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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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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58X/202012-0005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印发《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纳入乡镇平台统筹管理使用工作机制》的通知 文号: 绩自然资规党组〔2020〕45号
生成日期: 2020-12-29 发布日期: 2020-12-29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858X/202012-0005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印发《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纳入乡镇平台统筹管理使用工作机制》的通知
文号: 绩自然资规党组〔2020〕45号
生成日期: 2020-12-29
发布日期: 2020-12-29
关于印发《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纳入乡镇平台统筹管理使用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16:48 来源: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绩自然资规党组〔2020〕45号

 

关于印发《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纳入乡镇平台统筹管理使用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所、股室、局属事业单位:

《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纳入乡镇平台统筹管理使用工作机制》,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16日

 

 

 

抄送:县委编办

 

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纳入乡镇平台       统筹管理使用工作机制

根据《中共绩溪县委印发<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绩发〔2020〕1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纳入乡镇“五个平台”统筹管理使用工作机制。

一、双重管理工作机制。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实行属地管理,纳入所在乡镇统一管理协调指挥,接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所在乡镇的双重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建制、人员编制、人事、工资关系隶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团组织关系隶属所在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原则上征求所在乡镇的意见。局机关相关股室主要负责政策业务指导,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日常工作接受所在乡镇的统一管理和协调指挥,按工作职责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工作。

二、人员日常管理机制。按照乡镇“五个平台”建设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及工作人员纳入所在乡镇平台统一管理使用,接受平台统一指挥调度。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人员日常管理、考勤、效能建设由所在乡镇负责。请销假实行双重报告制度,由乡镇负责审批,同时报县直部门备案。

三、年度考核机制。属地管理后,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工作人员同所在乡镇同类人员同步进行年度考核,纳入所在乡镇考核人员基数,优秀等次名额在乡镇总额中单列,由所在乡镇负责,须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出具考核等次意见。考核结果书面反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四、人事建议权机制。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人的调整,应当书面征得乡镇同意后实施。对工作实绩差、群众满意度低的负责人,所在乡镇可以提出人事调整建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悉后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与乡镇协商调整方案。后备干部推荐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推荐人选征求所在乡镇意见。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工作人员原则上在乡镇工作满2年可以调整,调整前征求所在乡镇意见。

五、业务工作指导机制。继续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制度,班子成员对联系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要做到经常过问、经常督促、经常指导。对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职责清单中涉及我局责任内容的,由相关职能股室按照工作职责履行好主体责任或配合责任,并负责做好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的业务指导。(见附件)

 

 

附件: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职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