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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105-00007 组配分类: 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对标沪苏浙 争当排头兵”系列新闻发布会(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工作开展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12 发布日期: 2021-05-1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76XA/202105-00007
组配分类: 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机构: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对标沪苏浙 争当排头兵”系列新闻发布会(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工作开展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12
发布日期: 2021-05-12
“对标沪苏浙 争当排头兵”系列新闻发布会(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1-05-12 11:54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5月12日,绩溪县召开“对标沪苏浙 争当排头兵”系列新闻发布会,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人对“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发布。


10:00

县信息中心主任 刘玉青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绩溪县2021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对标沪苏浙 争当排头兵”系列——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工作开展情况发布会。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关负责同志,他们是: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叶新民同志;   

县农水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章彦宇同志。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相关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首先,请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叶新民同志作发布

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叶新民同志

各位领导、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对我县禁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先介绍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工作开展情况。

第一方面介绍保护区基本情况

登源河保护区2013年11月11日经农业部批准建立,全长55.3公里,分核心区和实验区。核心区为登源河主干道中下游从登源河与卓溪河交汇处至临溪镇与扬之河入口,长35.7公里,实验区为登源河上游及其6条支流。主要保护对象为宽鳍鱲、温州光唇鱼,其他保护对象为马口鱼、棒花鱼、沙塘鳢、泥鳅、黄颡鱼等物种。

2020年以来,我县对登源河保护区禁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落实,打响登源河保护区禁捕攻坚战。

第二方面介绍禁捕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做了六大块工作

一是组织领导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禁捕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水局,农水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是机制运行工作。建立联席会制度,2020年12月11日和今年4月14日,陈俊义副县长主持召开了两次联席会,听取成员单位禁捕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展开调度;执行属地管理制度,在“河长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河道警长”和镇、村、组三级作用,落实属地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挤压非法捕捞犯罪空间。

三是协调联动工作。印发了《绩溪县重点水域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严格的工作制度,明确了重点任务、具体措施。相关乡镇认真落实属地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对镇域内存在非法捕捞行为的重点人员进行摸排,并登记造册。出台《绩溪县小河鱼经营索证索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经营者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查验并留存产地证明和购物凭证,建立台帐,确保来源可追溯,管好市场与消费两大群体。公安、农水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全力开展各项禁捕工作。

四是宣传引导工作。紧扣登源河保护区禁捕宣传工作方案,印制禁捕通告1500份、禁捕横幅200条,粘贴悬挂在全县各乡镇及河道周边醒目位置。县融媒体中心制作5期禁捕节目,通过电视平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发布,不断提高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意识,共同参与抵制非法捕鱼等行为。

五是市、县同步执法行动。2020年12月28日,配合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同步联合执法大行动,开展登源河保护区联合执法大行动,县委常委汪逸、副县长陈俊义参加为期两天联合执法大行动。近期,又开展了一次全市同步联合执法行动,震慑作用和宣传引导立竿见影。

六是案件查处工作。加大登源河流域执法巡查力度,切实提高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的现场发现、查处能力。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2020年以来,县农水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28人次,清理非法网具300余副,立案查处非法捕捞8起,电鱼2起,罚款到位5.02万元,移送公安涉嫌非法捕捞案件4起,有力地震慑了登源河保护区非法捕捞行为。

总体情况就介绍到这里,谢谢!

 

主持人:感谢叶新民主任的发布,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

 

绩溪县人民政府发布提问:我县登源河保护区为什么要施行全面禁捕?

绩溪县农水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章彦宇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登源河保护区自建立以来,尽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但受消费需求和捕捞暴利的驱动,非法捕捞时有发生,种质资源保护面临重大挑战。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明确后,县政府及时出台《通告》,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包括网虾、摸螺蛳等)。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一方面是保护特有种质资源,另一方面是为了修复生态,保护水生资源多样性。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等有关文件规定,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登源河水域是第七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之一,因此,我县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登源河保护区常年禁捕。借此机会,我将登源河保护区禁捕举报电话公布一下:110、 12315、0563-8158012(白天)

县融媒体中心提问:请问登源河保护区禁捕后,是否允许垂钓?

绩溪县农水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章彦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办长渔〔2020〕3号)明确规定,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止垂钓。2021年4月1日,长三角四省人大常委会同步颁布了关于长江禁捕的重要的专门地方性法规,我们安徽省出台的是《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第五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捕捞、利用或者变相利用垂钓进行捕捞的;在禁捕区域、禁捕期限内垂钓的,由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查处”。因此,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年禁止垂钓。在这里重申,登源河保护区禁止垂钓活动是今后我们县禁捕办常态化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

 

今日绩溪提问:请问下一步登源河保护区禁捕工作有哪些举措?

绩溪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叶新民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登源河保护区禁捕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发力推进工作任务。一方面建立健全巡查常态化机制,严厉打击电、毒、炸和销售登源河保护区渔获物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继续开展“清网”专项行动,对登源河保护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清除非法捕鱼网具。同时加大对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彻底截断非法捕捞渔获物的产销链,并加大保护区禁钓力度,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执法监管,及时制止保护区垂钓行为。

二是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重点完善属地乡镇网格化包保制度,把网格化包保制度建设纳入年度考核任务,强化责任意识。执行定期调度制度,县禁捕办每月调度一次,及时掌握禁捕实时动态,准确研判形势。公安、农水、市监部门不定期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非法捕捞产业链上下游执法衔接,从根源入手彻底消除非法捕捞行为滋生的温床。同时加快推进渔政信息化指挥中心建设,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河道巡查,实现“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保护区禁捕目标。

三是典型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树立推广先进典型,讲好登源河保护区禁捕故事,以点带面推动政策落实。持续加大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广泛宣传禁捕意义、保护区法律法规及相关科普知识,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提高公众对各类破坏水生生态环境行为的辨识能力和抵制意识。

 

主持人:今天的记者提问到此结束,感谢各位记者的积极提问和各位发布人的详细解答。

记者朋友们,刚才县农水局介绍了我县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工作开展情况,让我们看到保护区基本情况、禁捕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做的六大块工作。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关心和支持农业农村水利工作,宣传报道好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工作,并持续关心我县在“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水利的相关工作。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