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21 15:29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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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界各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我县农村偏远地区实行集中供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期间,我县实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63处,共计投入资金1628.6万元,解决1.7万人农村居民饮水不稳定及26个贫困村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解决全县约167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饮水不稳定情况。
我县地处皖南山区,由于受地形地貌的限制,村与村及农户之间海拔高程相差大,水源点分布点多面广。全县现有集中供水工程218处,分散式供水工程1056处。供水范围覆盖全县14万农村居民。但目前仅有县自来水厂为规模水厂(管网延伸覆盖城郊农村供水),各乡镇没有建设规模水厂,只有9处千人水厂。
正如各位委员所提出的,我县因农村饮水工程多,存在着构造物多且分散,引水供水管线长,稍遇山洪即导致水质浑浊,水处理设施不够完善,村民饮用水安全意识不强,管理难度大,管护水平低,管理方式多,农村用户用水总量普遍少,水价高低不一且偏低,水费收入低,造成管理运行难等问题。对此,我县加快农村集中供水的规划建设。
一、科学规划
2019年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研究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的新标准,启动编制农村供水规划;省政府2019年11月14日第73次常务会部署,要求各地以2019年旱情为样本,组织编制农村居民供水安全保障规划;全面检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查漏补缺、完善系统,全力巩固提升保障供水能力,形成保障今后再遇类似旱情时农村居民饮水的安全。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县政府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县农水局先后完成编报了《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安全保障规划》及《绩溪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规划以绩溪县水资源条件及现有供水工程为基础,结合绩溪县的人口分布、地形、水源等实际情况,形成“以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体,小型供水工程为补充”的新型农村供水工程体系。绩溪县县城周边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一体化无法覆盖的区域构建规模化水厂,局部地势偏远、人口稀少的小村落考虑仍由现状及新建小型供水工程供水,并对这些小型供水工程进行提升改造。同时强化水源保护、水质监测与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水价机制、强化水费收缴,全面推进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衔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规划根据“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综合考虑绩溪县农村供水的实际需求、地方财力可能等因素,根据项目实施条件及轻重缓急,本次“十四五”规划:对县自来水厂进行管网延伸实行城乡一体化;新建2处万人工程;改造4处万人工程;改造2处千人工程;改造19处千人以下集中工程,在提升管网的同时兼并一批小水厂,减少分散供水人口,扩大集中水厂供水范围,工程范围内设计供水人口9.4135万人,总投资9256万元。
规划至2025年末,我县将达到有集中供水工程10处,其中城乡一体化工程1处,设计供水人口3.5613万人;万人工程6处,分别是长浩水厂、板桥头乡中村中心水厂、伏岭中心水厂、北村水厂、上庄水厂及旺川水厂,设计供水人口4.2165万人;千人工程2处,为荆州乡方家湾水厂及家朋水厂,供水人口0.9766万人;千人以下集中工程69处,供水人口5.1029万人,截止“十四五”末,农村供水人口14.2140万人,其中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共计13.8573万人,全部供水入户,剩余分散供水工程488处,供水人口0.3567人。
二、完善农村供水格局
中部河谷丘陵区城乡一体化工程,根据绩溪县县城供水规划,城区水源为扬溪源水库由县住建委(自来水公司)负责实施水厂部分,其中一水厂由现2万吨/天扩建至4万吨/天,二水厂由2万吨/天扩建至3万吨/天。管网延伸部分由农水局负责规划实施,实施范围华阳全境、临溪、扬溪、瀛州、金沙部分、伏岭湖村等6个乡镇22个行政村(社区),延伸后共计供水人口7.45万人,其中纳入农饮工程供水人口3.56万人;新增供水人口3.53万人,其中纳入农饮工程供水人口2.65万人。新增范围内覆盖集中式供水工程82处,分散式供水工程362处。部分山区以小型及分散供水工程供给,水源为山泉水。完成城乡一体化总投资3636万元。目前华阳川坑、七里降;瀛洲仁里已完成管网延伸通自来水。
西北低山丘陵山区重点建设上庄和长浩两个规模(千吨万人)水厂、新建中村水厂并与长浩水厂联网运行。目前,上庄镇政府已启动茶坞水厂与余上安水厂合并新建上庄水厂并与旺川水厂联网运行可研工作,上庄水厂建成后,供水人口达万人以上。长浩水厂扩建后供水人口也将达万人以上,还可与新建板桥中村水厂联网运行。
东北山区重点建设家朋水厂、伏岭水厂、扩建方家湾水厂、北村水厂并与伏岭水厂联网运行。
三、强化责任,加强管理。
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绩溪县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绩政办【2019】54号文件;落实三个责任,目前全县217处集中供水工程都有专人负责。此外,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还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绩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绩政办【2019】49号和关于印发《绩溪县2020深化农村供水工程运营市场化改革
全面推进水费收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农村的供水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提出更高要求,因此,做好“十四五”规划,建设规模水厂,建立健全我县农饮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水资源管理,保障工程长久正常运行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十四五”期间,通过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新建乡镇规模水厂、改造扩容千人水厂、合并小型集中供水水厂等工程建设,将彻底改变我县农村供水格局,既符合广大村民迫切要求,也是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特别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衔接的必然要求。县农水局将按照“十四五”规划的工作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逐步落实规划措施,优化现有农村供水格局,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保障供水安全。
联系人:傅林海
联系电话:8155361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