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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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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003-00012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2020年绩溪县基础教育工作要点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15 发布日期: 2020-03-15
索引号: 113417310032630336/202003-00012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2020年绩溪县基础教育工作要点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15
发布日期: 2020-03-15
2020年绩溪县基础教育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3-15 09:19 来源: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绩溪县基础教育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提高育人质量这个重心,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基础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为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突出立德树人,构建五育并举工作体系

1、加强学校德育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牢爱国主义根基,激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推动学校“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办好思政课,用好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国家统编教材,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举办班主任工作论坛和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继续开展文明校园、文明班级、“新时代好少年”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课程、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圆梦蒲公英”、“开学第一课”、“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等活动,持续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品牌。扎实抓好中小学书法教育进课堂工作,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推进书香校园建设。组织参加全市第十五届小学生中华传统文化经典诵读比赛、全市第六届中小学书法教育成果展等活动。

2、推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完善市、县、校三级艺术展演体系,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加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及学校美育质量检测和督导。组织开展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推进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建设,开展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等活动。加强学校艺术社团建设,开展中小学美育工作研讨活动。

3、强化学校劳动教育。加强对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落实国家各学段劳动教育大纲,落实好劳动教育课程,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校园劳动、学工学农、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活动。将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内容纳入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帮助幼儿养成自我服务意识与能力,培育小学生劳动习惯,加强初中学生校内公益劳动,推进高中学生校外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将劳动教育有机融入活动实践,开展“劳模(工匠)精神进校园”等活动。将劳动教育有机融入家庭教育指导中,家校共育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家务劳动,形成家校社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开展劳动教育典型案例征集,积极树立学生身边的劳动榜样。

4、深化心理健康教育。推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示范校、达标校建设,各校要按课程计划要求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按标准建立心理辅导室。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等骨干团队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提高全体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办好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切实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打造清朗校园网络文化。

5、完善家校共育。强化学校主阵地作用,密切家校共育,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教育体系。广泛深入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和科学理念,推广交流各校家庭教育典型经验,加强家庭交流互动,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推进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委会、家长会等作用,密切家校合作。持续开展家庭教育示范校评选,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

6、加强校外教育。加强中小学校外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城区七年级学生到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和管理规范化,为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提供专门场地、专业指导、专题教育。动员社会力量扩大社会实践基地规模、丰富岗位数量。推动中小学生走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各类专题教育基地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将志愿服务成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要内容及毕业升学重要参考,提升实践育人效果。严格规范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向深层次、广覆盖、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协调发展,提高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1、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意见,落实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制度。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城区幼儿教师不足。完成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增加城区普惠性资源, 2020年实施新建吴家山幼儿园及县幼儿园望徽路校区改扩建项目建设。

2、继续开展学前教育难点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民办幼儿园教师政治和业务学习,强化对民办园安全工作、办学行为规范的督查。开展无证园专项治理,将无证园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稳妥做好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2020年年底前,稳妥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3、加快义务教育“两类学校”及“两个标准化”建设。加快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薄弱学校)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两类学校”达到省定标准。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化建设计划(2018-2022年),完成年度达标任务。充分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推动中小学普遍开展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实现“一校一案”,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实施义务教育学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引领辐射常态机制。

4、大力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现象。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学区划分招生,确保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标准范围以内。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现象。

5、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情况,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做好疑似辍学儿童识别工作,落实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建立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健全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配合残联等部门摸清适龄残疾儿童情况,做好入学组织工作。规范做好送教上门服务工作,落实“一人一案”。确保实现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

6、加快推进高中教育普及攻坚工作。大力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实施选课走班教学创造条件。2020年全面消除普通高中56人及以上大班额。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做好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坚持省示范高中85%指标分解到校。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积极对接沪苏浙,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与我县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开展合作。

(三)突出内涵发展,提升基础教育育人质量

1、提升幼儿园科学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举办全县第十一届科学保教成果展演及第五届“娃娃乐”故事会等活动。发挥县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乡镇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提升科学保教水平。宣传推广、应用优秀游戏案例,遴选推荐一批优秀幼儿图画书,推进幼儿园文化建设和起点阅读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小衔接行动计划,实现幼儿园和小学双向衔接,持续推进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完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积极争创省、市一类幼儿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2、实施提升基础教育质量行动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提升基础教育质量行动计划》、《安徽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3、加强课程教材建设与管理。切实加强中小学课程开设情况监管,坚决纠正忽视体音美和实践性学科等错误行为,督促学校开齐开足各类课程,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推动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管理与指导,不断提升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水平。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资源监管。各校要加强特色课程项目建设,推动学校特色发展、品牌发展,提升基础教育内涵质量。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认真抓好国家统编三科教材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各学科教材全员培训。

4、推动融入长三角教育一体化更高质量发展。对标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推进基础教育加强交流、深化合作,促进实现长三角教育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继续组织我县教育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到启东挂职培训。推进友好学校间深度合作,促进内涵质量提升。

(四)突出公平科学,促进各类教育全面发展

1、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全面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任务,提升我县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加强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数据核查、科学评估和分类安置,会同残联等部门“一人一案”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排查和入学安置工作,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高中阶段“两头延伸”。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建设与使用,在扬之小学建设县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完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孤独症儿童教育工作机制,总结推广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典型经验。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力度,积极开展特殊教育各类研训活动。

2、重视和加强民族教育。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精神,切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完成学业,与少数民族学生开展“心连心,手拉手”活动。

3、大力加强国防教育。认真落实国防教育要求,健全中小学国防教育工作推进制度。通过开展国防知识教育、国防知识竞赛、科普讲座、地震应急演练、高中学生军事训练、拥军优属、兵役法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强学生的防空防灾意识和国防意识,创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做好学生军训工作。巩固提升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军(警)校共建。落实军人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协助做好征兵学历审核、空军招飞和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工作。

4、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工作。加强环境教育,开展好中小学国土绿化、森林防火,野生动物和湿地河湖保护等宣传教育,组织好植树节、世界环境保护日、公交出行宣传周及无车日等主题活动,提高校园绿化率,强化中小学生低碳环保意识及行为习惯。深入开展“三爱三节”教育实践活动,持续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开展环境小卫士评选活动,积极创建省、市绿色学校。

5、提升科普教育水平。组织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等课内外科普教育活动,开展科技竞赛活动,推动青少年科技知识普及工作。推进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开展各类垃圾分类知识宣教活动。继续推进馆校合作、我爱集邮、科普进校园等相关工作。加强部门联动,运用新媒体,深化科技、环境等专题教育资源融合。

(五)突出规范管理,营造教育发展新生态

1、深化中小学“减负”工作。统筹做好线上线下校外培训规范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能,形成工作合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减负三十条)要求,建立健全减负工作长效机制,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开展教学。大力宣传、普及科学育人理念,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切实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2、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招生入学相关规定,统筹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学区范围招生,严格控制班额,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和民办学校招生管理。完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就学权益。推进“阳光入学”,严格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违规借读行为。

3、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校要严格按照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规范教学管理,落实新课程计划和方案要求。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规范学校教学管理,推进中小学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严格规范教辅管理,落实教辅材料选用“一科一辅、学生自愿订购、学校无偿代购”要求。实行阳光分班,平行分班,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班。强化监督问责,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工作规范有序。严禁有害APP和商业广告进入中小学校园,营造良好的“互联网+教育”育人环境,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4、激发中小学校办学活力。落实中小学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依法保障学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聘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管理使用学校经费等权利。落实《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对各类进校园、进课程、进课堂的专题教育统筹安排,减少各类检查验收、创建评比活动,促进校长教师安心静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突出创新发展,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1、推进教育评价机制改革。紧紧围绕唯分数、唯升学等“五唯”问题,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认真落实国家制定的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开展德智体美劳全面育人质量评价试点,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发挥评价正确的育人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充分利用安徽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扎实开展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健全学生发展指导机制。注重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中考、高考录取中的作用。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把握教学改革的新风向、挖掘课程改革的新经验、完善教学管理的新规范、探索质量评价新思路。

2、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坚持教学相长,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普通高中要因地制宜、有序实施选课走班;创新教学管理机制,落实各学科义务教育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指导学校形成教学管理特色。完善普通高中教学管理规范,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定期开展聚焦课堂教学质量的主题活动,创新研发优质教育资源,注重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

3、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完善自主招生、特长生、分解指标生等多元化录取方式,坚持将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按不低于85%比例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并不设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宣城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有序开展中考改革工作。做好从2021年秋季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式综合改革的准备工作。

4、扎实做好新高考改革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适时启动新一轮的高考综合改革,推进高考改革平稳落地。做好高考改革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加强新高考改革前瞻性、适应性研究,探索与之相适应的课程设置、教学管理、评价考核、保障机制等实施策略与办法。推进普通高中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配备,适应选课走班需要。引导普通高中学校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根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要求,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拓展校内课程的广度和深度,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依据省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意见,推动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学生发展导师制度,加强对学生课程选择、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指导。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系统。加强高中教学、高三备考的研究与指导,加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及考试评价改革资源协作和经验共享。

(七)突出合力并进,坚决打赢教育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县决策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压实校园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全面掌握学生动态,减少学生焦虑情绪,确保师生和校园安全。认真做好延迟开学期间的线上教育教学工作,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子女的线上教学。 “一校一案”,提前谋划春季开学预案和相关防控措施,及时调整课程教学计划,做好开学准备和开学后工作安排。

    附件:2020年绩溪县基础教育科工作月安排表

 


附件:

2020年绩溪县基础教育工作月安排表

 

月 份

工  作  要  点

一月份

1.组织参加宣城市首届少儿迎春晚会;

2.指导青少年活动中心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公益活动;

3.开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年度审计;

4、完成市对县目标考核,县级各种考核;

5、组织参加G60科创走廊九城2020年喜迎新春,共传优秀“家文化”活动;

6、做好学期结束工作,整理科室档案;

7、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工作)。

二月份

8.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9.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督查;

10.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春季开学工作;

11、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工作。

三月份

12.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地各校扎实开展线上教育教学;

13.做好“童”心战“疫”童谣作品、“我的抗疫故事”征文、家风故事等选送工作;

14.组织安排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开展“美好生活,劳动创造”系列活动;

15.组织开展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专题教育活动。                                         

四月份

16.开展“清明祭英烈”专题教育活动;

17.开展“新时代好少年”、文明校园和文明班级评选活动;

18.参加2020年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

19.开展“我与非遗”征文竞赛活动;

20.做好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21、控辍保学核查。

五月份

22.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23.迎接市学前教育专项督查及2020年上半年基础教育重点工作调研;

24.举办绩溪县第十一届科学保教成果展演,参加市第六届“娃娃乐”故事会;

25.制定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6.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论文评选活动;

27、开展5.12安全演练。

六月份

28.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节”主题教育活动;

29. 举办全县小学生经典诵读展演活动;

30.宣传表彰2020年度“十佳新时代好少年”;

31.组织开展全县第三届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

七、八月份

32.开展第十二届中小学“暑期读一本好书”活动;

33.指导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暑期公益培训,与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联合开展“圆梦蒲公英”社会实践活动;

34.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及高一新生军训工作调研;

35.组织参加全市第三届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

36.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37.开展军民共建、拥军优属活动。

九月份

38.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上好“开学第一课”;

39.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40.开展疑似失学辍学少年儿童识别排查和劝返复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41.指导各地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登记、入学安置等工作;

42.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节”暨中华传统文化主题教育活动;

43.开展新生入学国防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环境教育;

44、开展9.18安全演练。

十月份

45.开展“向国旗敬礼”暨传承红色基因主题教育活动;

46.举办“美好生活,劳动创造”主题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47.开展2020年下半年基础教育重点工作调研;

48.组织参加全市校园戏曲大赛;

49.开展非遗“小小传承人”评选表彰活动。

十一月份

50.举办全市第十五届小学生中华传统文化经典诵读比赛;

51.举办全市第六届中小学生书法大赛及书法教育成果展;

5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合格学校评选表彰工作。

十二月份

53.开展优秀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评选;

54.对乡村学校少年宫进行考核评比;

55.做好基础教育重点工作年度考核工作。