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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111-00030 组配分类: 美丽乡村建设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安排家朋、上庄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奖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22 发布日期: 2021-11-2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111-00030
组配分类: 美丽乡村建设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安排家朋、上庄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奖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22
发布日期: 2021-11-22
关于安排家朋、上庄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奖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2 17:32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上庄镇、家朋乡人民政府:

为高标准做好我县上庄、家朋两个示范片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实施战略。

根据《关于下发2020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市安排我县家朋美丽乡村示范补助资金20.5万元;《绩溪县2021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安排方案》县再安排两个示范片区建设资金100万元,合计160万元,合计180.5万元。已经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91次县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就项目计划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实施与管理

上庄镇、家朋乡政府要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项目管理制度,科学安排、责任到人、明确工作职责,细化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标准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项目预算在5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单体工程由所辖乡镇自主议标,确定施工单位或村民理事会等组织负责施工(报名单位或村民理事会等组织应缴纳不少于工程造价的10%的保证金,确定为施工单位的,其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具体操作流程见《绩溪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自主议标工作意见》(绩美好组20163号)。上庄镇、家朋乡政府要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核算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项目预算在60万元以上的单体工程按照政府招投标程序组织公开招标投。

三、强化项目监督和项目绩效管理

项目建设过程中,从项目施工合同订立至项目竣工验收,乡(镇)村两级必须确定专人负责监管工作,尤其是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质量、竣工初验收、决算等环节要严格把关,重点监督,未经县级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和改变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完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报县农水局,由县农水局负责组织开展县级验收。

项目单位所在乡镇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做好项目绩效自评。

 

附件:绩溪县家朋、上庄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奖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绩溪县财政局                    

                                               202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