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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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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36Y/202012-00016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2020-2021年度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14 发布日期: 2020-12-14
索引号: 11341731003262436Y/202012-00016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2020-2021年度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14
发布日期: 2020-12-14
关于切实做好2020-2021年度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4 10:51 来源: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和《绩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防火期的通告》等相关文件要求,全县2020-2021年度的森林防火期从2020年10月1日开始至20214月30日止。为做好本年度防火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认识,把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灭火责任。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要以《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为依据,抓好护林防火工作,实行村支部(总支、党委)书记负总责,村委会主任具体行政负责制;明确村、组森林防火组织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责任落实到人,强化督促检查;要督促辖区内森林经营单位和企业法人建立健全法人代表负责制,确保森林经营单位和企业部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对于因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防火责任制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严格管理火源,落实防范措施。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灭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加强辖区内生产性用火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炼山造林用火审批制度,进入高火险期后,停止一切野外用火的审批。要加强对林区智障人员和儿童的监管。要在重点林区组织野外火源管理巡逻,做到见烟就查,坚决制止野外违规用火。

四、做好充分准备,确保扑火安全。镇政府组建一支不少于20人左右的森林防灭火应急小分队。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警惕,全面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村委会要组建不少于15人左右的义务扑火队伍,并对符合扑火要求的在家青壮年人员摸底造册,每个村民组确定1-2名森林防灭火信息巡逻员,实行全天候监测,一旦发生火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灭;镇政府和镇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丰富宣传手段,普及科学扑火和紧急避险常识,严格禁止老幼妇孺参与扑火,确保不出现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五、强化值班调度,规范信息报送。镇政府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村委会也要加强值班,镇政府将不定时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确保信息畅通、火情报告及时准确无误。发生火灾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坐阵,相关领导、有关部门和村、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迅速亲赴一线,妥善处置火情,确保万无一失。镇直有关部门和村组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火情归口上报制度,坚决防止多头上报、越级上报、瞒报、误报等情况的发生。

请各村委会及时调整和充实森林防灭火组织,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并将村组主要干部坐村值班安排表、森林防灭火信息巡逻查员(鸣锣员)名单、森林防灭火义务消防队成员名单(均含联系方式)于10月15日前报镇林业站。

 

 

: 1、瀛洲镇森林防灭火联村干部一览表

     2、瀛洲镇森林防灭火应急小分队成员名单

     3、瀛洲镇各村森林防灭火义务扑火队成员名单

 

 

绩溪县瀛洲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4日

 

 

抄送:龙川景区管委会,钨业公司,燎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