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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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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105-00038 组配分类: 决策落实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企业
名称: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绩应急〔2021〕35 号
生成日期: 2021-05-14 发布日期: 2021-05-14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105-00038
组配分类: 决策落实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企业
名称: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文号: 绩应急〔2021〕35 号
生成日期: 2021-05-14
发布日期: 2021-05-14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5-14 08:18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42号)、《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应急〔2021〕59)、《宣城市应急管理关于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应急〔2021〕18要求,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重点

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经营的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审查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准入条件。

二、时间安排和整治措施

(一)动员部署和摸底排查(5月21日前)。

迅速动员部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查准摸清本辖区内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经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经营企业底数。

(二)集中开展整治(5月21日至6月30日)。

严格依法查处摸底排查发现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并将查处结果及时上报相关单位。配合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配合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

(三)总结巩固提升(7月1日至7月31日)。

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深化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将成品油来源渠道、资质等方面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对前期发现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和柴油(闭杯闪点≤60℃)经营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把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准入关,对新、改、扩建和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标严格安全审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安全许可;对已经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逐一进行复核,并监督检查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加油站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三、落实具体工作

(一)落实组织领导。开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树立大局意识,加强部门联动配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绩溪县应急局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附件1)

落实主体责任。绩溪县应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对绩溪县内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严格落实整治措施、责任、时限,形成闭环管理;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作用,及时将接收到的案件线索移交至相关部门。

落实信息报送。专项整治期间,建立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每周下午16:00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报市应急局危化科,每周四下午15:30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报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实宣传工作。在摸底排查工作中,积极向群众宣传成品油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及非法销售成品油的危害性,引导群众知法懂法、明辨是非,自觉抵制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并鼓励群众进行举报。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14

 

 

附件1

 

绩溪县应急局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长:胡晓峰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洪全荣      党委委员、副局长

  员:胡周勇      执法队队长

       曾葵        办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