公益林、天然林管护、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国家储备林基地、林业产业、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和涉林补助。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发展,推动绿色健康发展。组织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稽查内部审计专项活动,以严格的监管倒逼资金使用效率提升。

      4、提升法治保障能力

优化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和监管水平;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加强法治培训;理顺执法体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在林业主管部门组建一支执法职权明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保障健全、执法责任落实、相对独立、集中统一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立和完善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健康有序进行;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建立完善生态空间全覆盖的生态资源党政领导责任制度。

     5、提升林业职工队伍素质

 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强警示教育和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附件:绩溪县“十四五”林业重点建设工程任务表

 

 

                                      绩溪县林业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