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绩 市监 罚 〔 2020 〕137 号
|
绩溪县阿财小吃店(胡海花)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绩溪县阿财小吃店
|
胡*花
|
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将罚没款缴至绩溪县建设银行非税账户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16
|
|
2
|
绩市监罚〔2020〕177号
|
绩溪县鸣众百货店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绩溪县鸣众百货店
|
王*华
|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警告
|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18
|
|
3
|
绩市监罚〔2020〕178号
|
绩溪县美施商店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化妆品混放销售
|
绩溪县美施商店
|
章*时
|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化妆品混放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警告
|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18
|
|
4
|
绩市监罚〔2020〕179号
|
绩溪县上庄佳客多商店(胡多芬)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绩溪县上庄佳客多商店
|
胡*芬
|
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警告
|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18
|
|
5
|
绩市监罚〔2020〕180号
|
绩溪县佳乐百货店(胡小飞)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绩溪县佳乐百货店
|
胡*飞
|
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警告
|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18
|
|
6
|
绩市监罚〔2020〕176号
|
绩溪县北村国春商店(郑国春)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绩溪县北村国春商店
|
郑*春
|
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警告
|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17
|
|
7
|
绩市监罚〔2020〕175号
|
绩溪县伏岭慧芬商店(冯慧芬)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绩溪县伏岭慧芬商店
|
冯*芬
|
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警告
|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17
|
|
8
|
绩市监罚〔2020〕182号
|
绩溪县永泰商店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绩溪县永泰商店
|
程*时
|
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23
|
|
9
|
绩市监罚〔2020〕183号
|
绩溪县东源商店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绩溪县东源商店
|
程*波
|
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23
|
|
10
|
绩市监罚〔2020 〕135号
|
绩溪县新晶佳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绩溪县新晶佳超市
|
许*寒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将罚没款缴至绩溪县建设银行非税账户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19
|
|
11
|
绩市监罚〔2020 〕136号
|
绩溪县家朋朝辉饭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案
|
绩溪县家朋朝辉饭店
|
沈*晖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将罚没款缴至绩溪县建设银行非税账户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23
|
|
12
|
绩市监罚〔2020 〕138号
|
绩溪县扬溪镇东村味美卤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案
|
绩溪县扬溪镇东村味美卤店
|
周*勉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将罚没款缴至绩溪县建设银行非税账户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23
|
|
13
|
绩市监罚〔2020 〕181号
|
绩溪县扬溪盛唐商行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绩溪县扬溪盛唐商行
|
胡*娣
|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21
|
|
14
|
绩市监罚〔2020 〕185号
|
绩溪县东村丫丫商店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
绩溪县东村丫丫商店
|
章*如
|
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
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
|
绩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