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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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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203-00020 组配分类: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关于开展绩溪县普法宣传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文号: 绩法宣办〔2022〕5号
生成日期: 2022-03-17 发布日期: 2022-03-18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203-00020
组配分类: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关于开展绩溪县普法宣传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文号: 绩法宣办〔2022〕5号
生成日期: 2022-03-17
发布日期: 2022-03-18
关于开展绩溪县普法宣传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8 15:15 来源:绩溪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加快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决定开展全县普法宣传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面向全社会征集优秀摄影作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大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扎实有效开展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工作的满意度,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幸福绩溪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通过优秀摄影作品征集、展览形式,挖掘基层普法宣传故事,展现基层普法宣传风采,记录我县普法宣传工作,全面反映我县在普法宣传工作中取得的成就,进一步增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根植法治信仰、深入普法宣传的良好效果,以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投稿要求

1作品内容要求

作品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紧扣普法宣传活动主题,语言表达要求逻辑清晰、要素齐全,画面内容要求真实生动,有较强艺术感染力。

2作品规格要求

投稿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或者组照均可;照片电子文件每幅照片尺寸长边不得低于3000像素,jpg格式;注明标题、作者、作者单位、联系方式,并用500字以内的文字简要描述作品背后的故事。

三、活动安排

1投稿阶段

即日起至4月15日,征集对象为全县各界摄影爱好者,投稿作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投稿要求的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jxpf8162893@163.com)。另所有符合条件的作品将同步推报参加全市“光影颂法 美好生活与法同行”及全省法治宣传教育摄影作品征集大赛。

2评审阶段

4月16日至4月30日,组织专家评委会对征集到的摄影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次。

3展出阶段

6月至11月,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在绩溪普法公众号开展线上展出。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稿活动将在投稿作品中评出一等奖1件,二等奖3件,三等奖5件,优秀奖若干。对于获奖者将给予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有关事项

1、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原创投稿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和传播权。凡提交作品投稿者,即视为接受主办方有关赛事的各项规定。主办单位在著作权存续期内有权对入选作品以复制、展览、发行、放映、传播等方式进行使用,且不需支付稿酬。

2、投稿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若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涉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作者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3、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他人作品参赛;严禁使用Photoshop等软件进行涂改、嫁接;严禁造假,拒绝摆拍,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投稿作者承担。




中共绩溪县委宣传部          绩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绩溪县司法局       绩溪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