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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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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402-00017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司法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07 发布日期: 2024-02-07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909/202402-00017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绩溪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民
名称: 绩溪县司法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07
发布日期: 2024-02-07
绩溪县司法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4-02-07 08:35 来源:绩溪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推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范围

我局承办、协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工作责任

1.实行领导负责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由局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股室具体承办。各承办股室负责本股室办理建议、提案的督办、查办和审核,涉及重要建议、提案分管领导要参与办理。对涉及其他股室业务的建议、提案股室间要相互主动进行协商。各股室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责任股室负责人对办理和答复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2.局办公室作为办理工作的牵头协调股室,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责任股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

三、办理要求

1.承办股室办理建议、提案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保证质量,讲求实效。凡条件具备,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取得代表和委员的理解。

2.在办理过程中,应积极登门走访代表和委员,或通过电话与他们取得联系,也可采取实地考查、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直接与代表、委员见面,介绍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并注意加强与县人大办、县政协办的联系,加强工作沟通。

3.重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在接到建议、提案后,要及时研究分析,认真筛选确定承办的重点建议和提案,办理意见应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再行答复。

四、主动答复、及时公开。

1.在办理答复过程中,各责任股室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注重实效,保证办理质量,按提案时限及时完成答复,并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

2.对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逐项作出答复。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及时落实;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实施的,要列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落实;确实不能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情由,解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