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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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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508P/202103-00007 组配分类: 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
发布机构: 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及审批受理工作推进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02 发布日期: 2021-03-02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508P/202103-00007
组配分类: 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
发布机构: 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及审批受理工作推进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3-02
发布日期: 2021-03-02
农村闲置宅基地(住宅)盘活利用及审批受理工作推进情况
发布时间:2021-03-02 13:29 来源: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夯实盘活利用基础

现已对试点示范村江南所在区域的宅基地和农房情况进行调查,包括村组基本信息、宅基地基本情况、宅基地闲置利用情况、宅基地和农房管理情况、农房所在位置信息、相关农户信息等进行准确登记。目前,江南村为古村名村,有4个自然村,现已摸排出农户闲置农房3个,闲置古建筑1个,祠堂3个,废弃学校2个,闲置宅基地数10个,已私下流转房4个,有意愿流转3个。

(二)探索盘活利用模式

依托徽杭古道风景区和江南祝三红色传统文化优势,利用农村闲置住宅发展符合镇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等新产业新业态。

(三)培育盘活利用主体

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本村内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进行统一盘活利用。

)规范盘活利用行为

加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对利用方式、经营产业、租赁期限、流转对象等进行规范,防止侵占耕地、大拆大建、违规开发,确保盘活利用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取得、权属清晰。坚决守住法律和政策底线,不得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农村宅基地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五)严格把关审批受理流程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我镇农经部门及各村宅基地协管员于去年12月参加了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培训会,会上市局领导作了详细讲解,对宅基地管理工作有了更全面的认识。通过学习相关文件和手册对宅基地审批工作有了一定的掌握。在审批受理流程上,实行严格的闭环管理,从申请到审批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检查相关材料,与国土部门一同现场实地勘测走访,确保审批后不留“后遗症”。审批中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申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150平米,建筑面积不得超300平米等红线要求。截至目前接受申请数11件,其中新建申请5件,翻建申请6件,通过审批3件,已发放规划许可证书2份。为保证宅基地确系无矛盾纠纷,我镇提出需要申请方提供村里的调查证明,证明确实无纠纷。审批过程中为做到建设中依规建设,在发放许可证时我镇一并发放告知书给申请方要求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设计进行施工,不得私自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