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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农业农村局(绩溪县乡村振兴局、绩溪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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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108-00027 组配分类: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绩溪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请指南及监督方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23 发布日期: 2021-08-23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108-00027
组配分类: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绩溪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请指南及监督方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23
发布日期: 2021-08-23
绩溪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请指南及监督方式
发布时间:2021-08-23 15:16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原农委、水务局、美好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绩溪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绩农水〔2021206号)

二、承办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三、支持对象

绩溪县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申请程序

1、组织申报。农业经营主体自愿提出补助设施建设申请,经乡镇政府核实、县级农业和财政部门审批同意,确定为项目实施单位后,在绩溪县政府官网公示7天以上,并下载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或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APP,开展申报工作;

2、组织实施。确定项目后,立即按照项目申报内容和要求组织实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组织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应会同相关部门,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核验,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对项目验收合格的实施单位名单公示7天;

4、以奖代补。公示无异议后,向通过验收的项目实施单位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并公示补助拨付情况。

五、申请材料

1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请表

六、咨询方式/监督方式

(一)咨询方式:

1、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2、县级: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产业化办,电话:8158007

(二)监督方式:

1、乡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办;

2、县级:农业农村水利局产业化办,电话:0563-8158007

县级:派驻农业农村水利局纪检组,电话:0563-815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