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基本医疗卫生> 医保监管
索引号: 11341731MB1920853U/202101-00001 组配分类: 医保监管
发布机构: 绩溪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打击欺诈骗保违规违法案例公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19 发布日期: 2021-01-19
索引号: 11341731MB1920853U/202101-00001
组配分类: 医保监管
发布机构: 绩溪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打击欺诈骗保违规违法案例公开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19
发布日期: 2021-01-19
打击欺诈骗保违规违法案例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19 10:22 来源:绩溪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案例1:王x x重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案。经查2005年7月起,王x x在享受绩溪县职工医保待遇的同时,还享受上海市企业职工医保待遇,存在同时享受两地医疗保险待遇的问题。在此期间王x x在绩溪县没有发生过统筹费用支出,本人自愿放弃安徽省绩溪县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个人账户余额15364.21元全部追回,应退现金4940.42元已于2020年7月14日缴至我局职工医保中心职工医保基金账户。


案例2:绩溪县人民医院、绩溪县中医院存在不合理用药、检查和治疗,不合理收费。第三方核查中发现绩溪县人民医院和绩溪县中医院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和不合理收费。医保部门依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规定,追回绩溪县人民医院、绩溪县中医院违规医保基金347438.94元;责令医院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诊疗行为。


案例3:绩溪县言午口药店店内大部分药品未明码标价。经查,绩溪县言午口药店店内大部分药品未贴价签,医保部门依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