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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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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011-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关于举办2020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2 发布日期: 2020-11-12
索引号: 11341731MB1989404J/202011-0000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关于举办2020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2
发布日期: 2020-11-12
关于举办2020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负责人安全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2 14:46 来源: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

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提高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举办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知识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各乡镇安监站负责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单位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2020年11月17 日,上午8:30报到,9:00正式上课。

2.培训地点:新绩溪县委党校(华阳镇来苏北路党校新校区教学楼四楼大报告厅,睿阳学校斜对面)。

三、培训内容:

1.由县应急局分管负责人传达《转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经营安全检查的通知》(绩应急[2020]58号)文件精神。

2.由培训机构专家宣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3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解读有关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剖析烟花爆竹事故案例。

3.对培训内容开展闭卷考试。

四、相关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参训人员报到时所持安康码应为绿码,并配合测体温,按要求佩戴好口罩。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不得参加培训。

2.参训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未参加安全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经补考后仍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负责人资格证。

4、本次年检培训,必须由各经营店负责人参加,不得找人替代。请各乡镇抓紧通知,认真组织本乡镇所有参训人员按时参训,负责提醒参训人员注意往返途中安全,并把好关,不是本人参加培训的不予发证。

 

 

 

绩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