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伏岭镇>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508P/202012-0008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本级政策解读】中共伏岭镇党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01 发布日期: 2020-12-01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508P/202012-0008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本级政策解读】中共伏岭镇党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01
发布日期: 2020-12-01
【本级政策解读】中共伏岭镇党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01 10:17 来源:绩溪县伏岭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

为加快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二、决策依据:


《中共绩溪县委印发〈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绩发〔2020〕11号)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四、目标任务:


(一)组建“五个平台”,大力推进职能转变

进一步明确乡镇职能定位,乡镇工作的重点要切实转移到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治理、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公共服务上来。明晰县乡职责,建立健全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职责清单和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依法科学合理赋予乡镇更多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着力解决乡镇“看得见、管不着”和责大权小的问题。

对乡镇和设在乡镇的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相关和协作密切的日常管理服务事项进行归类,搭建工作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一个口子抓党群、一条主线谋发展、一张网格强治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窗口办服务。

1.构建党群综合平台。依托党政综合办公室,统筹整合基层党建、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政法、人武、群团等方面力量,构建党群综合平台,做好基层上述领域相关事务,负责和承担具体工作。

2.构建经济发展平台。依托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整合经济发展、财政、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村镇规划建设、文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经管理、交通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工作力量,构建经济发展平台,着力优化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

3.构建综合治理平台。依托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整合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力量,构建综合治理平台,强化稳定主责,提升群众安全感。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全科网格,实现“多网合一”。

4.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整合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文化旅游市场、农业、水利、村镇建设等方面执法力量,构建综合执法平台,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构建为民服务平台。依托为民服务中心,统筹整合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卫健、公共法律服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村镇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审批服务力量,构建为民服务平台,聚焦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做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通办”,切实提高办事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乡镇所属机构、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均需纳入相应工作平台,接受平台的统一管理协调指挥。

(二)统筹资源配置,大力推进管理机制创新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并根据乡镇分类情况和行政、事业编制情况,伏岭镇党委政府机关设10个职能机构,共核定行政编制4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7名。具体编制分配和领导职数配置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1.伏岭镇党委、政府机关设下列综合性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副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主任1名。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日常党务、会务、文书、机要、保密、信息化建设、档案、机构编制、人事、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文化旅游办公室牌子。副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主任1名。负责拟订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加快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产业的服务与管理,综合协调产业发展着力优化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负责辖区内工业、商贸、安全生产、科技、劳动、统计、劳动监察等方面相关工作。统筹协调经济发展、财政、审计、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村镇规划建设、文旅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经管理、交通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综合治理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副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主任1名。统筹负责社会治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应急管理、矛盾化解、信访维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禁毒戒毒、防范邪教、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综合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股级,股级领导职数主任1名。负责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工作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民政、人社、医保、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村级清洁卫生(垃圾分类)等方面的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党建办公室。股级,股级领导职数1名。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村党建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含派驻机构人员)建设和人才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指导村自治工作。负责党建带群建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镇人大、纪检机关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退役军人服务站机构综合设置在镇人武部,与人武部联合办公并加挂牌子,站长由人武部长担任。

2. 伏岭镇党委、政府设下列事业机构

(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牌子。副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主任1名。整合社会治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劳动监察、文化旅游市场、农业、水利、村镇建设等方面执法力量,以授权、委托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区域内综合执法,主要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和工业企业污染监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为民服务中心。副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主任1名。主要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受理、办理平台的建设和日常管理服务、统计调查等工作。负责制定为民服务大厅日常运行的规章制度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统一规范为民服务大厅建设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负责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统筹整合民政、人社、医保、退役军人事务、卫健、公共法律服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村镇建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审批服务力量,聚焦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农业农村发展中心。股级,股级领导职数主任1名。负责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战略相关政策。推进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技术服务工作。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动物疫病防控、畜牧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水、改厕和村庄整治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财政事务中心。股级,股级领导职数主任1名。负责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农经、三资管理、村帐代理等工作。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调整和管理;负责资产经营、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处置;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及机关财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村镇建设事务中心。股级,股级领导职数1名。主要职责:负责土地管理、城乡建设、农村建房及交通道路等工作。承担乡村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监管工作,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安置等工作。承担防违控违拆违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与县直部门派驻机构职责分工

乡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市场监管所等县直部门派驻机构,接受乡镇党委统一管理协调指挥,实行属地管理,统一纳入相应工作平台,日常管理由乡镇负责,年度考核以乡镇为主。党团组织关系属地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必须征求乡镇意见,必要时乡镇可以要求调整;县直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派驻机构的政策业务领导,日常工作接受乡镇的统一管理和协调指挥。乡镇要加强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上述机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统一核定岗位

对乡镇承担工作任务,但无法设置机构、加挂牌子的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按需设置若干岗位,建立“平台+机构+岗位”的运行机制,对应上级业务部门(单位)开展各项工作,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职责。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机构改革是创新基层治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关键。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责任人,靠前指挥,抓好乡镇机构改革组织实施。

(二)稳步推进实施。镇党委有序做好新机构设立、挂牌及机构人员编制下划衔接等工作,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要于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注重宣传引导。统一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引导,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个人岗位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四)严明纪律规矩。严肃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推进机构改革情况和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报告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