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到耕地保护全过程、各环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重点,构建集约高效、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格局,牢牢守住我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促进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保护。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加强用途管制,严控建设占用,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建立管护制度,压实乡和村级农田管护责任。严格耕地保护执法监督,完善执法体系,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坚持合理利用。严格耕地利用优先序,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坚持党政同责。建立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组织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部门联动。强化部门管控协同,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合力。
坚持奖惩并举。建立考核机制,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各级田长给予通报表扬,对耕地保护不力、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村和个人实行约谈问责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总体目标
到2021年底镇、村两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基本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基本形成,工作格局基本确立,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耕地保护新机制。
到2025年,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十四五”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实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的目标。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层级
1.建立镇、村两级田长制责任体系
镇级设立田长、副田长,分别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担任,以村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
村级设立田长,由各村联系领导担任。
2.设立镇级田长制办公室
镇级设立田长制办公室,田长制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规划所。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人,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承担田长制具体工作,保障田长制工作顺利实施。镇或村聘用负责耕地保护日常巡查监管人员等,包括巡田员、网格员、信息员等,但不含村级田长。
(二)工作职责
1.各级田长工作职责
镇级田长、副田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种工作,指导村级田长制工作,建立健全管护队伍,加强巡查检查和监管,负责管护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统筹协调农、林、水、自然资源规划等人员,组织开展耕地日常巡查检查。每月听取下一级田长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向上一级田长汇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出工作建议和需要解决的事项;每月度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巡查、检查;对下一级田长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村级田长:负责实施本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好各项制度,监督耕地流转经营主体履行约定、合理种植,聘用巡田员开展巡查,防止发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以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及损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的行为,并及时向上一级田长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违法拆除、调解纠纷;负责对村内各地块承包人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巡查、检查,做好记录;自觉接受上级田长的监督考核。
2.镇级田长制办公室职责。草拟配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抓好培训,承办相关会议、工作报告、信息报送等。
3.镇级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镇级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推进田长制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作为村级党组织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指导田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建立健全与田长制相适应体制机制。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争取县政府预算内投资,支持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做好田长制相关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制定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实施细则,促进耕地保护制度落实。
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协同做好田长制办公室工作,加强与田长制办公室成员部门协调。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和利用,提升耕地质量等工作。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指导。负责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为粮食稳产增产提供水利支撑,指导水利工程项目集约节约用地。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查处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房行为,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落实设施农业用地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配合查处向农田排放超标重金属污染物或含量超标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物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督查等相关工作。
镇派出所:依法查处涉嫌非法占用、破坏耕地刑事案件调查,严厉打击涉地犯罪行为。参与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督查,指导和实行公路、水运建设项目集约节约用地。
镇司法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纳入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将“6.25”全国土地日普法宣传纳入重点普法内容提示,加强耕地保护法治宣传,促进耕地保护法治建设。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承担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加强与田长制办公室成员部门协调。配合制定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及资金管理办法,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管理,配合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等。
(三)工作机制
1.会议调度制度。镇级总田长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
2.督查考核制度。镇级田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村级田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建立考核制度,采取通报、点评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地落细。
3.激励奖惩制度。镇级田长制办公室配套建立年度考核评价制度,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每年确定先进村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参照卫片执法工作方案进行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由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4.信息报送制度。镇级田长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在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镇级田长制办公室。镇级田长制办公室适时汇总各村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全镇田长制工作,报县委、县政府及县级田长制办公室。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管控目标,运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做好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上图入库工作,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为抓手,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逐步形成“百亩园、千亩方、万亩片”格局。
(二)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强化耕地保护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要求,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确保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数量不减少。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统筹生态建设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依法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将长期稳定利用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优先纳入储备区管理。
(三)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将耕地优先用于粮、油、棉、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坚持宜粮则粮,永久基本农田重点发展水稻、小麦等主粮作物,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食用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坚持种足种满,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各村要对本辖区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切实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五)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严格受污染耕地管理。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和中低产田改造治理区等为重点,综合利用工程、生物、农艺和农机等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保护水平。
(六)加强保护信息公开。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显著位置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保护标识,明示范围,公开田长名单和责任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耕地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开展田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七)建立数字网格化监管体系。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建立农田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平台,监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利用变化情况。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管理效率。
(八)严格耕地保护监管。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运用耕地卫片监管、卫片执法检查等手段,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及时预警,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创新举措
无创新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和政府是推行田长制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田长制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落实党政同责,建立协调联动,支撑有力的保障体系。要明确承担田长制办公室工作的机构及责任人员,调动保护耕地各方积极性,保障田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考核监督。签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责任,夯实任务。将田长制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耕地保护考核和党政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上一级田长制办公室对下一级田长制执行情况、田长履职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立体现耕地数量真实和质量可靠的清单管理制度,做到离任交清单、接任交清单。
(三)加大资金支持。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有关涉农资金用于支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研究制定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实施细则。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田长名单,大力开展田长制工作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支持监督,增强耕地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环境。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长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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