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0﹞1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5G发展规划纲要(2019-2022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21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5G发展的实施意见》(宣政﹝2020﹞1号),抢抓5G发展先机,加快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壮大5G产业,深化5G行业应用,充分发挥5G对绩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作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5G实施细则(草案),现予以公示。
一、加快5G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基站规划建设。宣城市铁塔公司绩溪办事处按照我县基础电信企业和广电企业5G基站建设需求,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5G基站站址规划编制,根据5G网络梯次建设进度,统筹基站建设。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要将5G网络规划纳入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注重与各类专项规划的衔接,在制订国土空间、城乡住房建设、交通设施、产业园区等规划时,要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基站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宣城市铁塔公司绩溪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运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安广网络公司)
(二)简化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5G通信基础设施及电力供应审批流程,缩短各环节审批周期,对已经通过规划的5G基站建设审批,要提高行政服务效率,行政审批周期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须省、市审批或备案的除外)。推动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建筑物基础设施必备配套,同水、电、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数据资源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安广网络公司、宣城市铁塔公司绩溪办事处)
(三)开放共享社会资源。加快公共设施资源开放共享,保障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资源的有效供给,政府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非涉密办公楼宇、公共场馆、园区景区、学校、医院、公共绿地、杆塔等公共设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向5G通信基础设施免费开放;现有的住宅区、商务办公楼宇等非公共资源类场所,在不影响原有功能前提下,无条件提供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的住宅区、商务办公楼宇等非公共资源类场所,必须同步规划建设5G通信基础设施,降低非公共资源类选址进场成本,保障公平进入。(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四)降低5G基站运维成本。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全力满足基站建设对电力增容要求。组织推进具备条件的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工程,对符合条件的5G基站实施电力直接交易。对不具备条件的5G基站,保证公平转供电,坚决查处在转供电环节的乱加价行为,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场地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进一步降低5G基站运维成本。(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
(五)加强通信设施保护。落实《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通信基础设施迁移或损毁,严格按照本地标准予以补偿。遵循“先建后拆”的原则,确保5G网络通信服务不受影响。严厉打击阻扰施工、盗窃、破坏信息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5G通信基础设施安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5G知识科普宣传活动,消除公众对基站辐射的误解,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5G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科协、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安广网络公司、宣城市铁塔公司绩溪办事处)
二、加快5G产业发展及应用支持
(六)加大5G企业招商力度。围绕5G上下游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大引强。对其所需土地、能源、营业场所、人才公寓等要素予以充分保障,对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5G产业链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县招商合作中心、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七)支持5G企业做大做强。对5G产品生产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10亿的龙头企业,分别给予其核心团队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发改委)
(八)加大5G新产品开发力度。支持企业在5G核心设备、芯片、器件,模组、终端、信息安全及系统软件等领域开展产品研发,开发一批新产品。被评选为市级5G产业新产品的,在市财政每个给予5万元一次性支持的基础上,县财政再一次性奖励2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发改委)
(九)提升5G技术创新能力。整合社会各方资源,组建各类5G应用联盟等,在标准制定、技术研发、试点应用等方面开展合作。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5G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对年度研发投入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其新增研发设备投入的30%、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市场监管局)
(十)深化5G融合应用。支持企业进行“5G+工业互联网”
改造,对获批国家级、省级“5G+工业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深化5G与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的融合,每年获得遴选的10个市级、5个县级5G与制造业、车联网、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交通、智慧农业、智慧旅游、智慧物流、智慧安防等领堿融合应用示范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市财政奖)、2万元(县财政奖)的一次性奖补(市、县不重复计奖)。(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数据资源局(县政务服务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交运局、县农水局、县文旅局)
三、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县加快推进5G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协调解决5G发展建设中的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问题。推进5G基站和网络建设、产业发展、应用示范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加快推进5G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二)建立推进机制。建立常态化推进协调机制,县加快推进5G发展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建设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每月通报建设进度,每季度召开推进会,根据5G基站梯次建设计划,将5G基站建设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园区和县直各单位,进行清单级(建设督办清单、高场租督办清单、高电价改造清单)督办管理。(责任单位:县加快推进5G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三)强化人才支撑。引进一批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带资金的5G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绩创新创业。5G产业高层次人才及其雇用单位可按照相关政策享受住房、生活配套服务、居留便利、个税优惠等方面待遇。建立县级5G专家库,为我县5G建设、应用和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
(十四)加大资金支持。县财政设立5G产业基金200万元。鼓励各类创投基金投向5G创新创业项目和企业,推动5G企业股改、挂牌和上市。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大对5G产业的支持力度,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8%以上。鼓励县级政策性担保公司创新担保方式,扩大反抵押范围,在原有担保费率基础上下浮20%以上。(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人民银行)
本实施细则由县科技商务经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公示期限:2020年6月15-2020年6月18日
受理地址:绩溪县科技商务经信局(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B403室)
联 系 人:唐文军
联系电话:0563-8156308
附件:绩溪县加快推进5G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绩溪县加快推进5G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林发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胡 玮 县政府办副主任
俞磊忠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局长
成 员:孙幼忠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胡明来 县发改委副主任
邵风华 县教体局副局长
柯柏清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副局长
周正俊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副局长
吴轩亮 县公安局副局长
葛善勇 县民政局副局长
汪宇辉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周亚时 县人社局副局长
唐 飞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章澄宇 县生态环境分局总工程师
程鹏飞 县住建局副局长
黄东鸿 县交运局副局长
张丰平 县农水局工会主席
程卫国 县文旅局副局长
胡明光 县卫健委副主任
陈晓波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建中 县林业局副局长
胡凯锋 县数据资源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副局长
冯建丰 县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
胡敬东 县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葛永盛 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副主任
林国富 县科协主席
程典斌 县税务局副局长
卢 辉 县人民银行副行长
周 鹏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方飞杰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夏 震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高 林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许小勇 县安广网络公司总经理
汪 俊 宣城市铁塔公司绩溪办事处主任
黄 亮 华阳镇副镇长
汪来根 长安镇人大主席
邵宗虎 伏岭镇武装部长
程枫华 上庄镇党委副书记
何修方 板桥头乡武装部长
程宗清 扬溪镇副镇长
陈 陟 家朋乡人大主席
张 义 临溪镇副镇长
冯敏华 瀛洲镇副镇长
钱飞家 金沙镇副镇长
汪龙山 荆州乡人大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商务经信局,柯柏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配合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