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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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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109-0000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开展第3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教基【2021】45) 文号: (教基【2021】45)
生成日期: 2021-09-18 发布日期: 2021-09-18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109-0000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开展第3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教基【2021】45)
文号: (教基【2021】45)
生成日期: 2021-09-18
发布日期: 2021-09-18
关于开展第3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教基【2021】45)
发布时间:2021-09-18 10:43 来源: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开展第3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

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动各校(园)全面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宣城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营造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氛围,现就开展第3个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提高爱眼护眼意识。各校(园)要坚持常抓不懈,宣传眼健康的重要性和近视的严重危害性。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提高中小学生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通过课堂、校园电视和广播、宣传栏、班会、班团队日等渠道和形式,深入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养成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常做眼保健操等健康用眼习惯。

(二)改善学生视觉环境。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改善教学条件对预防近视的重要性,努力改善教学设施,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适应学生生长发育需要。对学校视觉环境认真开展自查,不达标的要坚决整改。坚持眼保健操制度。每节课间必须让学生出教室活动、远眺。

(三)加强电子产品管理。各校(园)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宣传中小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家长要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引导孩子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同时做好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等管理,引导中小学生注重保护视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四)宣传有益经验做法。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下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工作,加强与卫健部门协作,加强近视防控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五)规范近视数据报送。各校(园)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近视监测、筛查和干预的重要性,每学期开展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视力监测工作,依托全国学生体质健康上报系统,各中小学要建立视力监测信息报告制度,保证数据真实有效,2021年秋季学期视力监测结果与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数据一并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署。各校(园)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和幼儿视力保护工作,统筹推进、部门联动,利用秋季学期开学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丰富形式。各校(园)要紧扣主题,因地制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感强的爱眼护眼科普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公益。各校(园)要坚持公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

(四)注重实效。各校(园)要积极对接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将推进近视防控宣传教育与加强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相结合,切实履职尽责,合力加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请各校(园)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信息图片报送县教体局,联系人:王荣刚,电话:8169083,邮箱:1491357575@qq.com。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