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县统计局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项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切实提高局机关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县统计局机关办公区域。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三)救助中,要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先人员、后物品,先重要资料、后次要物品;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县统计局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战维
副组长:汪炜、叶晓萍、邵东风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
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叶晓萍为办公室主任,胡晨为信息报告员。
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临机处理;
(二)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救援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协调;
(三)组织县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四)组织对安全设备的检查和隐患排除,落实季度检查和重点部位的月检查制度。
四、报告程序
工作时间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和应急管理局和相关报警部门报告,同时积极组织自救。节假日、下班后期间,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局领导和相关报警部门报告,同时组织物业保安人员自救。
五、应急电话
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值班电话:8151175;
火灾报警电话:119 ;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
急救中心电话:120;
重大案件要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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