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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农业农村局(绩溪县乡村振兴局、绩溪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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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106-0005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21 发布日期: 2021-06-21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316/202106-0005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21
发布日期: 2021-06-21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21 15:09 来源: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曹德云等5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尽早落实大源河支流成金河、芦溪河、芦水河河道治理工作的建议》收悉。根据水利部中小河流治理规划有关精神,县农水局相关业务科室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所述的成金河、芦溪河、芦水河均处在大源河支流芦水上,通过你们对长安镇区域内芦水的河道现状及近些年受灾成因的调研,我局深感周边村民对芦水河实施综合治理的迫切需求。

近年来,根据上级规划计划安排,自2014年开始对大源河上庄镇的常溪河、昆溪河、芦水河三条支流河道开展了重点治理和一般整治;2018年,整合河沟清淤项目资金对长安镇庄团、坦头村部分河段进行应急治理;2019年,又统筹上庄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结余资金对长安镇庄团村芦水河关键段进行 了治理;2020年,两批水毁修复资金均对芦水流域重点水毁河道进行了水毁修复。

受县级财政限制,要全面开展芦水河的综合治理,关键还在于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因芦水河上游的支流不满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的投资约束条件(来水面积要在50平方公里以上),未能将项目列入到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按照目前国家投资政策,只能纳入农田水利建设“最后一公里”项目,为此,已经将芦水河的治理规划列入了《绩溪县“十四五”水利规划》。

下一步,我局将密切关注上级投资方向,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争取早日组织实施,尽早发挥效益。

最后,十分感谢您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和对我县水利事业的支持!


联系人:曹强

联系电话:8160535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